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广播电视局)

索引号
015285045F/202500301
文  号
来 源
州广电局
公开日期
2025-11-12
迪庆藏族自治州广播电视无线台站管理中心发电机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2 11:47     浏览次数:2559   
字体:[ ]
打印


按照国家广电总局、云南省广电局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管理要求,为了应对突发停电、保障业务连续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迪庆藏族自治州广播电视无线台站管理中心计划采购一台发电机。现就迪庆藏族自治州广播电视无线台站管理中心发电机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采购需求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迪庆藏族自治州广播电视无线台站管理中心发电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G2025005

三、预算金额:17.5万元

四、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

1.基本参数要求

1)额定功率:主用功率≥180kWISO8528标准,1500rpm50Hz,功率因数0.8滞后),备用功率≥200KW,持续运行时间≥24小时。

2)电压与频率:额定电压380V/220V(三相四线),电压调节精度≤±1%,频率稳定精度≤±0.5%,频率波动率≤±0.2%

3)相数与接线方式:三相交流,星形接线,中性点可接地,线电压与相电压比值符合GB/T2820标准。

2.高原特性要求

1)功率补偿:海拔每升高1000米,额定功率下降不超过5%(无额外增压装置时);配备高原增压系统后,海拔3300米处额定功率不低于150kW(主用)。

2)散热性能:高原环境下(环境温度-20℃~40℃),发动机出水温度≤95℃,机油温度≤105℃,发电机绕组温度≤125℃F级绝缘)。

3)燃烧效率:高原稀薄空气环境下,燃油消耗率增幅不超过平原值的8%,无明显黑烟排放,尾气排放符合GB20891-2014标准。

4)启动性能:海拔3300米、环境温度-15℃时,采用电启动+预热装置,启动成功率≥99%3次启动内),启动时间≤10秒。

3.发动机核心性能参数

1)发动机型号:知名品牌原装整机(如康明斯、珀金斯、玉柴等),缸数≥6缸,缸径×行程≥105mm×130mm,排量≥8.3L

2)燃油消耗:额定负载下燃油消耗率≤210g/kWh,空载油耗≤3.5L/h,配备大容量油箱底座(可扩展),连续运行时间≥10小时。

3)冷却方式:强制水冷,带高原优化散热器,风扇转速可调节,适应高海拔低气压散热需求。

4)润滑系统:压力润滑,机油更换周期≥500小时,配备机油温度、压力监测报警装置。

4.发电机性能要求

1)发电机类型:无刷自励同步发电机,防护等级IP23,绝缘等级F级,温升限值符合GB/T755标准。

2)励磁系统:自动电压调节器(AVR),电压调整率≤±1%,动态电压响应时间≤1秒,具备过载、短路、欠压保护功能。

3)效率指标:额定负载下发电机效率≥85%,功率因数0.8(滞后),THD(总谐波失真)≤5%(线性负载)。

5.可靠性与环境适应性

1)工作环境:适应海拔3300米,环境温度-25℃~45℃,相对湿度≤90%(无凝露),抗震等级≥6级。

2)使用寿命:发动机B10寿命≥12000小时,发电机轴承寿命≥20000小时,整机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3000小时。

3)防护与降噪:机身防护等级IP22,配备防雨防尘罩;机组运行噪声(1米处)≤95dB(A,可选配降噪箱体(≤75dB(A))。

6.控制与监测系统

1)控制系统:智能液晶控制柜,具备ATS切换功能、支持自动启动/停机、远程监控(RS485/Modbus协议),显示电压、电流、频率、油耗、水温等参数。

2)保护功能:具备过载、短路、欠压、过压、缺水、缺油、超温等多重保护,故障自动停机并报警,历史故障记录≥50条。

7.质量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

8.其他注意事项:遵守《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及地方性法规;做好发电机组搬运、安装集成施工。

)商务要求

1.施工时间:施工期以具体签订的合同为准。

2.施工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质保期要求:项目完工后12个月。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作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4.售后服务:合同规定期限内出现质量等问题要及时修理更换。

5.本项目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本采购文件对中标人所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相关材料供货、运输、施工、垃圾清运、相关资料移交及其他一切相关服务。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实体。

2.具有相关项目的经营服务能力。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六、报价书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报价书的编制

1.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包括以下内容的报价书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报价书封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报价一览表;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相关资料。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本询价函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据给定的格式制作;本采购文件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3.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产品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

4.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二)报价书的装订

报价书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报价书的密封

报价书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书将被拒绝接收。

七、报价书的提交

报价书提交截止时间:202511171700分。

报价书提交地点: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长征大道67号迪庆州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和要求

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书进行评审。

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技术指标等符合要求且报价相同的情况,将由询价小组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予以公布。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九、合同条款

询价采购函、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书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付款方式: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款项。(凭税务发票与采购人办理结算)。

十、其他事项

1.本询价函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报价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询价小组评审后没有合格的报价供应商的则进行二次询价采购,二次询价采购报价供应商仍未达到开标要求或经评标小组评审后仍没有合格的报价供应商的,经采购人申请批准后可以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3.报价供应商应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书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十一、联系方式

1.联系人:和玉香

2.联系电话:0887-8222852               13988764760

3.地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长征大道67号迪庆藏族自治州广播电视局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长征大道21号 运维电话:0887-8226712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