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能
云南”行动迪庆方案的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能云南”行动的意见》部署,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精神,围绕我州重点培育产业的需求,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补齐人才培养短板,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把高技能人才培养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统筹推进各类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素质,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快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统筹推进。立足新发展阶段,统筹技能人才发展诸要素各环节,突出重点领域和短板弱项,解决好技能人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系统谋划、优化政策、整体推进,深化技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形成齐抓共促的工作格局。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平安的新时代新迪庆,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和世界的“香格里拉”,重点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不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努力使技能人才供给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迪庆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以解决制约技能人才发展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政策,推行职业培训全覆盖,加强技能人才基础能力建设,深化技工教育改革创新,强化职业技能竞赛引领。
——坚持高端引领、示范带动。围绕打好“绿色能源牌”“绿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三张牌,聚焦文化旅游、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能源、绿色矿业、绿色农产、数字经济、康养休闲等产业集群培育,结合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业态、新模式民生服务业发展,加强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支柱产业技能人才培养,突出高技能领军人才示范引领作用。
二、发展目标
多措并举深入实施“技能云南”行动,强化多层次技能人才培养,全面推进技能人才基础能力建设,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作用,突出高技能人才培养、引领,形成目标优化、结构合理、政策配套、高效协同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技能人才队伍。通过5年的努力,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全州职业培训累计30000人次以上,紧盯我州产业发展方向和劳动者就业服务需求,针对性开展各类培训。围绕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限衔接方面,开展各类乡村振兴紧缺人才培训不少于2万人次,脱贫劳动力培训不少于0.5万人次;在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方面,生态护林员培训不少于0.5万人次,文旅行业从业人员培训不少于0.3万人次;在关注重点群体方面,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培训不少于0.2万人次,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技能塑形,技工院校新增招生0.12万人以上(含非全日制),企业职工培训不少于1.2万人次。在培训类别方面,创业培训不少于0.4万人次,其中网络创业培训不少于0.16万人次,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不少于800人次;在培训质量方面,累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类别证书不少于2万人次,其中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技能等级证人数不少于0.2万人次。
三、重点任务
紧盯迪庆州“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深入实施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九类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一是全面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建设高素质农民队伍,突出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加快培养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注重新业态、新模式民生服务业发展方向,以创新带动创业。(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人社局、州教体局、州工商联)
二是加大村(社区)创业创新带头人培养,将参加村(社区)干部“双提升”项目的学员,全部纳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确保每个学员学会1项职业技能,增强村社干部发展集体经济能力和创新创业本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州教体局、州人社局、州乡村振兴局)
三是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充分发挥技工院校、职业学校、民办培训机构作用,支持企业参与乡村人才培养,采取订单式、定向式培训的方式,大力培养符合企业用工需求的本土技能人才。加大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两后生”的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力度,鼓励支持进入技工院校继续学习。(牵头单位:州人社局,配合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教体局,州科技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工信局)
四是围绕我州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标杆,世界的香格里拉”的目标,聚焦文化旅游产业,以文旅行业企业、旅游景区员工、文旅行业从业人员为培训对象,深入实施“文旅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培养实践服务型人才、文化旅游研究型、创新创业型人才。(牵头单位:州文旅局,配合单位:州商务局、州教体局、州人社局)
五是持续加强对由脱贫劳动力为组成主体的生态护林员队伍的林草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护林员素质和履职能力,切实发挥生态护林员在提升自然生态保护、确保生态资源安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州林业和草原局,配合单位:州人社局)
六是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对刚创业的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创业培训,开展创业辅导。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展短期集中培训。对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开展高级研修,每年选送企业家到高等院校进修培训。(牵头单位:州工信局,配合单位:州文旅局、州人社局、州国资委、州工商联)
七是加大企业职工技能人才培养支持力度。按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培训机构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训,支持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的中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牵头单位:州工信局,配合单位:州工商联、州人社局)
八是围绕数字经济时代人才需求,紧盯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注重培养数字产品研发、先进制造、数字化运营和数字营销等方面的数字化人才。面向职业院校学生开展计算机编程、数据分析等培训。面向互联网创业者、公司白领、网络新媒体从业人员等开展用户体验设计、数字平台运营、动画制作、计算机软件测试培训。(牵头单位:州工信局,配合单位:州教体局、州人社局)
九是积极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聚焦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定位,鼓励和支持本地龙头行业企业、职业培训机构等采取定向培养人才等形式,为打通地方特色产品和原料进出口通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积极投身建设中缅经济走廊、中老经济走廊、中老铁路沿线产业园区等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牵头单位:州发改委,配合单位:州教体局、州人社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外办、州投资促进局)
四、具体措施
