本站支持IPv6/IPv4
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政府
简体
/
繁体
微信公众号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
温馨提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2日政府网站群进行无障碍适老化改造,若有异常,敬请谅解!
站群搜索
首页
迪庆概况
总体概况
建制沿革
行政区划
区位及面积
人口和民族
自然资源
旅游资源
国民经济
生态环境
新闻中心
迪庆要闻
县市快讯
部门动态
通知公告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政府公报
规章库
规范性文件库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网上信访
在线调查
纪检投诉
12345热线
政务新媒体
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中心
>
迪庆要闻
新闻中心
迪庆要闻
县市快讯
部门动态
通知公告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迪庆:用二十六条“铁律”整治旅游市场
发布时间:2017-05-25 23:58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3255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近日,我州制定《迪庆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列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26条“铁律”,抓牢抓实抓细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加快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方案》规定,取消旅游购物店等级评定;开展购物商店诚信经营活动;严禁旅行社在组织接待团队的行程中指定购物商店安排购物活动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严厉查处旅行社、导游、司陪人员串通景区景点、公路沿线、休息区、车站、码头、演艺、住宿等旅游者集中的购物场所以“停车费”“茶水费”“人头费”等形式收取回扣、返佣,变相安排和诱导购物;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严厉查处“黑社”行为;加大对新版旅游标准合同检查力度,严格监管旅游合同;制定并实施《迪庆州旅行社计分制管理制度》,强化对旅行社的管理,建立旅行社“红黑名单”制度;将全州所有导游纳入全省导游管理平台,进行实时动态监管,对使用无证、假证导游的旅行社按照法律规定从重处罚;做好公开导游服务质量评价;强化签约导游管理;规范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严厉打击在游客集散地、景区景点、景区公路沿线揽客、拉客、喊客、尾随兜售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严格执行价格部门批准的景区门票价格规定的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进行重处;清理景区与旅游商店、餐厅与旅游商店互相勾结,通过限定游客游览线路或限定游客行进线路,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进入购物场所消费等行为;组建迪庆旅游协会,充分发挥旅游警察、旅游工商、旅游巡回法庭的职能作用,构建快速出警处理机制,在全州4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游客集散中心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全面构建矛盾化解和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就地解决旅游矛盾纠纷;完善涉旅案件的快速接处警机制,各级公安部门对涉旅案件和警情优先受理,快办快结,严厉查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损害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配齐配强县市旅游执法队伍;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综合监管指挥平台;建立健全旅游舆情监测和应对机制,加强旅游舆情的监测监控,对媒体和网络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科学的处置并公布处置结果,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强化旅游市场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旅游监管履职监察和考核问责力度等。
《方案》要求,各部门、各县(市)要根据《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各项工作。在州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调度指挥中心设立履职监督办公室,把各涉旅有关部门旅游监管履职情况和交办、转办的涉旅案件办理结果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直接接受游客对工作人员怠职渎职的举报,对旅游监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把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制度纳入全州综合考核评价体系,重点依据旅游者投诉情况、违法违规案件、处置应对效率、旅游者满意度等指标,每季度对县(市)旅游综合监管进行量化考评,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对落实省政府、州政府相关整治旅游市场措施不力,造成负面舆情及不良影响的,对有关县(市)和部门责任人进行问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迪庆州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下一篇:
全州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