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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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486X2/202201458
文  号
迪政发〔2022〕100号
来 源
迪庆州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2-11-27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迪庆州加快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7 10:19     浏览次数:7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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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迪庆州加快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措施》经州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21125


(此件公开发布) 


迪庆州加快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云政发202219),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迪庆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改革系统集成,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协同高效,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有力有效服务保障全州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工作的“纲”和“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决策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州第九次党代会、九届州委历次全会精神和州“两会”的各项工作要求,围绕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全力打造发展财政、民生财政、效能财政、安全财政,充分发挥财政在调控经济运行、支撑民生保障、引导结构调整、推动改革深化等方面的作用,为全州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政保障和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5年,建立完善零基预算、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州对下投入方式、绩效评价、风险防控等系统化的财政治理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全州统筹、全域协同、全链条链接、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财政治理格局,财政治理的政治能力、思维能力、专业能力、技术能力,以及运用财政工具进行宏观调控的能力持续增强,财政收支平稳健康运行,基层“三保”更加有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到2035年,建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现代财税体系,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主要措施

(一)健全财力支撑体系

1.建立健全支持壮大财政综合实力财源培植机制。充分把握并运用好“十四五”期间省级分享税收收入增量部分全额留归各地的利好政策,优化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激励约束作用,支持发展县域经济、培植财源。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力企业纾困,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涵养财源,厚植税基。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落实税收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稳步推进地方税体系改革不断深入,依法治税征费,提升税收(非税)征管体制和征管能力现代化水平。建立部门争取中央、省级支持正向激励机制,明确考核范围及标准,丰富争取方式。

2.建立健全教育科技投入支持机制。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战略。完善教育多元投入支持机制,持续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优先落实教育投入,全面实施15年免费教育政策,提高教育经费使用绩效。优化科技支出结构,推进科技政策扎实落地,支持实施一批州级科技计划项目,打造科技创新平台。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生态治理、数字经济等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代表的科研基础设施和条件建设。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市场主体培育,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基础研究联合基金。推行产学研用结合的双元制教育,加大争取上级企业培训奖补资金力度。积极推广科技创新券,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通,鼓励发展科技服务业。综合运用公开竞争、揭榜制、赛马制、悬赏制、定向择优等方式,支持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在更大范围内推行科研经费“包干制”。支持全州人才工作,完善引才、育才、用才的财政政策。

3.建立健全产业强州财政引导机制。探索建立产业强州财税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持续推进财源建设,做大财政“蛋糕”。扎实推进产业强州建设,对标州委、州人民政府产业布局,推动产业强州财税政策措施在迪庆落地落实。加大向上汇报对接力度,积极主动争取省级重点产业投资基金、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贯彻落实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中的惠企政策、用好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优化州级专项资金投向,重点支持聚力打造“三张牌”、全产业链优化升级传统产业、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贯彻落实“飞地经济”项目利益分享机制,探索以税收增加额为基础的横向转移支付机制,形成产业发展利益共同体。健全倾斜性资金支持政策,推进优化开放功能平台。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持续推进市场主体降费减负,助力企业纾困,涵养财源、厚植税基。

4.建立健全财政金融协同机制。完善财金联动机制,创造良好宏观环境,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结合迪庆实际,按省级“银税互动”部署要求,推动工作落实。建立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三张清单”。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惠润融资担保公司进一步发挥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探索和落实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财政适当补贴机制。推动政策性和商业性农业保险协同发展,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保障体系,争取迪庆特色农产品保险提标扩面政策。配合探索建立云南省地方征信平台,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推动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

5.健全投融资机制。发挥中央和省基建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作用,聚焦重大工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探索创新投贷联动机制,全面提升融资效能。健全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完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增减挂钩”机制。积极争取上级对重点PPP项目奖励扶持,创新实践与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工具结合。做实项目前期准备,健全重点招商引资“一事一项”专项扶持机制,推进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探索建立政府财务顾问制度,将重大项目投融资及重大公共政策制定等纳入各级政府财务顾问范围。

(二)健全财政调控体系

6.强化预算编制指导。强化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对预算编制工作的领导,预算安排要将落实国家、省、州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任务,确保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稳定、发展、生态、边疆稳固”四件大事,紧盯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世界的‘香格里拉’”目标,确保服从服务迪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宏观调控总体要求,指导部门在预算编制中落实好国家、省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安排,保障全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7.建立重大战略任务保障机制。围绕国家、省及州的重大战略任务,建立全州重点保障事项清单,构建“规划—政策—项目—资金”的衔接体系。完善资金管理机制,强化保障事项清单的刚性约束。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保障,全力支持国家、省、州确定的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的贯彻落实。做好重大项目协调、服务、保障工作,州发展改革委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向汇报对接力度,争取将州级重点保障事项纳入省级重点保障事项清单,财政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做好协调配合,指导部门做好项目预算编制。

