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000130800000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自治地方,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庆典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迪庆州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9.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0.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1.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宗教院校建设的指导,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
12.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3.指导县、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4.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社会事务科、经济科、示范创建办、宗教一科、宗教二科、政策法规科等七个内设机构。机构共有人员编制21人,实际在职人数22人,其中:行政岗18人,工勤人员3人,军转干1人,财政供养人员22人。受年内机构编制影响,行政编核减为18人。年内调出1人,调入2人,退休1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取得突破。出台了《迪庆州深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行动方案》《迪庆州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实施方案》等多个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2018年度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任务目标管理责任制检查考核,促进全州上下齐心协力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医院、进军营、进寺观教堂、进旅游景区”等“九进”活动,命名了我州首批100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和2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制定《迪庆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方案,2019年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脱贫攻坚“双融合、双推进”方式,实施2个示范县、2个示范乡镇、16个示范村、3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召开4次全州性会议动员部署,加大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制作宣传汇报片、编撰我州民族团结纪实书,打造了20个迎省级初验暨互观互检示范点,圆满通过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省级初验,创建工作得到了省级考核验收组和我省各州市互观互检组的高度肯定和充分赞扬。
2.各项民族社会事业繁荣发展。2019年共争取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6388万元,着力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贫困与发展问题;作为2019年10件惠民实事之一,我委向上争取到民族文化项目10个,在原项目资金被整合的情况下,与多方对接协调,再次争取到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64万元用于项目建设,保障了所有项目有序推进。积极申报2020年民族文化项目18个,申请财政资金627.2万元;全州双语教育工作成果明显。目前,全州藏汉双语小学有14所、中学2所,藏文教师54人,全州藏汉双语教育初步形成了小学、初中、高中相互衔接完整有序的教学体系。完成维西傈僳族音节文字录入“中华字库”工作,傈汉双语教学正逐步推进;大力宣传此项惠民利民政策,联合财政、教育部门下达我州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生活补助经费433.75万元,农村贫困学生就学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认真组织全国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参赛项目,其中表演项目获得全国金奖,实现三连冠,同时收获了民族传统弩男子跪姿金奖、1000米走马金奖,积极筹备云南省第十一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项目,促进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得到巩固。组织各部门各县市以多种形式、多种载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通过举办“迎祖国70华诞、促民族团结进步,迪庆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暨第十个民族团结进步月系列活动”,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等民族团结进步理念深深扎根于各族群众心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依托“法律知识七进”“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通过开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使“三支队伍”和各民族群众了解掌握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全州2050名18周岁及以上在册宗教教职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通过举办宗教领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拥护核心的先进教职人员”主题活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政策法规宣讲”活动、管理型和学识型后备僧才培训、“出境回流人员”专题培训、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教职人员培训,深化爱国主义宣传教育,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4.民族宗教法治体系逐步完善。2019年,创新性地在全州29个乡镇设立了宗教工作管理服务站,依法管理辖区内的宗教事务。制定出台了《迪庆州维护稳定宗教领域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州委统战部州民族宗教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督教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宗教领域人员管理服务办法》《统战民宗公安系统领导干部包保寺院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有效推进宗教工作依法管理的办法措施。依法变更民族成份27人次,审核少数民族书刊8本,依法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法拆除了德钦县燕门乡违规露天宗教造像和正在建设中的香格里拉市格咱乡违规露天宗教造像,加快德钦县奔子栏镇“违规露天宗教造像”治理工作;依法取缔整治了维西县5个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依法完成全州116名未成年人入寺人员返校复学工作;依法依规圆满完成松赞林寺堪布换届;依法指导开展活佛转世等工作。紧紧围绕中央对云南省的5个方面12个问题、云南省对迪庆州提出的4个方面问题和7个方面工作建议,做到对标对表整改落实,宗教工作督查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5.民族宗教防控机制更加牢固。鉴于今年严峻复杂的涉藏地区维稳形势,年初便超前谋划和部署工作,组织召开全州民族宗教领域防范重大风险隐患研判会,对民族宗教领域的风险隐患进行研判分析,对防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完善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重大风险工作预案,细化驻寺工作方案,采取“一网两单”等制度措施,做好三月维稳月、70周年大庆期间、大型宗教活动及其他敏感节点宗教领域维稳工作。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加大民族宗教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和风险摸排力度。