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办法》经州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办法》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
附件:
关于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9〕9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州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融通发展,大幅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围绕创新型迪庆建设,为重点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源泉和人才储备,结合迪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合作,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通创新发展和科技资源共享共用,加快形成全社会支持基础研究的机制和环境。突出特色和优势,着力创新基地建设,着力培养和引进科技人才,以局部突破带动创新能力整体提升,为创新型迪庆建设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量体裁衣,精准发力。结合迪庆州定位及基础条件,将迪庆州的基础研究工作定位于为支撑重点产业发展而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行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攻关高价值知识产权及有影响力的重大科技成果。
突出重点,打造迪庆优势。围绕生物医药大健康、高原特色农业、高原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产业及关键技术领域,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和政策资源,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人才,实现基础研究、原创成果重大突破。
协同创新,促进融通发展。创新体制机制,搭建平台,促进政府部门、科研院所、企业研发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协作融通,推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
开放视野,扩大对外合作。坚持全球视野,积极探索科研活动协同创新、开放合作的新理念、新方式,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打造国际国内科研合作平台,破解科学难题、共享创新成果。
三、总体目标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我州重点产业及关键技术领域培育省内外有影响力的基础研究创新基地,取得一些原创性成果,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到2030年,形成一批重大原创性科技成果,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在个别优势特色领域跻身省内国内先进行列,使我州基础科学研究整体水平有显著提升,基础研究支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创新型迪庆建设的能力显著增强。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利于基础研究良性发展的科技研发体系。统筹衔接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各环节工作,从基础前沿、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的全链条创新设计和一体化组织实施,加速基础前沿最新成果对创新下游的渗透和引领,初步形成以市场信息为源头、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高端人才资源有效融入、产业发展有技术储备的科技研发体系。围绕创新型迪庆建设,在高原特色农业、藏医药开发、高原病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电子商务等重点产业及关键技术领域,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方式,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农业农村局、州财政局)
(二)加强人才建设。依托博士服务团、“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雪域人才”等,培养和引进能取得重大成果、坚持全职潜心研究的杰出人才;培养和引进引领相关产业和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方向、主持完成重大科技任务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养和引进具有科研能力及创新潜力、获得较高学术成就的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和引进有望突破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水平、引领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鼓励研究人员依托科研项目和科研基地开展创新性研究。加强实验技术人才、专职工程技术人才和开放服务人才培养力度,优化科研队伍结构。积极主动为引进人才在本地工作提供便利,为我州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工作推进提供服务保障支持。(责任单位:州人才办、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构建研发平台。以迪庆州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为导向,合理布局建设研发平台。引导培育现有研发平台争取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开展原创性基础科学研究,助推重大成果产出。(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
(四)推动融通发展。完善以市场为需求导向的产学研深度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采取联合研究、委托或联合建立实验室人才工作站等方式,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合作。促进科研院所、州外高等学校、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融通协作,形成“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的全过程科技创新生态链。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加快推进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金融与资本服务等机制,为基础研究向应用研究、试验开发融通转化创造有利条件。(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州金融办)
(五)促进资源共享。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大型科研仪器、科学数据开放共享的要求和后补助政策,强化法人单位公共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主体责任和义务,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开展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市场化运行,推动更多科技基础设施、科学数据和仪器设备向各类创新主体开放。(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科研院所行业主管部门)
(六)深化对外合作。面向全国、全省积极吸引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来迪建设分支机构,提升科技创新合作层次和水平,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
五、保障措施
(七)深化管理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完善符合基础研究规律的项目组织、申报、评审与决策机制。扩大全州各部门所属研究开发机构及职业院校在科研活动中的选人用人、科研立项、成果处置、编制使用、职称评审、设备采购、建设项目审批等自主权。在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管理中进一步扩大项目预算调剂权、经费使用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使科研人员有充足时间心无旁骛地开展科学研究。(责任单位: 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人才办)
(八)探索建立投入机制。探索建立与基础科学研究规律相适应的稳定增长投入机制。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积极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基础研究计划等支持,解决重点领域重大科学问题,支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采取政府引导、税收杠杆等方式,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激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投入。(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税务局)
(九)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为目标,以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制度化为重点,以健全完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为保障,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坚持自律与监督并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着力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格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科技局、州藏学研究院、各行业主管部门)
(十)营造创新氛围。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大胆探索、挑战未知。弘扬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树立科技界广泛认可、共同遵循的价值理念,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科协、州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