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迪庆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迪庆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本州推进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和培训考核等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2、承办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迪庆州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
3、承担州政府法律顾问职责,负责为州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承办以州政府或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州政府会议审议和州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州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备案工作;承担三县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4、研究提出实施国家重要法律法规的方案或意见;研究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州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协调解决州政府工作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争议和问题。
5、负责本州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州政府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检查和有关评估工作;指导、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队伍法制建设;承办州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区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
6、承办州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组织、承办州政府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和由省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争议事项;指导、监督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承担州政府行政复议接待的日常工作。
7、承办州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编纂工作。
8、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审查立法项目1项;组织相关立法单位开展立法调研工作1次,并形成报告1份。
2.进一步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和重大决策听证工作,完成35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制定《迪庆州2018年度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考评责任书》,5月中旬前完成签订工作;年内组织2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
4.全面完成园林绿化工作任务。
5.全面完成年度精准扶贫工作任务。
6.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及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
7.完成2018年“两会”期间及会后的建议、意见、提案收集、立案审查、交办和督办工作。
8.完成法律咨询工作,受理率达100%。
9.完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3次。
10.积极参与州庆筹备工作,按时参加州庆各类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州法制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州法制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州法制办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州法制办2018年度收入合计320.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5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0.81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人员工资、增加法制业务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州法制办2018年度支出合计31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03万元,占总支出的76.00%;项目支出76.46万元,占总支出的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了24.47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人员工资、增加法制业务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1.82万元,主要原因:业务量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4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36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费用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州法制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9%。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9.6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4.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转;
2.社会保障及就业(类)支出23.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主要用于:人员社会保障;
3.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类)支出14.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4.住房保障(类)支出14.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州法制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0万元,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预算的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预算的1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67万元,下降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47万元,增加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4万元,下降9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万元,占97%;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占3%。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州法制办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4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构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州法制办资产总额79.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1万元,固定资产72.5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4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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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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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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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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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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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79.28 |
6.71 |
72.57 |
25.71 |
4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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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