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开发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及森林防灭火工作移交香格里拉市的请示》(迪区发〔2021〕5号)收悉,在征求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和州林草局等单位意见后,经州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开发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及森林防灭火工作移交香格里拉市。
二、请你单位抓紧对接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按程序做好移交各项工作,力争在春节前完成开发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及森林防灭火工作移交。
三、请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全力做好移交后开发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及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平安林区”建设。
迪庆州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