(一)深入实施九大“专项人才培养行动”
1.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提技能、促就业”为核心,对重点群体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广泛开展新职业、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质量年活动。支持实施技工院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培训。(牵头单位:州人社局,配合单位:州教体局、州财政局、州总工会)
2.实施“乡村振兴技能人才计划”。以增加收入为目标,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对新型农民、农村创业带头人等高素质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SYB(创办你的企业)创业、市场经纪、电子商务、电商客服管理、电商美工、电商运营管理、乡村电子商务等培训,支持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乡村工匠等。扶持“网红达人”、“直播带货高手”等新业态创业者。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实现职业培训全覆盖。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竞赛等多种技能评价,帮助对接就业信息。加大对女性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动员组织力度,确保女性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人数有明显增加,力争达到50%。(牵头单位:州人社局,配合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教体局、州妇联)
3.实施“康养云师傅计划”。全面推行康养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依托有关企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康照护师、家政服务员、育婴员、保育员等培训,加强康养服务人员实际操作训练和综合职业素质提升。(牵头单位:州民政局,配合单位:州人社局、州教体局)
4.实施“生态卫士计划”。全面提升生态护林员职业技能水平,依托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面向全州生态护林员分期分批开展森林消防、森林管护、林业产业等技能提升培训。(牵头单位:州林草局,配合单位:州人社局)
5.实施“云品工匠计划”。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重点产业,开展绿色食品种植、生产、加工、认证、检验、质量控制、存储、运输、销售等环节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开展绿色食品深加工提升性培训,加快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绿色食品”生产经营性、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人才。(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人社局)
6.实施“马兰花计划”。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按照政府激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劳动者自主选择原则,对准备创业和创业初期的人员开展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创业(模拟)实训等培训课程,提升项目选择、市场评估、资金预测、创业计划等能力,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对已经成功创业的人员开展改善企业和扩大企业的培训课程,健全管理体系,制定发展战略,抵御外部风险,稳定企业经营,扩大就业岗位。着力培育一批覆盖各类培训课程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和具备创业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牵头单位:州人社局,配合单位:州财政局)
7.实施“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推进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端职业培训项目,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能力提升行动、创业引领行动、校园精准服务行动、就业帮扶行动和权益保护行动,提升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能力。做好“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和“大学生创业培训年度计划”,积极组织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州人社局,配合单位:州教体局)
8.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计划”。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需要,按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培训机构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中心、技工院校、职业学院、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作用,面向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转岗和技能提升等人员,组织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完善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培养模式。支持校企双方采取菜单培训、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培养技能人才。(牵头单位:州人社局,配合单位:州财政局)
9.实施“高技能人才队伍壮大和领军人才计划”。聚焦生物医药、绿色能源、康养休闲等产业集群,结合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服务业发展,加强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支柱产业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增强人才链与产业链契合度,全链条重塑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培育一支覆盖广泛、梯次衔接、技艺高超的新时代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深入实施首席技师专项,选拔推送一批社会公认、技艺精湛、业绩突出的技师、高级技师和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技能大师。(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州人社局、州财政局)
(二)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基础能力提升
1.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基础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推动迪庆州公共实训基地项目落地实施,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监督管理,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强化运营管理,切实发挥公共实训基地在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和水平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争取推动建设1个以上县级公共实训基地。支持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推动低收入劳动者技能需求掌上办、网上办。推广使用职业技能培训电子培训券,依托电子社保卡发放,实现劳动者免垫付和实名便捷享受职业培训服务,实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建立劳动力终身职业培训电子档案。(牵头单位:州人社局,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民政局、州自然资源局)。
2.加强与技工院校的深入合作。支持、鼓励引进省内技工院校到地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竞赛、评价等工作,广泛深入的开展校企合作,探索实施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人才机制,引导校企合作建设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鼓励职业学校、教师为社会提供服务获得相应的报酬。鼓励面向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转岗人员、残疾人、农村实用人才、城乡待业人员等群体接受继续教育,鼓励校企联合招生,稳定和扩大我州劳动力进入技工院校学习规模。(牵头单位:州人社局,配合单位:州教体局、州财政局)
3.加强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力度。强化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民办培训机构围绕“五个基本”加强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建设标准,健全完善稳定的培训师资队伍,加强教师师德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牵头单位:州人社局,配合单位:州教体局)
