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城乡规划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一、绩效评价对象概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组织研究拟订迪庆州规划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组织规划工作理论、政策和经验调研;组织研究、编制、论证迪庆州州域城镇体系发展规划;负责迪庆州三县一区总体规划的组织、分区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订、征询和初审;督促指导迪庆州三县一区城市规划范围内各项建设用地和工程的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核发“一书两证”);监督、查处城市规划区内各种违反规划的建设用地和工程,以及城市规划行政执法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和在职人员编制:根据迪编办[2010]3号及迪编办[2014]6号文,行政编制7人、工勤编制2人。编审中心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员情况:机关现实有行政人数为9人,其中提前退休2人,编审中心6人。
(二)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迪庆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州级行政政法口单位部门预算的批复》(迪财行[2017]5号)规定,我单位2017年预算收入53,984,829.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862,129.82元,其他收入122,700.00元;2017年预算支出79,305,358.38元,其中:基本支出3,658,229.82元;项目支出75,647,128.56元。
(三)预算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我单位2017年度决算列示,2017年度决算总收入53,984,829.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862,129.82元;其他收入122,700.00元, 2017年度决算总支出79,305,358.38元,其中:基本支出3,658,229.82元;项目支出75,647,128.56元。与年度预算一致,预算执行率100%。
(四)实施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的评价对象为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以及抽检的州级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的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目标以2017年年度任务目标执行情况为主,结合文件要求针对部门年度目标完成情况、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的完善性进行评价,严格客观获取评价依据,以保障本次绩效评价的结果有效可以应用。
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评价工作组人员分工组织情况
绩效评价小组人员:
组长:樊志新;副组长:齐正中;组员:尹惠、杨秀琼、庄靖玲。
所有小组人员依照文件规定对我单位的绩效目标进行梳理,隶属财务室组员负责收集评价依据中的财务数据;隶属办公室的组员负责收集其他文件依据,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再由组长与副组长组织对初评结论进行研究,针对细节部分进行复评,行政最终评价结论。
(二)评价计划
完成绩效目标梳理: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5日
完成基础资料收集:2018年6月18日至2018年6月22日
完成初评并形成结论: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6日
完成初评研究以及复评: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6月29日
完成细节以及形成自评报告: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10日
云南省迪庆州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