组织参加各类研判工作会议超过110次,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查处境外基督教渗透专项行动,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领域涉稳事件,处置涉事人员7人,全力确保我州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层层签订了资金使用主体责任书,适时开展民族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工作,提高民族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 2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8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9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9.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29.25万元对比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增加70.63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长,年内人员经费正常增资及公车改革补助发放等因素导致部门总收入较上年小幅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99.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99.8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9.88万元(本级财力799.8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9.25万元对比增加70.63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长,年内人员经费正常增资及公车改革补助发放等因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小幅增长。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9.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9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63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长,年内人员经费正常增资及公车改革补助发放等因素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小幅增长;项目支出130万元,较上年基本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主要用于2012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7.83万元,2080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68万元,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46.13万元,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44.24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
1.基本支出669.88万元,其中:3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06.92万元(30101/30102/30103-工资奖金津补贴455.16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04万元、301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7.48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16.7万元、30112-其他卫生健康支出0.8万元、30113-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4.24万元、30114-医疗费1.5万元);3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9.97万元(30201-办公经费17.6万元、30228-工会经费9.36万元、30229-福利费0.08万元、30208-办公取暖费3.96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3.33万元、30299-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0.64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9万元(30305-生活补助2.99万元);
2.项目支出130万元,其中:3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7万元(30202-印刷费8万元、30211-差旅费8万元、30215-会议费15万元、30299-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56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万元(30311-代缴社会保险费33万元)。399-其他支出10万元(39908-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1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6个,采购预算资金75.9万元。(详见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公开表)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52万元,较上年减少2.84万元,下降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2万元(按包干经费20%计算),较上年减少0.34万元,下降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0年公务接待费基本与上年持平,减少的原因是根据上年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然而虽然上年度已经严格对“三公”严格控制和压缩,但是部分特殊宗教维稳突发事宜还是存在一些不能控制的接待经费,因此暂估会存在超出预算的可能。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33%,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2019年公车改革我委车编缩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按每张车2.5万元安排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总体绩效目标(2020-2022年期间):
“十三五”以来,实施民族经济跨越发展、民生保障全覆盖、民族文化精品打造、民族教育振兴、少数民族人才引领、城市民族工作创先争优、民族团结保障示范、民族工作创新、典型示范带动、生态文明建设等十项重点工程,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城乡整合发展良好格局、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取得新成效、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部门2020年度绩效目标:
1.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事务专项经费-机关商品服务支出绩效目标:
(1)宗教事务宣传教育,完成全州民族宗教领域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动宗教界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遵法守法意识,提高学法用法能力,维护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宗教和谐稳定。
(2)做好宗教事务工作,通过实地走访、调研等形式全面掌握全州宗教活动场所和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动态情况,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决策参考,使党委、政府制定政策措施更符合我州宗教的实际情况,并为推动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落实打下良好的基础,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与生产生活相适应,正确引导宗教界人士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出积极作用。
(3)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经费, 积极组织开展藏历新年、傈僳族阔时节、纳西族“二月八”、彝族火把节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营造舆论氛围。
(4)民族事务费根据民族工作的迫切需要,每年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合理安排开展民族事务工作相关经费、公务接待费等。
