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工作方案
2020 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之年,如期高质量打赢我州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责任重大、时间紧迫。为进一步做好我州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根据《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三区三州”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州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三区三州”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云南省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 年)》,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针对我州农村饮用水质合格率低的突出问题,通过强化工作措施、部门协作和广泛宣传,有力有效提升我州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到 2020 年底,力争我州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到 67.36%,其中香格里拉市 68.38%、德钦县 67.71%、维西县 66.00%。
二、以问题为导向,明确目标任务
我州紧紧围绕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要求,从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障4个指标进行反复排查整改,全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问题得到了大幅度的巩固提升,达到了现行的脱贫标准,但还有一些区域存在季节性供水不足、水质达标质量不高、运行管护机制不够健全等,特别是农村饮用水质合格率低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云南省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及《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我州疾控部门对全州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情况进行抽样检测,监测范围为全州各县(市)所有乡镇,其中:每年每个县市抽取3所学校和每个乡镇抽取2个农村供水工程作为抽样检测点,每年抽样点基本不重复,检测指标为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的33个指标。2016年以前迪庆州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为零,之后有所提升,但仍很低。 2019年全州监测的69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覆盖农村供水人口26924人,占全州农村人口总数的9.16%。共监测农村饮用水258份,合格25份,合格率为9.69%。其中:枯水期监测129份,合格25份,合格率为19.38%;丰水期监测129份,合格0份,合格率为0%。我州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位列全省末位,且合格率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从水质检测报告情况分析,水质不达标的主要原因为枯水期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部分细菌总数超标,丰水期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部分细菌总数及肉眼可见物超标,属于普遍性。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农村供水水源保护难度大。全州共有农村供水工程2091件,水源地点多面广,在已建农村供水工程中,实施过简易水源地保护工程的136件,仅占总工程数的6.5%。同时,由于受特殊地理环境及生产生活方式的影响,我州大部分农村以地表水作为饮用水水源,水源地与牧场重叠,导致水源地保护难度较大,农村供水工程取用原水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部分细菌总数及肉眼可见物等指标超标。
二是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率低。据统计,我州农村供水工程中,2016年以前建设的660件,占工程总数的32%,受补助标准等方面限制,有656件工程没有沉砂、过滤等设施,仅用简易取水池直接从河道内取水,每到丰水期,河道内的地表水浑浊,由于原水未经过有效的过滤、沉砂,导致检测的出厂水合格率低。
三是农村供水工程消毒设施推广难度大。为切实提高水质合格率,我州在2015年试点性的安装了一批缓释消毒设备,设备安装使用后,由于消毒药片对饮用水产生异味,农村用水群众认为祖辈饮用的水源水质“较好”,且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普遍抵制使用消毒设备,因此,我州未继续推广。
四是农村供水水质提升工程实施率低。目前,全州实施农村集中供水水质净化工程258件,仅占农村总供水工程的12.34%。安装入户水质净化设施757件。合计受益8.9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23.68%。且因该工程大部分在2019年底建成运行,对2019年农村水质合格率基本没有体现。
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全州水质合格率
一是实施农村水源地保护工程。针对我州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措施不到位的实际,目前生态环境部门已启动乡镇驻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编制工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加快组织实施。水务和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其他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项目争取力度,将其余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并逐年实施,力争在2025年内全面完成。从2020年4月起,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供水工程和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必须将水源地保护措施纳入设计同步实施。
二是完善取水口设施建设。对无沉砂、过滤等设施,直接从河道内取水的656件农村供水工程,各县市和水务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整合项目,按照规范要求完善沉砂、过滤等设施。
三是各县市要对已建10年以上的农村供水工程管网进行提升改造,有效减少管网对水质的二次污染。
四是新建净化工程。年内全面开展一次农村供水点的水质检测,根据水质检测情况,对水质较差的农村供水工程造册建立台账,采取集中净化、入户安装净化设施等方式,逐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项目(含农村小学、幼儿园、寺院),全面提升水质。
五是进一步提升检测能力建设。水务、卫健部门要加强工作对接,科学选取水质取样点,在丰水期(7-8月)按照水质达标33项标准,深入开展水质检测工作,全面排查、了解和掌握全州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情况,根据水质检测结果,合理安排水质达标处理措施。州、县(市)疾控部门要根据健康扶贫工作要求,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提升州、县(市)疾控部门水质监测能力,补充水质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水质监测实验室能力建设,保障水质监测工作有序开展。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全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迅速跟进、措施上要务求实效,努力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各项工作深入扎实推进,在水质达标准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加强领导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逐级压实责任,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工作的领导,抓紧制定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实施,一把手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落实责任人员,努力形成“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有力有效提升全州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助力全州脱贫攻坚。
(二)增强合力
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仅靠哪个部门都不可能把这项工作做好,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水务部门是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工作的主责部门,要统筹做好整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生态环境部门要配合水务部门做好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工作,合理划定水源保护区,确保水源水质安全;财政部门要着力在政策处理、资金筹集等方面做好支持和帮助;卫健委及疾控部门要配合水务部门科学合理的选定监测点,重点做好农村供水工程的水源区、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检验和监测。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联席工作会议制度,要定期对全州水质提升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各相关部门要把解决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大组织实施力度,确保我州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尽快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三)强化宣传
要进一步加大对提升农村饮水水质合格率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从根本上扭转对农村供水安全保障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风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意义,普及农村饮用水安全知识,公布各地农村饮用水达标情况,普及农村供水工程消毒设施设备,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清澈的水不等于安全、合格的饮用水,认识到饮用不卫生、不干净的水对身体的危害,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饮水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