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庆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云南省文明委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的云南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云文明委﹝2022﹞1号)文件。根据文件,经云南省文明委严格规范复查,决定继续保留迪庆藏族自治州统计局云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下一步,迪庆州统计局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统计职能职责,强化统计精品服务意识,为迪庆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世界的香格里拉”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