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生态环境局)

索引号
738090030k/202500596
文  号
来 源
州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5-09-17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17日《巴丁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7 16:25     浏览次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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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华能澜沧江(德钦)新能源有限公司《巴丁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7-8835259

传  真:0887-8223031

通讯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阳塘路27号

邮编:674499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巴丁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叶枝镇

华能澜沧江(德钦)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巴丁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云南省迪庆州德钦县叶枝镇巴丁村,项目代码:2506-533422-04-01-837474。本工程额定容量为200MW,共建设64个光伏子方阵。项目占地面积296.0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08公顷,临时占地294.0公顷。项目总投资约7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3.30万元,占总投资的0.39%。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划定最小施工范围;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在临时表土堆场、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围挡,严格禁止废土方进入周边林区;光伏组件及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来放置,各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随意堆放;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表土的集中堆存和保护,并要求完工后及时利用原表土对施工造成的裸露面进行覆土;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项目实施期间加强管理,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生态恢复优先选用原生表土和乡土物种,禁止选用外来物种等。

(2)陆生脊椎动物保护措施

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优良设备,严格规范施工;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结束后临建设施要及时进行拆除、清理以及生态恢复;设置管理人员,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施工器材的管理,杜绝让炸药、雷管等爆破器材流失于施工人员或当地群众中,用于私自制造狩猎工具和捕杀野生动物;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等。

(3)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

宣传教育,遵纪守法;挂牌标记,明确告示;加强施工管理;开展生态监测和管理。

(4)生态系统修复措施

本工程生态修复区主要为光伏阵列区中的光伏支架区,用区域优势种的种子,例如蒿草类、蓼科、委陵菜等草种,对其进行空隙地绿化、裸露边坡铺种草皮。

(5)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废物管理,避免环境直排;施工期优化布置,项目施工场地、表土堆临时堆存区等临时工程选址禁止占用并尽量远离生态保护红线和植被较好的区域;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施工管理和监理,规范施工,减少施工影响;防止外来入侵种的扩散;对易产生扬尘污染材料的堆放、装卸,应采取有效遮盖、封闭等防尘措施等。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

(2)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周围环境的敏感性,在施工操作上加强环保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

(3)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高噪作业设备应优先设置于远离场界的部位;移动式高噪设备应尽量安排优先完成场界近点作业。

(4)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

(5)运输车辆在通过村庄路段时要减慢车速,禁止鸣笛,同时禁止在夜间运输材料。

(6)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现场噪声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素质培养、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

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可避免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明显影响,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文明施工方案。

(2)分段进行施工,尽量缩小施工范围,夜间不施工。

(3)开挖过程中,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

(4)灰渣、水泥等易起尘原料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

(5)配备洒水车,对各施工场地经常洒水。

(6)各施工段应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人员。

(7)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的执行与落实纳入施工监理专项工作。

(8)表土临时堆存、砂石料临时堆放采用土工布或防尘网遮盖,定期洒水降尘。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4、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工程共在道路工程区设置沉砂池12口,在升压站区和储能站区分别设置临时沉砂池2口。

(2)施工期生产废水经过临时排水沟和沉砂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严禁乱排,施工临建设施处设置1座卫生厕所,化粪池污泥清掏至周边做农肥,施工结束后,卫生厕所拆除填埋,恢复植被。

(4)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及规范规定。

(5)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进行土方作业。

(6)确保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连续、通畅。

(7)项目应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

(8)施工期不在水体附近设施工场地,并且施工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营地抑尘,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卫生厕所,施工期间废水均不排入水体;项目将采取一系列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可以得到妥善处理,对下游环境影响小,措施可行。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建设过程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6.97立方米。项目内产生的建筑垃圾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如废钢筋、废铁丝和各种废钢配件等收集后回收利用。废混凝土、废砖块等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等收集后及时清运至指定堆放场所处置。

(2)施工期生活垃圾通过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垃圾桶收集后,及时收集并清运至距项目最近的娃底村委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建设单位应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协调管理,确保以上措施得到落实。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光伏电站工作人员捕杀野生动物;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2)项目运行期注意观察评价区域内陆栖脊椎动物的活动情况,并注意保护评价区域内陆栖脊椎动物。

(3)本工程施工结束后,对光伏方阵空地区进行植被恢复,人工整地并撒播区域优势种的种子,例如蒿草类、蓼科、委陵菜等草种。

(4)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措施:①项目运营期在光伏阵列占地范围种植灌木和区域优势种(例如蒿草类、蓼科、委陵菜等草种)的种子。进行恢复当地林草地生态系统,不改变项目土地利用性质;②在空地及道路两侧种植喜阴植物对项目内植被进行恢复,植被绿化将吸引小型动物增加当地物种多样性;③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重点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5)项目运营期间,设置管理人员,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进行监督检查。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厨房设置油烟净化器,炊事时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油烟管道后外排;

(2)在化粪池、污水处理设备周边进行绿化,并及时清掏,以减少化粪池异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光伏电站本身没有机械传动或运动部件,项目运营期的主要噪声是逆变器以及箱变等电器产生的噪声,但产生的噪声源强小。为减少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优先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经自由衰减后,光伏场区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升压站、储能站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

4、水污染防治措施

(1)升压站内设置雨污分流系统。升压站内雨水直接外排至站外;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设备等处理后可用于站内绿化。

(2)项目升压站内设置1座隔油池、1座化粪池、1座污水处理设备、1座中水回用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备等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及道路清扫要求后可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3)光伏组件清洗废水通过光伏组件落入场地土壤中,用于光伏场区植被绿化。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升压站内设置一间15.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有关要求进行设计,配置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和保管。

(2)升压站内设置一间面积42平方米的一般固体废物储存间。

(3)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定期清掏,清掏出的污泥外运。

(4)生活区设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并清运至距项目最近的娃底村委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置。

(5)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抹布单独收集后按危废处理。

(6)本项目在主变压器旁设一座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55立方米),在每个箱变油箱排油口侧设置3.5立方米箱变事故油池,收集事故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有关要求进行设计,确保事故油和油污水在存储的过程中不会渗漏。同时定期巡检,保持事故油池中没有淤泥,加强管理。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升压站内设置一座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55立方米),事故油池进行防渗处理。

(2)升压站内设置一间面积为15.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建设。

7、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为降低项目周围环境的电磁环境污染水平,本工程升压站已设计了以下防范措施:

(1)电气设备已安装接地装置,升压站内平行跨越的相序排列比避免相同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

(2)金属构件做到表面光滑,避免毛刺出线;

(3)所有设备导电元件接触部位均已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等。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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