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迪庆州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年)》有关规定,迪庆州医疗保险中心对部分违规零售药店作出中止医保协议并责令改正的处理,现通告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地 址 | 主要违规问题 | 处理情况 |
1 | 迪庆金太阳大药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东旺路分公司 | 金桥农贸市场对面 | 协助冒用他人身份异地远程刷卡购药 | 中止医保服务协议180天(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9月21日) |
2 | 迪庆香和药店有限责任公司长征大道南段分公司 | 长征路南段18号(华骏广场对面) | 协助冒用他人身份异地远程刷卡购药 | 中止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
迪庆州医疗保险中心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