8.强化中期财政规划约束。构建发展规划、中期财政规划、年度预算编制衔接机制,综合考虑财税体制、政府债务风险等因素,强化中期财政收支政策管理。加强部门间宏观调控的规范化和机制化建设。州、县(市)两级围绕财政发展规划,聚焦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实现各级财政跨年度预算平衡。

9.健全政策协同调整机制。强化财政政策与区域发展政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生态文明建设、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等融合协同,分类施策。立足迪庆州情,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环节研究实施相适应的财政支持保障政策,引导全州各级各部门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创新财政投入保障方式。落实省级财税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工作要求,重视预期管理和市场行为引导,提高财政宏观调控的科学性。

(三)健全民生保障体系

10.健全民生财政统筹机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落实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财税保障政策。健全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相互协调机制并提高精准性。深入研究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差异,逐步缩小差距。扩大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逐步提高财政支出比重。统筹民生政策制定,实现民生保障地区间相对均衡。

11.健全民生财政保障机制。完善就业优先调控机制、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推动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大公共医疗卫生投入力度,促进“健康迪庆”建设。健全兜底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不低于省级指导标准要求,逐步提高全州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健全“三农”支出稳定投入机制和“平安迪庆”、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机制。

12.健全民生财政约束机制。落细落实中央和省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民生保障原则,逐步建立民生政策事前论证、清单管理、备案审查等制度机制,使民生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不搞过度保障。改善民生保障和服务提供方式,健全现代支付和收入监测体系。

13.健全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机制。州级加大上级转移支付下沉基层。县级财政要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统一监测预警县级“三保”支出、库款管理等情况。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确定民生支出标准。加强重大建设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落实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地区标准备案制,从严掌握提标扩面等增支政策。除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台政策涉及新增县级财政支出事项的,须征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

(四)健全财政管理体系

14.健全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健全以一般公共预算为主体的统筹机制,强化财政支出统筹。坚持量入为出,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增强财政统筹平衡和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预算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建立健全财政支出标准化体系,强化标准应用和调整机制,非经规定程序不得调整。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完善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政策体系。健全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完善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体系。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改革。

15.健全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研究制定“十四五”财政收入划分体制,结合国家、省财政体制改革要求适时调整完善。持续推进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等领域州级与州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积极争取省级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奖补资金。推进乡镇财政公共服务管理能力提升,鼓励创新县、乡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扎实推进《迪庆州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基层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体系。

16.健全财政资金高效管理运行机制。强化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绩效管理,推进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将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运行监控、绩效评价、预算绩效考核等绩效管理要求纳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监督全过程。健全重点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推进绩效评价由项目评价向部门整体、政策评价扩展。完善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机制,健全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项目管理等挂钩机制。实行差异化的资金管理及预算评价模式。将财会监督嵌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向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拓展。加强财税政策执行、预算管理、国有资产、政府债务、政府采购等方面财政监督,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17.健全过“紧日子”勤俭节约机制。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严把支出关口,把更多财政资源腾出来,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健全公用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可能联动调整机制。落实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约束机制。严格落实国家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政策,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存量资产常态化机制。

18.健全数字财政建设赋能增效机制。配合建设全省大集中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资金来源去向全流程可追溯。应用好财税信息共享平台,支撑财政决策和创新运用。深化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完善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支付渠道,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全过程管理。配合搭建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实现纵向协同、横向协作。整合优化财政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与“一部手机”系列有机衔接。推进预算单位无纸化报销改革,实现单位财务管理全流程无纸化。

(五)健全风险防控体系

19.健全财政运行风险监测防控机制。建立涵盖财政收支、政府性债务、社会保险基金运行、财政往来款管理等要素,涉及地方经济发展及财政资金流程,全要素、全过程、可量化的财政运行风险监控指标体系,及时预警地方财政风险状况,确保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推进暂付性款项清理消化工作,严格控制暂付性款项增量。

20.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遏制增量,落实地方政府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隐性债务的要求。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前财政承受能力和债务风险情况评估机制。健全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稳妥化解存量,强化金融系统协同配合,加强审计核查。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

21.健全经济社会领域风险分析防控机制。完善财经运行分析预研预判机制。完善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重点支持保障机制。支持做好金融风险应对工作,有序推进地方金融机构处置风险。构建与安全稳定、常态化疫情防控、生态文明等重点任务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国有资本风险管理,防范化解国企债务风险,建立健全“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好融资增信作用。

三、持续提升财政治理能力

22.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党对财政工作领导的各项制度规定。建立党委政府及部门党委(党组)定期研究财政(财务)重点工作机制,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和关于做好财政工作的要求,着力研究解决财政重点工作、重大问题,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

