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迪庆州委 迪庆州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
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2025 年 5 月 22 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云发〔2025〕1号)精神 ,结合我州实际 ,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一)大力推进粮油等重要农作物生产。严格落实党委和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全州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3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6.2万吨以上。完成大豆种植面积1.9万亩、油菜种植面积3.6万亩。深入实施农作物单产提升行动,加大农作物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推广力度,配套技术推广不低于10万亩,确保全州粮油作物良种推广覆盖率达 99%以上。持续开展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扎实推进核桃油料化利用。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加快构建粮经饲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一体推进林菌、林菜、林禽经济。蔬菜及食用菌种植面积稳定在6万亩左右、产量稳定在7.1万吨以上。
(二)加快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畜牧业贷款融资政策,加大畜禽良种推广,全面提升牛羊产业综合效益与竞争力,促进肉牛行业纾困。持续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机制,确保能繁母猪保有量稳定维持在 92%—105%的绿色合理区间。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化、设施化养殖,保障养殖场用地需求,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代养模式,带动全州养殖户提高养殖水平,确保生猪规模养殖场稳定在 25 个以上,力争生猪养殖规模化率提高到 15%以上,2025年底肉类总产量稳定在 3.6 万吨以上。加快发展优质饲草,推广青贮玉米及苜蓿种植,促进养殖节本增效。支持大型畜禽养殖产业企业、屠宰加工企业提高肉产品精深加工和农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 。
(三) 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确保全州耕地面积在 74.12 万亩以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 50 万亩以上。坚持良田粮用,坚持“ 以补定占、占优补优 ”,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占补平衡统一管理,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落实基本农作物目录管理要求,将农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确保特色产业发展在耕地利用规划的框架内合理布局。加大对耕地利用情况的动态监测和执法检查,坚决整治乱占、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对“ 大棚房 ”和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等问题“ 零容忍 ”,对耕地“ 非粮化 ”细化整改范围。分类有序做好流出耕地整改,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作物生长周期等设置必要的过渡期,分类推进撂荒地复垦利用 ,不搞“ 一刀切 ”。坚持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紧盯各级反馈问题整改、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建设高标准农田6 万亩。充分利用好财政衔接资金,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全力推进“ 稳面积提质量增单产 ”农田建设行动,实施“ 坡改梯、旱改水、小改大、宜机化 ”工程,新建 3.3 万亩以上良田。在确保州域内耕地保护任务不降低前提下,稳妥有序退出河道内影响行洪安全等的不稳定耕地。
(四)持续提高农业重大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投入力度,强化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项目建设,增强极端天气应对能力。构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加快灌溉用水防御建设及除险加固,着力解决水库下游农田灌溉、牲畜饮水和消防用水问题。加强防汛抗旱、动植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确保粮食作物病虫害造成的损失率控制在 5%以内,主要病虫害长期预报率达到 87%以上,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处置率在 95%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病虫灾害。组织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强制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 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在 7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做好布鲁氏菌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治。做好全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 4‰以下,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 5.5%以下。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长效机制,提升重点区域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村委会全面建成微型消防站, 组建志愿消防队伍。
(五)加大粮油生产支持力度。严格执行青稞最低收购价,保护好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政策,对保障粮油的贷款给予优先支持。探索建立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在保证公平的前提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适度向口粮种植倾斜。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
(六)推进粮食安全和反食品浪费。推动粮食机收减损、粮油加工标准化,确保 51 家全州粮食应急加工、储运及保障中心正常运营,全州储备粮各月末实物库存不低于总量计划的 70% 。强化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确保每个县(市)至少具备1个粮食应急配送中心,完善储备粮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倡导科学健康饮食,加强公共食堂、餐饮机构等用油指导,推广减油减盐减糖和全谷物等膳食。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七) 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落实“ 四个不摘 ”,扛实工作责任 ,防止思想松懈 、工作松劲 ,慎终如始抓好工作落实。坚持“ 动态监测、动态帮扶、动态消除 ”三个动态, 持续巩固提升“ 三保障 ”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加强“ 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 ”一键报贫机制宣传培训,强化部门数据筛查预警,更多依靠农户申报、部门筛查、干部走访开展监测对象识别,做到“ 应纳尽纳 ”。强化政策供给 ,以县(市)为单位充实完善帮扶政策“ 工具箱 ”,做到“ 应帮尽帮、应扶尽扶 ”。以未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识别 2 年以 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为重点,对未消除风险户帮扶措施再拟定、再落实,切实提升帮扶效能。按照“ 该兜则兜、该 帮尽帮 ”的分类处置思路,推动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风险稳 定消除 ,做到“ 该消则消 、应消尽消 ”。认真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富民贷、雨露计划等政策,做到“ 应贷尽贷、应兑尽兑 ”。深入开展科技 、医疗、教育干部人才“ 组团式 ”帮扶。开展每村(社区) 3 人以上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认定。加大线上、线下农特产品采购力度, 提高消费帮扶助农增收的积 极作用。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聚焦脱贫人口聚居区、易地搬迁安置区,坚持外输内扩双向发力,推广永仁“ 幸福里 ”和“ 雨露计划+ ”等模式,在农田水利、基础设 施项目建设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推动帮扶车间有序发展,管好用好公益性岗位,多渠道开发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实现 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 3.4 万人以上 。
