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01528486X2/202301511
文  号
迪政发〔2023〕25号
来 源
迪庆州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3-05-12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四任州政府法律顾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5-12 10:49     浏览次数:7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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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四任州政府法律顾问的决定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州人民政府决定聘任马巍等5名同志为第四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具体名单如下:

马  巍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主任

濮鹤周 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主任

吴培三 云南润泽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志春 云南大济律师事务所主任

徐  虹 云南润曦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四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任期为三年,自2023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有关权利和义务由州政府与受聘法律顾问另行签订聘用合同约定。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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