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支持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因物种保护目的人工警育国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前款规定以外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人工繁育国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十二条 属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由地、州、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