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搬迁安置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服务工作,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和拟定本行政区域移民工作的实施办法。
(二)组织完成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批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工作。
(三)组织县人民政府配合完成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对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安置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负责重大移民安置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核(审批)工作。
(四)负责将州人民政府与项目法人签订的移民安置工作协议中的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县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对其资金进行拨付和管理,按省搬迁安置办公室要求管理使用好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独立费用;并负责指导、检查、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移民安置任务的实施。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移民安置规划以及移民资金年度计划,管理移民资金;会同州有关部门,对县人民政府移民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移民安置实施计划编制工作,审核县编制的移民安置年度计划。
(七)组织相关单位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移民安置单项工程进行验收;负责组织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围堰截流、下闸蓄水、竣工等阶段移民安置进行专项初步验收;负责小型水利水电项目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查和移民安置验收工作。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小型水库移民帮扶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相关规划的审核和年度计划、汇总和报批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做好移民来信来访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积极做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工作。
(十)组织本州内移民干部的业务培训,负责本行政区域移民业务统计工作。
(十一)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