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不动产登记系统开展学习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厅制定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若干指导意见的活动
2018年2月份省国土资源厅针对我省在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普遍出现的问题从省级的角度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并发文《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下发到各地州。接到这个通知后州级及时转发至县局,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提出具体的实施细则,用于进一步的解决我州的特殊问题,积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县级各不动产登记中心在3月10日前都组织开展了专题集中学习。大家围绕关于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中提出的问题,结合各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解析讨论。学习后一致认为指导意见总结的几点问题全面客观,充分反映了近年来不动产登记办理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和提出了很值得重视的意见建议。其中“先行登记、并行完善、便民利民、稳定连续”的原则使大家对办理流程有了更加清晰和深刻的认识。同时,告知抵押权人书面承诺风险自担的举措,明确了双方责任,有效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风险纠纷。
同时针对各自的特殊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解决办法的讨论汇总,州级将收集各县级的细化措施,进行相关完善后统一下形成我州指导意见。
通过对省厅指导意见的学习讨论,大家深刻认识到,要在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中牢固树立便民利民的基本工作原则,要坚持房地合一办理,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各类登记办理手续,不断完善和细化办理流程,切实做到规范有序的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