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迪庆州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030050号提案的答复
杨德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村级集体经济优质项目储备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来抓,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提高村级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级组织服务群众的重要保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巩固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和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州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全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短板和弱项也不容忽视。
您提出的抓好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谋划工作,要聚焦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成熟度和土地等前期要素保障情况,加快编制项目可研、办理用地手续等工作,高质量储备一批村级集体经济重点项目。我们认为很有针对性,为下一步实现增加百姓生产经营性收入,助力农民增收提出非常好的建议。按照州委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2023年村集体经济收入村村实现5万元,2025年村集体经济收入村村实现10万元”的目标任务。截止2023年底,全州194个村集体经济收入都达5万元以上水平,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已达到100个,并实现村集体经济收益2115万元。但是集体经济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还有94个,其中: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村集体经济薄弱村还有58个(香格里拉市12个,德钦县14个,维西县32个)。针对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县(市)党委政府已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具体措施,制定了“一村一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做好项目储备,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稳步增长。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一是推进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运行。进一步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两委会计核算分账管理新机制。全面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出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规范开展各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管理、现金管理,严格落实财务审批程序,发挥和履行好民主理财小组工作职责,开展集体财务公示公开。落实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的功能作用,全面推进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运行。二是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运营和管护。根据《迪庆州农村集体经济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继续开展年度资产清查,做好扶贫资产录入工作。与财政、金融等部门协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台账管理和资源登记制度。加强指导,充分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搞好集体资产运营,推进“资源变资产”进程,防止经营性资产闲置和资产流失,实现最大资产收益。三是加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指导和培训力度。围绕集体经济组织如何发挥组织功能、资产财务管理、如何实现“三变”,以及盘活经营性资产,激活资源性资产,加强公益性资产管护,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良性运转,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多种发展路径,创新集体经济运营机制,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等方面全面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业务培训.全面推进集体经济提升专项行动,完成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村集体经济提升行动年度目标任务,为推动我州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增添新动力。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