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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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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州商务局
公开日期
2021-12-28
迪庆藏族自治州会展业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28 17:30     浏览次数:5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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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会展业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办发〔2015〕2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20号)、《迪庆州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迪政办发〔2017〕182号)及《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藏族自治州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迪办字〔2019〕30号)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州会展产业发展现状,我局负责草拟了《迪庆藏族自治州会展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目的意义

会展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会展业与房地产业、旅游业被列为世界公认的三大无烟产业,它是衡量一个城市乃至一个国家国际化和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被誉为“城市名片”。迪庆是世人向往的香格里拉,是世界自然遗产“三江并流”的腹心区,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品牌和资源优势,会展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可与旅游业、生物产业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商务厅的关心支持下,我州先后自主举办了“香格里拉特色商品展销会”等一系列会展活动,会展的服务和管理水平有了一定基础,会展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有所显现,但由于各地、各部门长期以来对会展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及会展产业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功能认识不足,加之目前迪庆会展产业基础设施薄弱,会展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导致推动会展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健全、管理机制不通畅、会展市场不规范,与迪庆日益发展的产业形象、生态形象、文化形象和城市形象严重不相适应。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州会展工作,解决会展产业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瓶颈,推动会展产业与节庆、旅游、文化、娱乐等良性互动、共同发展,形成“文化搭台、经贸唱戏,节中有会、节中有展,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良好态势形成“展、会、节”等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会展产业发展新格局,制定出台会展产业的政策措施已势在必行。

三、框架内容

《办法》主要涉及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会展”定义;二是明确了会展管理体制;三是明确了会展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承担的责任;四是明确了会展审批、备案程序;五是明确了其他相关要求。

四、主要改革措施

一是调整理顺会展管理体制。州商务局、各县(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开发区管委会经济贸易发展局依法依规履行全州会展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境内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和赴境外非商业性办展活动的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建立促进会展业发展协调机制;拟定促进会展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会展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拟定会展年度工作计划;承担会展业统计工作;负责与辖区其他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做好会展业发展的相关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是明确了会展审批、备案程序。1.以迪庆藏族自治州名义首届举办的会展,需在会展前12个月,以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报州商务局备案,并按管理权限向州人民政府、省商务厅上报审批;已经批准的展会再次举办,需提前6个月报州商务局备案,州商务局报省商务厅审批。2.以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名义主办会展,主办单位应当在会展前3个月向州商务局提出书面申请。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政府名义举办会展;3. 以各县(市)、开发区商务部门名义举办的会展,主办单位应当在会展招展信息发布前30日内向辖区所在人民政府或管委会审批并报州商务局备案;4.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迪庆藏族自治州辖区内组织展会,展位在500个以下(含500个)的,主办单位应当在会展招展信息发布前30日内向所在辖区商务部门备案;展位在500个以上的,除向辖区商务部门备案外,还应向州商务局备案。

三是更好的发挥会展产业的作用。《办法》的出台,必将促进全州会展产业向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方向发展。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加强会展业活动的管理,规范会展业市场秩序,推动会展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会展产业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五、解读机关

本《办法》由迪庆州商务局负责解读,解读人:寸钰泓,联系电话:0887-8225425。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长征大道21号 运维电话:0887-822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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