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
迪庆州消防支队将李志贤经营的维西
欢畅量贩列为州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批复
州消防支队:
你支队上报的《迪庆州消防支队关于将李志贤经营的维西欢畅量贩列为州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请示》一文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州消防支队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位于维西县保和镇永春村本村组滨河路李志贤经营的维西欢畅量贩存在重大隐患,经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研究同意将李志贤经营的维西欢畅量贩列为州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请你支队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积极督促该单位及时整改隐患,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迪庆州消防支队将李志贤经营的维西欢畅量贩列为州人民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