(5)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经费 , 繁荣发展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是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我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的需要。
(6)举办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培训及慰问困难教职人员经费, 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
(7)其他宗教界人士代表培训经费,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培训、全面覆盖”的原则,加大对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培训力度。
2.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事务专项经费-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补贴绩效目标:宗教事务活佛转世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新时期依法治藏方略的具体体现,活佛在涉藏地区广大信教中有较高的地位和威信,加强依法、依规、依轨开展活佛转世工作,并加强新转世活佛的教育培养,使宗教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宗教人士手中。
3.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事务专项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绩效目标:宗教教职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为2020年9月年满18周岁以上的宗教教职人员承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6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上年按行政人员编制数28人测算,2019年机构改革我委编制数缩减至22人,财政人头经费提高至0.8万元/人,2020年基本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485.15万元,较上年增长-41.00%。负债总额21.04万元,较上年增长11.31%。净资产464.11万元,较上年增长-42.23%。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22.06万元,占固定资产的72.63%(其中,房屋222.06万元,占固定资产的72.63%);通用设备77.4万元,占25.31%(其中,车辆33.59万元,占10.99%,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万元,占0.0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28万元,占2.05%。
第二部分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民族宗教事务专项工作项目
二、立项依据
“十三五”以来,实施民族经济跨越发展、民生保障全覆盖、民族文化精品打造、民族教育振兴、少数民族人才引领、城市民族工作创先争优、民族团结保障示范、民族工作创新、典型示范带动、生态文明建设等十项重点工程,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城乡整合发展良好格局、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取得新成效、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根据州委八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共迪庆州委 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意见》(迪发〔2018〕2号),从2018年起,用三年时间重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确保到2020年实现将我州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目标。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我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明确指出举全州之力,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积极支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迪庆州属多民族、多宗教并存的地区,是云南省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地州之一,迪庆州作为云南维稳工作的前沿阵地,民族与宗教问题相互交织,是反渗透反分裂的重点地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对巩固和发展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维护全州宗教正常秩序、促进各宗教关系和谐、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关系全州社会大局稳定,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是迪庆建设全国涉藏地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的重要基础。只有始终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才能打牢建设全国涉藏地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的基础,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宗教关系。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宗教事务工作。主要用于宗教工作出差下乡工作调研及规范和加强宗教事务部门保密工作及网络安全,向全州少数民族群众及宗教界人士开展好科普宣传工作,更加紧密地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为创新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并取得实效奠定基础,促进全州各宗教健康有序发展。
(二)民族事务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根据民族工作的迫切需要,每年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同时,根据顺利开展好全州民族宗教工作和提供保障的需求,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合理安排开展民族事务工作相关经费、公务接待费等。
(三)宗教事务活佛转世工作。按照《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加强对我州活佛世系调研,坚决防止境外达赖集团对我州活佛转世工作的干预和插手,在迪庆州活佛转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对拟转世活佛世系调研,加大活佛转世灵童寻访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宗教仪轨进行认定报批,并指导做好新转世活佛的认定、座床上仪式,并加强对新转世活佛的培养教育工作,使新转世活佛真正成为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高僧大德,满足广大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为维护迪庆和谐稳定发挥出活佛应有的贡献。
(四) 民族宗教宣传工作。一是预期完成90人次的业务培训,提升培训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业务技能知识和其他综合素质;二是预期完成90人次的十九大精神及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专题学习培训;三是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四是开展好常规性相关民族宗教事务宣传;五是协助指导三县(市)民宗局、寺管局及寺观教堂、教点开展好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五)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是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民族精神和民族感情的传承和凝结,是一个民族的文化血脉和思想精华。通过积极开展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增进民族团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营造社会和谐、安乐、喜庆的节日气氛。
(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经费。主要用于民族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分为国家级、省级、州市县级传承人和云南百名突出人才培训。
(七)其他宗教界人士代表工作经费。
