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交通运输局)

索引号
015285205N/202400507
文  号
迪交发〔2024〕88号
来 源
州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4-07-14
对政协迪庆州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0300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14 16:04     浏览次数:4807    站群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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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华君委员: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州运营车辆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迪庆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是受迪庆州交通运输局委托,以迪庆州交通运输局的名义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交通运输领域内地方权限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责 参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 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州地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和造价监督执法工作。加强城区停车管理和重视车流动线规划不在我单位业务范围内。对于车辆管理这一块主要分两方面,一是对营运车辆的管理,二是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

一、加强对营运市场管理

(一)加强旅游车包车管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包车牌的管理督查工作。严格做好旅游包车牌审核工作;要求各县市运管机构督促运输企业加强从事包车客运车辆的动态运行监控,对车辆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和是否按照包车合同约定线路运行的情况进行重点实时监控,确保规范运行。

二是清理整治包车违规经营行为。要求各地加强对企业的检查力度,凡发现违规违章经营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依然发生违规经营行为的,依法暂停审核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

三是进一步加强包车执法检查。要求各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所增派执法力量,重点加强对包车的监督、巡查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不按包车约定的线路运行等违法行为。各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所要建立健全包车客运全过程监管机制,在近期要组织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协同执法行动,相互抄送发现的违规经营行为、重点车辆监控信息。

(二)加强租赁车市场管理

规范辖区内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经营行为,落实租赁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有效预防租赁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各县市大队对辖区内汽车租赁企业的备案情况、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全州已有28户企业(香格里拉市23户,德钦县2户,维西县3户);55辆租赁车(香格里拉40辆,德钦1辆,维西14 辆)办理备案手续。

(三)加强执法力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一是开展驾驶员安全文明教育等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二是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开展多种形式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升行业安全素质,牢牢把握安全生产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2.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充分利用云南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服务平台等6个技术平台,不断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利用科技手段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全州道路运输业的安全运行筑牢基础。依托我处自2021年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免费服务”的原则建设第三方实时监测平台,协助对重点营运车辆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实时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实时报警、纠正和协助处理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接打手机、超越线路运行、凌晨2-5点违规运行等行为,将监测结果自动生成报表,向运输企业、相关部门推送,为管理部门提供宏观数据分析研判,该平台的建立为运输企业和车辆安全监管起到“加把锁、保平安”的作用。全州道路运输行业近10年以来未发生过较大以上交通事故。二是通过出租车可视化监控,依法查处出租汽车不使用计价器、空车待租拒载、强行拼客、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节假日及恶劣天气乱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保障。

(四)做好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朝峰书记、卫东州长的指示批示精神,为全面落实“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迪庆”的工作要求,结合《迪庆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迪庆州交通运输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迪交发〔2023〕102号)和行业实际,全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深入推进道路运输系统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1.统筹部署,推进路域环境整治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有序对修理厂、出租车、客运站开展整治工作;二是第一时间深入到企业开展督察工作对存在问题发现一例消除一例,使企业意识到紧迫感责任感。三是督促客运站要加强对站内设施修缮工作,加强营运车驾驶员做好车辆卫生工作,定期开展培训工作,使驾驶员形成良好的服务意识,要通过多方位的在道路运输领域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工作,从而优化道路运输市场。

2.多方位推进路域环境整治工作。一是修缮客运站场,及时维护、清洗或粉刷外墙面,清洁车站内场地、设备,美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方面。二是加强执法,增加巡查力度。重点督促客运站做好站场管理,禁止外来车辆随意进入站内,造成车站内混乱拥堵,站外加大对“黑车”打击力度,全面遏制非法营运行为。通过努力畅通了群众出行,提高群众的获得感。三是修理厂环境整治。围绕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及路域环境专项整治的任务,各辖区内修理厂开展整治工作,重点督察修理厂环境卫生、收费标准、消防设施设备、占道经营、安全制度建立情况等。督察了404户维修企业,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维修环境“脏、乱、差”的问题,灭火器过期,轮胎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存在的问题当场指出要求立即整改。通过努力提升修理厂经营环境,规范了维修市场秩序,提高维修质量及服务水平。

