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交通运输局、迪庆州交通运政管理处,各县(市)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财政补贴的通知》(云财建〔2022〕34号),《迪庆州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度水路客运油价财政补贴资金下拨方案》(迪交发〔2022〕53号)、《迪庆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下达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财政补贴的通知》(迪交发〔2022〕96号)及州政府领导批示,现将2020年度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财政补贴28,021,800.00元下达给你们,其中:州交通运输局2,620,900.00元,州运政处3,101,400.00元。香格里拉市10,259,874.33元,维西县6,253,800.07元,德钦县5,785,825.6元。专项用于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补贴支出。此款收入列2022年“1100227 固定数额补助”科目,支出州本级、县级列入相关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州本级列入“503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县级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基数部分资金及统筹部分资金(按涨价补助的60%统筹)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表。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规定,油价补贴基数部分继续用于对用油单位的2020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逐步实现补贴与用油量脱钩;油价补贴资金统筹部分用于支持公共交通发展,新能源出租车、农村客运补助、水路客运行业结构调整等。各地要统筹用好油价补贴资金统筹部分,结合实际重点用于城市交通及农村客运发展,推进公交都市创建、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农村客货邮发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出租车行业新能源推广应用等。
二、请结合2020年度实际用油量,认真组织做好油价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杜绝无油兑付、用油不兑。加强资金监管,加快执行进度,确保资金使用依法规。同时,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行业稳定。
附件:1.迪庆州2020年度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资金明细表(基数部分)
2.迪庆州2020年度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资金明细表(统筹部分)
迪庆州财政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