23.提升财政部门履职尽责的专业能力。始终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保障中央、省、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推进财政法规制度“立改废”工作,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厘清公共财政运行边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预算法定,坚持在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框架下谋划推动财政工作,科学、合理、公平配置财力资源。强化税收法定,依法征管、依法减免,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24.发挥职能部门高效协同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厘清财政与部门、部门财务与部门项目主管单位的权责关系,压实部门作为部门预算的主体责任,明确权责清单,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完善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各部门财会人员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履职能力水平。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建立有机贯通、信息共享、责任共担、执行有力、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部门合作机制。

25.提高法治财政建设的质量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持续打造“阳光财政”。加强财会监督,促进财会监督与党内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协同发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依规依纪依法处理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26.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以绝对忠诚理财、绝对担当管财、绝对干净用财。树立实干导向,坚持干字当头、攻坚克难。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只争朝夕、奋勇争先。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大力加强作风建设。重视加强基层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四、强化组织保障

全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在组织领导上要高位推动。要深刻理解和把握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二)在思想认识上要高度重视。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长远工作,要充分认清贯彻落实以及建立健全各项政策对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的重大意义,充分结合工作实际和需要,充分论证和研究各项政策,确保政策的科学性、操作性,坚决不允许出现照抄照搬、为了出台而出台等形式主义问题。

(三)在行动落实上要落细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主动与省级部门对接,按照重点任务分工,及时出台政策。要进一步厘清权责关系,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形成有效合力推动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落地落实。

 

附件:迪庆州加快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迪庆州加快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措施

牵头部门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

建立健全支持壮大财政综合实力财源培植机制

州财政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税务局、州发展改革委

长期,持续推进

2

制定部门争取中央、省级支持正向激励考评办法

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

州直各单位

2023年底前

3

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基础研究联合基金,积极争取上级企业培训奖补资金

州财政局、州科技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待省级出台政策后,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4

探索建立以“飞地经济”为基础的横向转移支付机制

州财政局

州发展改革委

待省级出台政策后,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5

贯彻落实推进产业强省的财税政策,结合迪庆实际,探索建立推进产业强州财税政策

州财政局,州税务局

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长期,持续推进

 

 

迪庆州加快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措施

牵头部门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6

探索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财政适当补贴机制,支持增加中小企业贷款规模

州财政局、人民银行迪庆支行、州银保监分局

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科技局等部门

待省级出台政策后,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7

探索建立政府财务顾问制度,将重大项目投融资及重大公共政策制定纳入各级政府财务顾问范围

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

各县、市人民政府

待省级出台政策后,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8

贯彻落实全省重点保障事项清单,强化保障清单刚性约束。

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

各县、市人民政府,

州直各单位

待省级出台政策后,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9

健全各类政策协同调整机制,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环节研究实施相适应的财政支持保障政策

州财政局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生态环境局、州科技局、州乡村振兴局

待省级出台政策后,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迪庆州加快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措施

牵头部门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0

贯彻落实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财税保障政策

州财政局

州税务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

待省级出台政策后,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11

定期清理全州基本民生保障政策,清理整合效应相互抵消或相互攀比的政策,建立阶段性民生政策退坡机制

州财政局

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州残联、州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局

长期,持续推进

12

改善民生保障和服务提供方式,健全现代支付和收入监测体系

州财政局

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农业农村局

长期,持续推进

13

建立健全财政支出标准化体系,强化标准应用和调整机制,非经规定程序不得调整

州财政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

长期,持续推进

 

迪庆州加快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措施

牵头部门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4

推进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利等领域州对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州财政局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

省级出台

3个月内

15

积极争取省级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奖补资金

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

长期,持续推进

16

制定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

州财政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2210月底前

17

实行差异化的资金管理及预算评价模式

州财政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

长期

18

配合建设全省大集中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好财税大数据平台,完善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支付渠道

州财政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人民银行迪庆支行、州税务局

2024年底前

19

推进预算单位无纸化报销改革,实现单位财务管理全流程无纸化

州财政局

州直各单位、人民银行迪庆支行

2024年底前

20

构建高质量可持续财政评价方法和标准体系

州财政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

待省级出台政策后,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迪庆州加快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任务措施

牵头部门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21

健全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对专项债券的申报、发行、使用、绩效等进行全程跟踪管理

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

待省级出台政策后,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22

建立党委政府及部门党委(党组)定期研究财政(财务)重点工作机制

各级各部门党委

(党组)


长期

23

厘清财政与部门、部门财务与部门项目主管单位的权责关系,压实部门作为部门预算的主体责任,制定权责清单

州财政局

州直各单位

2023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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