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各办、局(中心),驻区各相关单位,村(居)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相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迪庆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对全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抓好清理欠款工作,开发区管委会决定成立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孙红军 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军 红 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州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齐春涛 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杨 瓒 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周万欣 开发区党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主任
和崇宪 开发区经贸局局长
李学忠 开发区财政局局长
姚斌红 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局长
和泽娟 开发区社事局负责人
和建科 开发区园区办主任、安监局局长
杨立珍 开发区人社局局长
阿 楚 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陈文丽 开发区群团办副主任
嘎特七林 开发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和崇宪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经贸局、财政局中抽调。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全区清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督促指导各单位清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细化有关工作方案并抓好督促落实,收集、通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根据各部门职能职责,结合各自领域开展自纠自查,不折不扣清理欠款。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清欠工作,明确每一笔欠款责任单位,要求根据被拖欠企业、具体拖欠金额、项目内容,制定清欠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恢复重建主体责任。
(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成员单位每月1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经办公室汇总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三)建立检查督导制度。领导小组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成工作组深入相关企业了解清欠工作。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