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院关于取消医学影像岗位考生聘用资格及岗位流岗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和《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再次对该岗位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学位学历、专业、毕业时间等进行审核和综合研判,岗位(代码533202303)应聘考生(准考证号2023101400219)不符合招聘公告中“入职两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招聘条件,取消该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同时对报考该岗位其他所有应聘考生毕业院校、学位学历、专业、毕业时间也再次进行审核,经审核其他考生也不符合招聘条件,无需递补,因此该岗位流岗。
本公示自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3日止,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州纪委州监委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87-8866591)、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0887-8224662)、迪庆州藏医院(0887-8223974)反映,反映时间(公示期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示期过后一律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迪庆藏族自治州藏医院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