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索引号
MB0Q66230Y/202100002
文  号
来 源
州民族宗教委
公开日期
2021-02-03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2-03 17:04     浏览次数:1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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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0000130800000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自治地方,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庆典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迪庆州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9.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0.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1.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宗教院校建设的指导,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

12.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3.指导县、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4.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社会事务科、经济科、示范创建办、宗教一科、宗教二科、政策法规科等七个内设机构。机构共有人员编制21人,实际在职人数20人,其中:行政岗16人,工勤人员3人,军转干1人,财政供养人员26人(退休转在职人员6人)。年内退休2人。

)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高效落实示范创建工作。按照2020年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目标任务,始终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首要任务和全州各级各部门的“一把手”工程。全州938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全覆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村)、进学校、进医院、进军营、进寺观教堂、进旅游景区”等九进活动,推动创建工作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项目化,形成“人人创建、处处创建”的浓厚社会氛围,持续保持高位推动、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的良好态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得到了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的高度肯定,并做出“迪庆的做法转发各地学习”的批示。目前,迪庆州已入选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命名名单。我州66个示范区(单位)作为省级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获命名,17家单位拟命名为第二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正在全省范围内公示。二是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教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有效融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特别是学教育的全过程。制定下发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2020年宣传工作方案。编写出版了《最美迪庆映象--见证迪庆民族团结进步》、《美美与共 奏响新时代新迪庆最美乐章》、《同谱民族团结曲 共唱和谐幸福歌》等一系列优秀图书作品和宣传片。依托“千名干部进村入户促小康、促脱贫、促民族团结进步”等系列主题活动、9月民族团结进步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举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培训班、推行“互联网+民族团结”举办“一日一播报”“一日一说法”“一周一访谈”栏目等新方式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等民族团结进步理念深深扎根于迪庆各族群众心中。把凝聚人心的工作做在平时、形成常态,隆重举办了迪庆州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对34个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66名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不断升华示范创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引领迪庆各族群众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三是有效实施“十百千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紧扣决战脱贫攻坚和决胜全面小康目标,落实统筹整合政策,全力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与扶贫开发“双融合、双促进”,实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特别是“直过民族”、“人口较少民族”同步脱贫摘帽和最终实现整州脱贫,历史性消除绝对贫困。2020年,共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6287.04万元(省级源头整合使用5500万元),实施了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2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3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着实打造了一批有特色、产业强、环境好、民富村美人和谐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镇)。四是积极推动民族文化项目实施。结合迪庆多元文化交融的实际,大力实施“文化兴州”战略,做好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2020年度实施11个抢救保护项目、3个文化精品项目,总投入资金311万元,精心打造出了迪庆锅庄、德钦弦子和维西“阿尺木刮”等一大批风格各异的民族文艺精品。依托各类教育学习宣传活动动,深入乡镇、村(社区)、机关、寺院教堂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学习宣传知识读本和重大政治理论图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家人过好日子》和《少数民族普通话读本》等藏汉版、傈汉版读本共10622册。坚持把统一性和多样性、共同性与差异性有机结合起来的语言文字政策,推动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相互促进,坚定不移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使用全覆盖,使之成为促进各民族民心相通、文化相融的桥梁。在全州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孩子们从幼儿园入学开始就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从小就知道自己首先是中华民族,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五是强化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做好打基础、管根本、利长远工作的基础上紧紧盯住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教职人员三个重点、三个目标、三个关键。集中开展宗教教职人员培训16期,进宗教活动场所宣讲活动65场次,宗教教职人员践行“四条标准”思想教育活动实现全覆盖。安排部署新一轮和谐寺观教堂创建评比工作,持续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及专业管理人才两支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民族宗教领域法规意识,切实做到在“导”上下功夫。在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保障的同时,全州宗教教职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免费为其进行健康体检,一系列利寺惠僧政策举措,让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六是切实抓好全州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制定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发布了关于全州民族宗教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通告,暂停开放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开展宗教活动,暂停组织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对全州民族宗教领域疫情期间防控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督促各县(市)民族宗教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州宗教领域战“疫”防线得到巩固。鼓励宗教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扬宗教界济世利人的优良传统,民族宗教领域纷纷献爱心助力疫情阻击战,各类捐资达到近200万元。七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在坚守党的政治立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政治能力上下功夫。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落实委党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共开展1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7次。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持续推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严格控制机关会议、发文数量,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共召开党组会议17次。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及时传达学习违规违纪案例通报,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思想认识,树牢纪律意识。严格日常管理,正规各项秩序,进一步树立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良好形象。在注重干部职工日常管理教育的同时加强能力素质的培养,不断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上下功夫、出实招,将严管厚爱、约束激励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干部肯担当、肯作为、新担当、新作为。全年干部职级晋升和岗位调整13人次,组织干部集中教育学习19次,选派干部职工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32期共37人次。八是做好妇女工作,保障妇女的社会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调动发挥妇女在工作中的潜力;抓好工会工作,发挥好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抓实挂钩扶贫工作,集中组织干部职工6批次共43人次深入扶贫挂钩点维西县白济汛乡碧罗村开展“遍访活动”,为69户挂钩户购买价值11200元的米、油等物资,向结对户购买了价值8137元的糯山药、土鸡等农产品,购买了55228元消费扶贫物资,全力推动消费扶贫工作,确保贫困群众实现长期稳定增收,提高脱贫质量。部门各项工作推动有序,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0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01.8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2万元,基本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长,年内人员经费正常增资等因素导致部门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小幅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01.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01.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1.88万元(本级财力801.8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长,年内人员经费正常增资等因素导致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小幅增长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01.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0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1.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长,年内人员经费正常增资因素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小幅增长项目支出120万元,较上年基本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类: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主要用于2012301-般公共服务支出647.83万元,2080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8万元,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46.13万元,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44.24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类:

