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起,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胰岛素专项)在我州正式落地实施。此次集中带量采购涵盖临床常用的二代和三代胰岛素,平均降价48%,最高降幅73%。如:甘精胰岛素注射液(3ml:300IU、赛诺菲制药有限公司)由原来的184.40元降至72.00元、地特胰岛素注射液(3ml:300IU、诺和诺德制药有限公司)由原来的181.03元降至73.07元、赖脯胰岛素注射液(3ml:300IU、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由原来的67.81元降至23.57元。此次胰岛素专项集中带量采购,不仅为患者提供了更多可选择的胰岛素品种,更大程度上节约了患者的用药成本,大大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为使患者更好地使用中选胰岛素产品,迪庆州人民医院综合考虑药品使用的个体化差异,为患者梳理了更换胰岛素产品的注意事项:
同类别胰岛素替换
1.为了提高生物医药产品的可追溯性,应清楚记录所使用产品的名称和批号。
2.注意核对胰岛素注射液、胰岛素注射液笔芯、胰岛素注射液预填充的浓度,若不同,更换时应注意换算。
3.患者换用同类别不同品牌的胰岛素应当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因更换品牌后胰岛素效价可能改变,更换时应注意剂量的调整。
4.患者换用同类别不同品牌的胰岛素时应与对应厂家的胰岛素注射系统和针头配合使用。

不同类别胰岛素替换
1.患者换用另一种类型的胰岛素应当遵从医嘱。胰岛素效价、品牌(生产商)、类型(常规、中效、长效胰岛素等)、来源(动物、人、人胰岛素类似物)和/或生产方法(重组DNA来源、动物来源胰岛素),任何一项的改变都会导致剂量的改变,应注意监测用药后的疗效和其他反应。
2.更换不同类别胰岛素后应与对应厂家的胰岛素注射系统和针头配合使用。
3.与餐时胰岛素类似物相比,餐时胰岛素(人胰岛素)起效时间更长,峰值时间更长,作用维持时间更长,存在延后的低血糖风险,更换时应予注意。
医疗保障部门将全面落实医保基金预付货款、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及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激励机制等各项集采政策措施,促进医院优先使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中选药品,让广大患者享受到胰岛素集中带量采购降价成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