3.开展营运车辆整治。一是对州营运车容车貌进行升级。督促客运公司履行管理服务职责,对车容车貌不整洁、不干净的车辆及时进行清洗,改善服务质量。二是有序推进出租车计价器安装,避免出租行业存在乱收费行为。三是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培训工作,引导驾驶员形成良好服务意识,提高群众满意度。四是畅通投诉渠道,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利用视频监控系统等,对出租车拒载、无故绕道、未经乘客同意拼客、甩客等粗暴行为及时处理,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停班学习。

二、加强打非治违力度

(一)严厉打击农村客运超范围经营行为

严禁农村客运车辆超范围经营,重点查处农村客运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存在客运车辆站外揽客、抢客,乱停乱靠等行为、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行为、以及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的,擅自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等经营行为。

(二)严厉打击“黑车”拉客揽客行为

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非法营运车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严厉处罚。工作重点分为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区域、重点线路,具体为:

1.重点人员:一是非法营运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具有黑恶性质的非法营运团伙:二是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经营者以及群众举报、影响恶劣的非法营运人员;三是为获取非法利益,专门为非法营运车辆“喊客、揽客、组客”的违法违规人员;四是带头闹事、聚众滋事、阻扰执法和暴力抗法的违法人员;五是为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的执法人员。

2.重点车辆:一是专门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二是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上路行驶的车辆;三是酒店、客栈、旅行社等从事非法营运的自用车辆;四是客运站、机场、景区、广场周边从事非法营运的私家车及民宿用车;五是从事超范围经营的客运车辆(含班线车、旅游车、农村客运、租赁车);六是违规违章经营的出租车(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及公交车。

3.重点区域:各县(市)景区、景点周边及辖区内非法营运相对集中的机场、客运站、广场、学校、医院、商贸场所等人员比较集中、人流量大的区域。

4.重点线路:围绕重点区域,重点整改香格里拉客运站、飞马停车场,香格里拉至德钦、维西等非法营运市场乱象突出的线路和路段。严厉打击客运班线、旅游包车客运从业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参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堵站、停运、罢运事件以及阻碍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活动,扰乱正常道路运输市场营运秩序行为,以及严重干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工作等行为。整治客运班车不按核定线路经营,串线经营,长线短跑,长期无故停班,服务不文明、不规范等行为。

(三)严肃查处道路旅客运输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按照《迪庆州交通运政管理处关于要求严格执行<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和<云南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执行。启动营运车辆“红黑榜”管理制度。对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文明服务、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服务质量良好的驾驶员实行“红榜”管理;对违规违章经营驾驶员,列入“黑榜”管理,引导鼓励群众对违法运输行为进行举报,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四)规范巡游出租车经营行为

一是严厉查处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非法异地经营、违规议价等行为;严厉查处从业人员不文明经营行为,很大程度上改变我州巡游出租车长期的脏、乱、差问题。不断提升出租车运营服务质量。二是各县、市积极稳妥推进网约车行业规范、适度、有序发展,实现出租车行业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五)规范城市公交经营行为

一是严厉查处城市公交不按规定站点停靠、不按时间运行等违规行为;督促客运经营者安全文明驾驶,按点发车,规范运营,提升客运服务质量,很大程度上改变我州城市公交长期的脏、乱、差问题。提高群众乘车出行的舒适度和满意度。二是进一步优化调整线路,扩大公交覆盖面,不断加密公交网线,不断优化调整站台站点布局。

(六)规范汽车租赁经营行为

各县、市运政所根据实际情况全面排查本地汽车租赁市场情况,全面细化落实工作职责。加强租赁车服务监督,促进企业诚信规范经营。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汽车租赁经营和租赁车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维护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

(七)利用互联网平台,加强营运车辆监管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营运车辆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各所要积极推进将所有“两客一危”车辆纳入第三方平台管理的工作,利用监管平台做到24小时不间断全方位监管。实时掌握营运动态、服务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营运车辆服务质量。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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