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索引号
015285328P/202400539
文  号
来 源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4-11-13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冬季施工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3 11:54     浏览次数:8135   
字体:[ ]
打印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冬季

施工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香格里拉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施工企业、商品混凝土搅拌公司:

近日来,天气转冷,气温逐渐下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相关规定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季施工为强化我州房屋市政工程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排除安全生产隐患,更好完成2024年各项建设投资任务。经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决定,20241113日起根据项目计划条件实施冬季施工。现就做好冬季施工质量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商品混凝土搅拌企业要及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JGJ/T104-201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特殊原因确需安排冬季施工的项目必须做到依法依规,施工单位需按冬季施工的有关规范和要求编制冬季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监督管理权责报属地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待程序完善后方可组织冬季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需严格落实各项冬季施工要求,采取有效的防冻保温措施,切实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安全。

项目责任主体要在冬季施工期间全面认真履行职责,统筹抓好在建工程质量进度,落实安全责任、文明施工,确保消除工程质量及安全隐患。

四、我州冬季施工执行时间参照当地气象资料变化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JGJ/T104-2011)要求确定。

相关单位接此通知后,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各县(市、区)质监站、安监站将加大巡查及专项检查力度,冬季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擅自施工不按规定落实冬季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2024117-11日迪庆州日平均气温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113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长征大道21号 运维电话:0887-8226712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