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相关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60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迪庆州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60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提出以下方案:
一、构建教育和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一)统筹产教融合规划布局。以重点产业和区域发展需求为导向,结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新型城镇化战略,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统筹考虑人口、生源、产业因素和职业教育发展趋势,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州教育体育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 以产业转型升级为着力点完善产教融合学科专业体系。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绿色能源牌”“绿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和发展重点产业,加速推进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建设。调整优化学科结构,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和渗透。积极支持家政、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社会领域专业发展,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州教育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三)健全以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快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注重发挥市场机制配置非基本公共教育资源作用,强化就业市场对人才供给的有效调节。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以及学校毕业生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机制,完善毕业生就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将市场供求比例、就业质量作为学校设置学科专业、确定培养规模的重要依据,完善学校专业准入与退出制度。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与职业发展状况跟踪调查评估,按评估指标及时整改、减招、停招、撤销学科专业,实现专业设置与招生就业有效互动。(州教育体育局同有关部门负责)
二、着力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
(四)拓宽企业参与途径。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支持公办职业学校利用自身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与社会力量(企业)进行多种形式合作办学。按照市场导向、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细化标准、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改进办学准入条件和审批环节。(州教育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以多种方式参与学校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学设计、实习实训,形成教育培养与企业需求的持续联动与持续改进机制。鼓励支持企业到职业学校共建生产线、生产性实习工厂,探索校企股份制合作、独资经营、租赁承包、前校后厂等多种校企合作模式,共同培养科研型、生产型、销售型人才。鼓励职业学校与民营(中小)企业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州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六)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鼓励采取以引企驻校、引企进校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围绕学生职业养成、能力提升、全面发展,强化校企协同育人,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建立健全学生到企业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实习实训制度,积极引导企业与职业学校进行人才培养深度合作,建立“入厂即入校”人才培养机制。支持职业学校围绕产业关键岗位技能、技术攻关需求,结合专业特点适当调整课程设置,构建“入校即入厂”一体化教学体系,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保障学生享有获得合理报酬等合法权益。(州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落实企业职工培训制度,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占工资总额的8%,确保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鼓励企业向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购买培训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对参加培训提升技能等级的职工予以奖励,按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规定给予补贴。支持企业一线骨干技术人员技能提升,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转岗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将不按照规定提取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州总工会,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作用。鼓励区域、行业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高校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推进实体化运作。注重发挥国有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支持各类企业依法参与校企合作。结合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继续办好做强职业学校。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智慧校园等项目。(州国资委,州工商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产教融合人才培育
(九)将劳动实践融入基础教育。注重培养学生专注耐心、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优良品质。将工匠精神培养融入基础教育,组织开展“云岭工匠进校园”活动,支持劳动模范和高技能人才在学校兼职授课。将动手实践纳入中小学有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强学科实践活动课程建设,各学科应安排不低于5%的课时用于开展学科实践活动课程,确保按照规定课时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并列入课表。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类选修课程,支持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向普通中学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大型企业、产业园区周边试点建设普职融通的综合高中,支持职业学校和公共实训基地的实习车间、实训工厂向中小学生开放。(州教育体育局,州总工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推动行业企业与学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技术创新基地、科技服务基地。实施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计划,开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试点,扩大试点院校的招生自主权。深入开展技能竞赛活动,充分发挥技能竞赛以赛促训、以训促赛的示范带动作用。支持企业选树“金牌工人”“首席技师”“工匠创新人才”等,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带动作用。开展“名师带徒”活动,发挥高技能人才“传帮带”作用,拓宽职工成长成才渠道。(州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总工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畅通职业学校面向具有一线工作经验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自主招聘专业课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渠道。探索符合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高校特点的教师资源标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办法,完善“双师型”教师考核评价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试点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畅通教师“请进来、走出去”双向流动渠道,允许职业学校和高校依法依规自主聘请一定数量的兼职教师。(州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
(十二)强化行业协调指导。依托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省级行业指导委员会及其运行机制,推进本行业产教融合。采取职能转移、授权委托等方式,支持行业组织开展人才需求预测、校企合作对接、教育教学指导、职业技能鉴定等服务,发布服务信息指引,开展行业服务承诺。(州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十三)优化市场中介服务。鼓励各级政府、行业企业、学校采取购买服务、合作设立等方式,积极培育市场导向、对接供需、精准服务、规范运作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企业)。支持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企业)利用市场合作和产业分工,提供专业化服务,构建校企利益共同体,形成稳定互惠的合作机制,促进校企紧密联结。(州教育体育局、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五、强化产教融合支撑保障
(十四)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支持职业学校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共享技术技能实训设施。加强产教融合实训环境、平台和载体建设。支持职业学校面向区域支柱特色产业需求,重点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建设。支持职业学校加强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推进合作育人、协同创新和成果应用转化。(州教育体育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落实财税用地等政策。遵循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优化政府投入。积极探索分类支持,对不同专业、不同规模、不同效益的职业学校实行差异化拨款,促进办学水平整体提高和持续发展。在职业学校和科研成果转化收益中,用于奖励参与研发的科研人员及其他团队的资金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基数。财政、税务部门要把深化产教融合作为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要举措,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财税政策,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企业参与办学。鼓励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促进产教融合发展。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学校的建设用地,按科研、教育用地管理。所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予以重点倾斜,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州教育体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和扩大抵质押品范围,为产教融合项目提供多元化融资品种支持,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配套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鼓励和引导保险资金支持产教融合项目。加快发展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对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保险专门确定费率。(人民银行迪庆中心支行、州银保监局,州政府金融办、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以高水平特色专业建设为重点,推动学校治理结构、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师资队伍建设等重点难点领域改革。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优质职业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科技研发、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向应用型方向综合转变,建立学校、政府、行业、企业和社区共同参与的合作办学、合作治理机制。着力建设与行业企业共建共享的协同育人实践基地,推动开放办学、协同育人。(州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
(十八)加强交流合作。加强与其他州(市)职业教育合作,共享区域教育资源,共建高端合作项目。大力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依托东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采用“订单式”“委托式”培养形式,实施培养“应用型”“工匠型”人才。鼓励职业学校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鼓励职业学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优质教育资源,开发符合市情的校企合作和协同创新模式。(州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
六、加强组织协调
当前,人才的教育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还不能完全适应,特别是结构性矛盾突出,教育对产业转型升级支撑引领作用还未能充分发挥。深化产教融合,已成为当前推进人才和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任务。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化产教融合的认识,加强领导,对应职能职责,聚焦深化产教融合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相关政策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我州产教融合发展。
组 长:徐鹏声 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金小平 州政府副秘书长
廖文才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冯金祥 州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汪 林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尹志军 州科技局副局长
马玉华 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吴国花 州国资委副书记
农布扎西 州民政局副局长
周绍林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向正平 州总工会副主席
胡春兰 州工商联党组书记
吾 登 州税务局总经济师
谢灿东 人民银行迪庆中心支行副行长
赵赞华 州银保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发展改革委,由廖文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此件公开)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