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文化和旅游局)

索引号
015285408B/202300311
文  号
来 源
州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日期
2023-04-13
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涉旅典型案件公示(一季度)
发布时间:2023-04-13 10:43     浏览次数: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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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旅典型案件公示

案件:格里拉市小山卷烘焙坊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有关“国旗、党旗的蛋糕”为内容的行为。

案件情况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旅游市场检查时发现香格里拉市小山卷烘焙坊经营者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有关“国旗、党旗的蛋糕”的内容。

律依据: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广告不得有以下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处罚:(一)发布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处罚结果:1.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罚款人民币 3000.00 元(大写叁仟元整),上缴国库。

结案时间:20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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