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迪庆州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
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为全面提升我州药品监管能力,构建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更好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22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24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迪庆州实际,形成了《迪庆州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附件:《迪庆州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 月 日
(联系人:孔文戎,联系电话:13988735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