1.基本支出681.88万元,其中:3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21.79万元(30101/30102/30103-工资奖金津补贴466.84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81万元、301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8.5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17.17万元、30112-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36万元、30113-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5.61万元、30114-医疗费1.5万元);3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6.92万元(30201-办公经费16.8万元、30228-工会经费7.6万元、30229-福利费0.08万元、30208-办公取暖费3.78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2.94万元、30299-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0.72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7万元(30305-生活补助3.17万元)

2.项目支出120万元,其中:3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7万元(30211-差旅费6万元、30215-会议费15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40万元、30299-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26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万元(30311-代缴社会保险费33万元)

五、州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36万元,较上年减少2.16万元,下降2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相关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36万元(按包干经费20%计算),较上年减少0.16万元,下降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公务接待费基本与上年持平,减少的原因是根据上年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然而虽然上年度已经严格对“三公”严格控制和压缩,但是部分特殊宗教维稳突发事宜还是存在一些不能控制的接待经费,因此暂估会存在超出预算的可能。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29%,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按每张车2.5万元安排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总体绩效目标(2020-2022年期间):

“十三五”以来,实施民族经济跨越发展、民生保障全覆盖、民族文化精品打造、民族教育振兴、少数民族人才引领、城市民族工作创先争优、民族团结保障示范、民族工作创新、典型示范带动、生态文明建设等十项重点工程,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城乡整合发展良好格局、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取得新成效、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部门2021年度绩效目标:

1.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事务专项经费-机关商品服务支出绩效目标:

(1宗教事务宣传教育,完成全州民族宗教领域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动宗教界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遵法守法意识,提高学法用法能力,维护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宗教和谐稳定。

(2做好宗教事务工作,通过实地走访、调研等形式全面掌握全州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动态情况,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决策参考,使党委、政府制定政策措施更符合我州宗教的实际情况,并为推动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落实打下良好的基础,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与生产生活相适应,正确引导宗教界人士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出积极作用。

3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经费, 积极组织开展藏历新年、傈僳族阔时节、纳西族“二月八”、彝族火把节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营造舆论氛围。

4民族事务费根据民族工作的迫切需要,每年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合理安排开展民族事务工作相关经费、公务接待费等。

5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经费 , 繁荣发展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是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我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的需要。

6举办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培训及慰问困难教职人员经费, 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

7其他宗教界人士代表培训经费,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培训、全面覆盖”的原则,加大对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培训力度。

2.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事务专项经费-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补贴绩效目标:宗教事务活佛转世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新时期依法治藏方略的具体体现,加强依法、依规、依轨开展活佛转世工作。

3.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事务专项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绩效目标:宗教教职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2021年9月年满18周岁以上的宗教教职人员承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8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上年按行政人员编制数22人测算,2020年我委实际在职人员缩减至21人,财政人头经费0.8万元/人,2021年基本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2020年部门资产691.88万元,负债0.28万元,资产负债率0.04%,未发生不良负债。2020年部门货币资金较上年增加18.99万元,非财政拨款项目执行力度较上年下降。

部分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部分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民族宗教事务专项工作项目

二、立项依据

“十三五”以来,实施民族经济跨越发展、民生保障全覆盖、民族文化精品打造、民族教育振兴、少数民族人才引领、城市民族工作创先争优、民族团结保障示范、民族工作创新、典型示范带动、生态文明建设等十项重点工程,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城乡整合发展良好格局、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取得新成效、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迪庆州属多民族、多宗教并存的地区,是云南省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地州之一,迪庆州作为云南维稳工作的前沿阵地,民族与宗教问题相互交织,是反渗透反分裂的重点地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对巩固和发展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维护全州宗教正常秩序、促进各宗教关系和谐、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关系全州社会大局稳定,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是迪庆建设全国涉藏地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的重要基础。只有始终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才能打牢建设全国涉藏地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的基础,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宗教关系。