(八)宗教教职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
(九)宗教活动场所整治费。
六、资金安排情况
加强民族宗教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培训、全面覆盖”的原则,加大对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培训力度。其中,从2019年起,州级每年安排130万元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县市也要相应安排经费。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事务专项经费-机关商品服务支出计划87万元,其中:
1.宗教事务宣传教育经费:2020年预算12.5万元,根据迪宗请(2013)13号请示文的批示。主要是:对全州寺庙(堂、点)及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迪庆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思想教育引导工作,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调研起草各类地方性宗教法规。明细支出如下:
(1)境外回流僧尼政策法规宣传费:50人×500元/人=25000元。
(2)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专用材料费:1000册×50元/册=50000.00元。
(3)全州寺庙管理局宣传经费:5000元/个×10个=50000.00元。
2.宗教事务工作经费:2020年预算10万元;根据迪宗请(2011)13号请示文,主要用于宗教工作出差下乡工作调研及全州宗教界人士接待补助经费支出。宗教工作的基础在基层,涉及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只有充分掌握基层实际情况才能更好促进宗教工作不断向前发展。项目实施主要是通过经常性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宣传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更加紧密地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及宗教教职人员管理,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提升,为创新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并取得实效奠定基础,促进全州各宗教健康有序发展。支出明细如下:
(1)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1次×30000元∕次=30000元;
(2)宗教界矛盾排查:10次×3000元∕次=30000元;
(3)慰问宗教界代表人士:10人次×2000元∕人次=20000元;
(4)差旅费:50人次×400元∕人次=20000元。
3.民族事务费:2020年预算10万元,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根据民族工作的迫切需要,每年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召开一次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在重大节日和维稳敏感期间看望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信教群众代表,并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合理安排公务接待费等。明细支出如下:
(1)矛盾纠纷排查工作:5次×3000元∕次=15000元;
(2)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议:1次×30000元∕次=30000元;
(3)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10人次×2000元∕人次=20000元;
(4)公务接待费:50人次×700元∕人次=35000元。
4.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经费:2020年预算20万元,按照历年活动经费执行情况以及现行会议费规定等相关依据项目支出预算明细如下:
(1)藏历新年活动经费:500元×200元=100000元
(2)阔时节活动经费: 200元×200元∕人次=40000元;
(3)火把节、二月八等活动经费:300元×200元∕人次=60000元;
5.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经费:2020年预算16万元,按照历年活动经费执行情况以及现行规定等相关依据项目支出预算明细如下:
(1)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培养4人次×5000元∕人次=20000元。
(2)省级代表性传承人20人次×3000元∕人次=60000元。
(3)州级代表性传承人20人次×2000元∕人次=40000元。
(4)县级代表性传承人20人次×1500元∕人次=30000元。
(5)云南省“百名”突出人才4人次×2500元∕人次=10000元。
6.其他宗教界代表人士代表工作经费:2020年预算6万元,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及历年工作经费执行情况,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宗教代表人士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培训、学习、考察等。由于我州宗教工作投入基本上以藏传佛教为主,而我州属多宗教并存地区,统筹做好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管理服务工作是宗教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保障。明细支出如下:教职人员困难补助及学习费:20人×3000元/人=60000元。
7.宗教活动场所整治费:2020年预算12.5万元,省民族宗教委命名的“和谐寺观教堂”,由省民族宗教委授予“云南省和谐寺观教堂”牌匾,由省民委给予一次性创建工作经费补助一寺10万元,用于寺观教堂的改造提升,并在云南民族宗教网、今日民族等媒体上宣传报道创建活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州本级对寺观教堂有关项目给予优先立项、经费安排给予倾斜。根据其活动场所分布情况及需修缮轻重缓急,2018年5月起每年对全州依法审批的藏传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及伊斯兰教活动场所及活动点进行整治,该经费专项用于宗教活动场所或活动点建筑的排危修缮、经堂教育教学设备的配备、消防安全设备的添置、解决饮水困难及设置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栏等设施,要确保基本满足广大信教群众正常开展宗教活动的需求,保持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预算明细如下:5个活动场所(活动点)×25000元=125000元。
(二)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事务专项经费-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补贴10万元。主要用于活佛转世工作经费:2020年预算10万元,根据迪佛转请(2012)1号请示文的批示,主要用于转世活佛的寻访、活佛个人及家庭、学习培训等。由于迪庆州是以藏传佛教为主,所以活佛转世是我们民族宗教工作的主要工作,在寻访的过程中工作量大需要跨地州工作,需要支出的经费在无形中增大,明细支出如下:活佛转世经费:3人次×30000元∕人次=90000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人次×500元∕人次=10000元;
(三)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事务专项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宗教教职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为2020年9月年满18周岁以上的宗教教职人员承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0年预算33万元,2050人×326.9元/人=670145.00元,根据迪宗请(2013)4号请示文,按照州县各承担50%的原则2020年州本级预算335072.50元。
项目为延续性、经常性固定性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细化项目明细,确保项目按时实施,项目确保于每年的12月完成。
八、项目实施成效
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对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并形成相应部门自评报告,于每年的6月30日前报送财政审核备案。项目实施完成后,一次性项目和重点项目均要纳入年度自评范围,对延续性项目每年至少选取1/3进行评价,确保3年内将本部门延续性项目滚动评价一遍。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跨年度的项目也应在每个预算年度终了后实施阶段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34000013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