(三)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1.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完善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引导企业将自主评价结果与人才使用和待遇提升挂钩。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等用人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州人社局)
2.健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通过淡化学历要求、强化技能贡献、建立绿色通道等方式完善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加强评价制度与用人制度衔接,鼓励探索建立企业内部技能岗位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相互比照,专业技术岗位、经营管理岗位、技能岗位互相衔接机制。(责任单位:州人社局)
3.健全技能人才成长机制。重视在技能人才中发展党员和评选劳动模范,积极推荐技能人才参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在劳动教育和劳动实践活动中宣传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鼓励高技能人才走进校园。探索推动面向技术工人、技工院校学生招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技工院校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应征入伍、就业、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分别按照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毕业生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各类用人单位对在聘的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按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照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技能人才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办企业。(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州人社局、州教体局、州总工会)
4.健全高技能领军人才表彰机制。积极推荐我州高技能人才参评省级高技能人才表彰活动。入选“首席技师专项”的,给予专项培养经费和特殊生活补贴。支持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实行年薪制、股权制和期权制等激励办法,对参加技术攻关、技术革新作出贡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以资金、股份或期权等方式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州人社局、州财政局)
(四)健全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设
1.完善竞赛体系建设。制定完善迪庆州职业技能竞赛实施办法,建立迪庆州技能人才库,组建州级裁判员、教练员队伍。建立以世赛为引领、国赛为龙头,省赛和州赛为主体,企业和各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技能竞赛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引导行业企业立足生产实际,采取以工代训、技能竞赛等形式,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强化人社、工会、工商联、共青团、妇联等政府部门、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等的协作配合,拟定年度竞赛计划,集中开展集劳动竞赛、青年岗位能手评选、巾帼建功立业等活动在内的“职业技能竞赛季”活动。选拔推荐优秀技能人才参与云南省“技能兴滇”职业技能大赛等赛事活动,营造“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练”、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技能人才成长环境。借助技工院校和先进企业优势资源,整合政府职能部门政策优势,分层次、分专业、分区域确定“竞赛季”承办单位,通过职业技能竞赛选拔储备一批优秀技能人才,建立技能人才库,推荐参加省级赛事。
2.落实竞赛获奖选手奖励机制。(1)对我州选派并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 省级层面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6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技术团队给予同等标准一次性奖励;(2)对我州选派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省级层面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8万元、2万元,对教练团队给予同等标准一次性奖励;(3)对我州选派获得其他全国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各赛项金、银、铜牌的选手,省级层面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对教练团队给予同等标准一次性奖励;(4)不设金、银、铜牌的,省级层面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对教练团队给予同等标准一次性奖励;(5)对我州选派参加全省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和其他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金、银、铜牌的选手,省级层面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对教练团队给予同等标准一次性奖励;(6)参加以上赛事并获得金、银、铜牌或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我州选手,州、县(市)两级财政按照省级奖励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州级承担20%,县(市)级承担30%,对教练团队给予同等标准一次性奖励;(7)参加我州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和其他州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金、银、铜牌或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0.5万元、0.3万元。
以上我州对获奖选手的奖励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3.落实竞赛获奖选手技能提升激励政策。(1)我州选送参加省级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决赛并获得单人赛项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三人赛项第1名和省级二类竞赛单人赛项前2名、双人赛项和三人赛项第1名的选手,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有技师资格和等级的,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身份为职工的选手,经核准,授予“云南竞赛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2)获得省级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4-10名,双人赛项3-8名,三人赛项2-6名和省级二类竞赛单人赛项3-10名,双人赛项2-8名,三人赛项2-7名的选手,可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有高级工资格和等级的,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3)获得州级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决赛并获得第1名的选手,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有技师资格和等级的,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获得州级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第2-4的选手和州级二类竞赛第1名的选手,可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有高级工资格和等级的,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牵头单位:州人社局,配合单位:州财政局、州教体局、州总工会、州工商联、州残联、州妇联、共青团州委)
