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审计局:
贵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7月15日至8月5日对我支队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于9月10日收到审计报告(迪审投报[2021]5号),我支队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详细阅读了整改通知书并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往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的问题。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未完成清理:(1)基建余款7024.34元、房子预交款15000元在2021年3月31日32号记账凭证中已支付整改完成。(2)派出所建设款210209.00元,我支队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了中共迪庆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第11次党委会议,会议明确待白马雪山直属派出所建设项目出决算审计结果后,不足资金从派出所建设款中支付,剩余资金上缴财政国库。(3)大门工程款5%质保金12507.80元,技术侦查科业务用房改造项目5%质保金19483.96元,已于2021年10月20日支付整改完成。(附:2021年3月31日记账凭证32号、中共迪庆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第11次党委会议纪要及质保金支付网上银行电子回单)
2、关于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对2020年6月7号凭证支付下乡燃油费及购买办公用品、8月15号凭证支付公务接待费未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已由报销人员做出情况说明,今后将提高认识,及时整改和认真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整改落到实处,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情况说明附后)
二、预算编制、批复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预算执行进度未达标。主要原因是:1、“平安林区”综合管控指挥建设项目未实施完成。2、2020年森林公安业务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扫黑除恶业务补助经费资金到达时间晚,未能形成支付,导致预算执行进度不达标,今后将加强预算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意识,切实加快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三、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将2020年6月29号凭证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汇入州直工委补助红色书橱经费3000元列入“230799 其他应付款”,导致决算报表反映不实的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规定执行,将各项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并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严禁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如实反映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确保决算报表真实准确。
四、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1、隐匿列支“三公”经费,将车辆过路费849.55元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未列入“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的问题。今后将严格执行会计法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如实反映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超预算列支培训费的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严格执行预算,并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杜绝超预算安排支出的问题再次发生。
五、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无形资产帐实不符的问题。已在2021年8月31日记账凭1号将产权证号为香土国用(2011)第543号、使用权面积11072.62㎡的土地使用权资产纳入无形资产核算管理。(2021年8月31日记账凭证1号附后)
2、库存物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017年11月30日记账凭证19号将应纳入“库存物品”科目核算的错记入固定资产的备装物资39246.00元已在2021年10月记账凭证1号中进行冲账调整处理。(2021年10月15日记账凭证1号附后)
迪庆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