五、项目实施内容

宗教事务工作。主要用于宗教工作出差下乡工作调研及规范和加强宗教事务部门保密工作及网络安全,向全州少数民族群众及宗教界人士开展好科普宣传工作,更加紧密地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为创新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并取得实效奠定基础,促进全州各宗教健康有序发展。

民族事务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根据民族工作的迫切需要,每年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同时,根据顺利开展好全州民族宗教工作和提供保障的需求,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合理安排开展民族事务工作相关经费、公务接待费等。

宗教事务活佛转世工作。按照《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加强对我州活佛世系调研,坚决防止境外达赖集团对我州活佛转世工作的干预和插手,在迪庆州活佛转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对拟转世活佛世系调研,加大活佛转世灵童寻访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宗教仪轨进行认定报批,并指导做好新转世活佛的认定、座床上仪式,并加强对新转世活佛的培养教育工作,使新转世活佛真正成为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高僧大德,满足广大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为维护迪庆和谐稳定发挥出活佛应有的贡献。

民族宗教宣传工作。一是预期完成90人次的业务培训,提升培训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业务技能知识和其他综合素质;二是预期完成90人次的十九大精神及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专题学习培训;三是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四是开展好常规性相关民族宗教事务宣传;五是协助指导三县(市)民宗局、寺管局及寺观教堂、教点开展好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是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民族精神和民族感情的传承和凝结,是一个民族的文化血脉和思想精华。通过积极开展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增进民族团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营造社会和谐、安乐、喜庆的节日气氛。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经费。主要用于民族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分为国家级、省级、州市县级传承人和云南百名突出人才培训。

其他宗教界人士代表工作经费。

宗教教职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

(九)宗教活动场所整治费

六、资金安排情况

加强民族宗教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培训、全面覆盖”的原则,加大对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培训力度。其中,从2019年起,州级级别每年安排130万元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县也要相应安排经费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事务专项经费-机关商品服务支出计划87万元,其中

1.宗教事务宣传教育经费:2021年预算12.5万元,根据迪宗请(2013)13号请示文的批示。主要是:对全州寺庙(堂、点)及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迪庆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思想教育引导工作,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调研起草各类地方性宗教法规。明细支出如下:

(1)境外回流僧尼政策法规宣传费:50人×500元/人=25000元。

(2)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专用材料费:1000册×50元/册=50000.00元。

(3)全州寺庙管理局宣传经费:5000元/个×10个=50000.00元。

2.宗教事务工作经费:2021年预算10万元;根据迪宗请(2011)13号请示文,主要用于宗教工作出差下乡工作调研及全州宗教界人士接待补助经费支出。宗教工作的基础在基层,涉及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只有充分掌握基层实际情况才能更好促进宗教工作不断向前发展。项目实施主要是通过经常性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宣传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更加紧密地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及宗教教职人员管理,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提升,为创新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并取得实效奠定基础,促进全州各宗教健康有序发展。

3.民族事务费:2021年预算10万元,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根据民族工作的迫切需要,每年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召开一次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在重大节日和维稳敏感期间看望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信教群众代表,并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合理安排公务接待费等。

4.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经费:2021年预算20万元,按照历年活动经费执行情况以及现行会议费规定等相关依据项目支出。

5.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经费:2021年预算16万元,按照历年活动经费执行情况以及现行规定等相关依据项目支出。

6.其他宗教界代表人士代表工作经费:2021年预算6万元,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及历年工作经费执行情况,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宗教代表人士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培训、学习、考察等。由于我州宗教工作投入基本上以藏传佛教为主,而我州属多宗教并存地区,统筹做好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管理服务工作是宗教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保障。

7.宗教活动场所整治费:2021年预算12.5万元,省民族宗教委命名的“和谐寺观教堂”,由省民族宗教委授予“云南省和谐寺观教堂”牌匾,用于寺观教堂的改造提升,该经费专项用于宗教活动场所或活动点建筑的排危修缮、经堂教育教学设备的配备、消防安全设备的添置、解决饮水困难及设置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栏等设施,要确保基本满足广大信教群众正常开展宗教活动的需求,保持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

(二)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事务专项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宗教教职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2021年9月年满18周岁以上的宗教教职人员承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为延续性、经常性固定性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细化项目明细,确保项目按时实施,项目确保于每年的12月完成。

八、项目实施成效

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对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并形成相应部门自评报告,于每年的6月30日前报送财政审核备案。项目实施完成后,一次性项目和重点项目均要纳入年度自评范围,对延续性项目每年至少选取1/3进行评价,确保3年内将本部门延续性项目滚动评价一遍。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跨年度的项目也应在每个预算年度终了后实施阶段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340000130800111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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