五、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州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实施“技能云南”行动各项措施,凝聚工作合力,成立由迪庆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迪庆州“技能云南”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在迪庆州“技能云南”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等要立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加强培训资源统筹力度,扎实推动我州“技能云南”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各级各部门从培训政策资源、培训组织形式、培训成效统计、培训资金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培训资源统筹工作,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共同参与和推动职业培训工作的整体合力,大力推行终生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职业培训重大政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作用,担负起对本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需求调查、参训人员组织、培训管理、数据统计等工作责任,积极推动我州职业培训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培训计划统筹。根据年度职业培训任务计划,按照政策要求、对象范围、资金规模、年度考核任务等,围绕全省统一发布的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工种(专业)目录,立足地方产业发展和劳动者就业需求,从提高培训针对性出发,统筹确定年度职业培训重点工种(专业)和培训计划人数。
(三)加强培训重点覆盖。按照“应培尽培”的原则,采取个性化、灵活性的培训方式,对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提供全覆盖培训服务。在培训中积极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的同时,要将反分裂反渗透、法律法规、禁毒防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智能手机使用等融入培训内容,加强对群众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意识形态方面的教育宣传。
(四)统筹使用培训资金。迪庆州“技能云南”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能职责,按照渠道不变、统筹规划的原则,统筹利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巩固脱贫攻坚和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衔接资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其他行业培训资金等开展职业培训,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做好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提高培训资金的使用绩效。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兑现培训补贴,充分调动企业及培训对象参与培训提升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统筹培训成效统计。迪庆州“技能云南”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多种监督检查形式加强对培训过程、培训质量的监督管理。要切实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对政府补贴性培训和社会化培训等进行全面统计,按照“应统尽统”“各计其功”的原则,对职业培训成效情况进行全面统计。
(六)加强培训资源统筹。按照“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等产业发展需求和市场就业导向,从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满足劳动者培训需求出发,加强有关单位的培训资源统筹力度,实行培训场地、师资、教学设施设备等方面的培训资源共享、培训项目协同发力的工作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迪庆州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进“每月三个必调度”的工作机制(试行)》,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着力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用好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和典型引路法,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根据任务分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要加强培训工作统筹,做好培训需求对接,实现“菜单式”培训向“点菜式”培训转变,注重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培训组织化程度,将培训与有组织务工有效结合。
(二)动员各方参与。各级各部门要开展好“技能创造美好生活”宣传,打造技能人才工作宣传品牌,组织好“7·15”世界青年技能日等活动,对技能人才楷模和创新举措、典型经验进行宣传,营造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社会氛围,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推进“技能云南”行动的强大合力。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投入力度,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力量参与的筹资机制。县级政府要加大培训资源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企业应落实将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政策,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的部分不低于60%。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月一调度、一月一主题、一月一安排”机制,跟踪督促“技能云南”行动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认真总结经验。依法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管理使用,保障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检查审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附件:迪庆州“技能云南”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迪庆州“技能云南”行动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能云南”行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州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实施“技能云南”行动各项措施,凝聚工作合力,成立迪庆州“技能云南”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哈玉峰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汪 林 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永华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督察专员
成 员:陈俞中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丛劳丁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尹志军 州科技局副局长
徐志发 州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杨永华 州民政局副局长
鲁茸吉层 州财政局副局长
张长泰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庄群才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继文 州商务局副局长
和世荣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魏承华 州统计局副局长
浦向红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汉美珍 州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向正平 州总工会副主席
于海燕 团州委副书记
李 刚 州工商联副主席兼秘书长
寸金详 州妇联副主席
李启雷 州林草局副局长
李和东 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和国栋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和工作职能,切实做好培训资源统筹工作,具体职责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州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研究解决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县(市)、各有关部门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培训工作进行评估指导;完成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统筹工作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由组长或副组长负责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业务职能,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落实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组织本行业从业人员开展职业培训工作。
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接、协调、统计、报告等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统筹工作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