(八)统筹建立农村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和分层分类帮扶制度。积极对接、狠抓落实、对标对表,扎实开展自检自查和总结自评,总结提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法成效,高质量完成总体评估答卷。统筹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识别认定,落实过渡期帮扶政策,建立科学有效的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实现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坚持志智双扶,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强化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开发式帮扶。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
(九)健全帮扶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按照帮扶项目资产巩固、提升、盘活、调整“ 四个一批 ”的要求,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对帮扶项目资产的管理, 覆盖资产形成、确权移交、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对使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全面进行清产核资,对帮扶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明确产权归属和管理责任主体; 实施动态台账管理,定期核查资产运营状态及效益;构建多元化管护,保障项目资产日常维护;完善收益分配制度,收益优先用于脱贫户分红及项目再发展;强化风险防控,建立资产处置预案和预警机制,确保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被侵占 。
(十)深化对口支援和定点帮扶。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开展青少年、民族宗教爱国人士等赴沪学习交流活动,促进双方交往交流交融 ,深化拓展教育、医疗、科技协作。全面推进特色产业提升、产业集群打造、消费帮扶助农增收 、劳务协作提升“ 四项行动 ”。进一步加强与昆明市 、曲靖市和玉溪市的对接沟通 ,落实帮扶项目、教育委培、医疗人才等重点事项。深化与 2 个央企的交流合作,督促县(市)落实“ 一县一策 ”帮扶项目 ,推动落实18家省级定点 单位帮扶措施,促进人才、资金和技术向重点帮扶县(市)倾斜 。
三、加快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转型升级
(十一)大力发展高原特色产业。 聚焦葡萄、中药材 、特色畜禽、食用菌等主导产业,发展壮大生态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和品牌农业,抓实种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 、冷链物流 、农文旅融合 、数字农业“ 六项重点工作 ”,做好“ 土 、特 、产 ”文章 ,确保 2025 年全州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 5% ,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 5% ,全州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 8%。深入落实种业振兴行动,围绕地方特色品种建设 2个养殖场,争取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力争1至2个种业基地纳入省级基地。落实设施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奖补及贷款贴息政策,加快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发展温室大棚等植物工厂和集约化畜禽、水产养殖。着力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农产品分级包装、储藏保鲜、预冷烘干等设施,推动冷链配送和即时零售向乡(镇) 延伸。加快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建成一批集农业生产、科技示范、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文旅融合项目, 每年在全州培育遴选 6 家以上农文旅融合项目, 通过把特色农产品打造成旅游“ 伴手礼 ”、景区开设特色农产品销售点 、“直播+文旅+ 农产品 ”等方式,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快数字农业发展,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坚持 “ 多链融合 ”,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建立适应农产品网络 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 推进农商互联、产销衔接, 实现全产业价值链增值。持续加大“ 三 品一标 ”认证力度 ,完成农产品认证 15 个以上。鼓励引导农 业龙头企业打造有“含金量 ”的本土特色品牌,积极申报“绿 色云品 ” 品牌目录, 着力提升迪庆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
(十二)大力发展以中药材为重点的林下经济。落实《云南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加快发展林下特色道地药材种植 ,以滇重楼、桔梗、川贝母等为主发展林下种植;以高海拔山区为重点区域 ,以迪庆藏猪 、中甸牦牛、尼西鸡、林麝等为主发展林下养殖;以金江小木耳、松露、一窝菌等为主开展林下仿野生食用菌种植。以特色药材为重点,加快标准化、规范化种植技术推广,年内推广种植中药材13.46万亩以上。在去年3.14万亩保有量的基础上,2025年再发展2万亩的特色种植养殖林下经济。加快推进野生菌有机保育基地建设和菌包厂建设,确保全州年内推广食用菌种植1.5 万亩以上 。
(十三)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强与省内科研院校及其他农业科研机构的协作,围绕迪庆州高原特色农业,策划生态种植技术、智慧农业技术应用等科研成果转化应用项目,积极争取各项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强与上海科学院的对接,承办上海科技干部学院相关创新活动。通过努力搭建科技交流平台,推动区域科技发展进程。落实农机购置和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继续支持企业应用适应山坡地、小块地作业的中小型高原特色农业机械, 加快山区适用农机装备和主要粮食作物、果蔬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确保全年农机化作业面积达176万亩次。支持各级科技特派(团)员深入农业一线开展技术服务工作。争取迪庆州高原生物研究院落地运行, 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
(十四)加大市场主体培育。瞄准高原特色农业主导产业,落实用地优先保障、税收减免、经营主体奖补政策,加大农业经营主体“ 外引内培 ”力度, 强化联农带农作用,推动高原特色产业发展。 一方面引进具有精深加工能力、品牌运营优势的农业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加大对有发展潜力的成长型本土涉农中小企业的培育扶持,确保新增省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2 户以上,县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5 户以上。稳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 。规范发展一批以种养殖为主的家庭农场,确保家庭农场名录管理达1410家以上 。
四、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十五)启动新一轮促农增收三年行动。制定并落实新一轮促农增收三年行动方案,围绕工资性、经营净、财产净、转移净4项收入全面发力,实施产业保增收、就业带增收、改革促增收、政策落实稳增收、主体覆盖拓增收、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兜增收6大行动,推动实现全州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高于全州经济增长速度,全州城乡收入差距、全州农村居民与全省脱贫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全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以上 。
(十六)提升产业增收支撑。落实好支持联农带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奖补措施,通过财政资金引导,撬动孵化出更多的联农带农项目,实现产业增值、企业增效、群众增收良性循环。科学梳理各县(市) 特色优势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中药材 、葡萄、特色畜禽食用菌等特色种养、特色食品、特色手工、特色林下经济和庭院经济。落实“ 三个一律 ”联农带农机制,进一步推广总结典型经验,积极探索“ 党组织+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 ”等方式,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采用土地流转、集体资产入股等办法,既让企业有钱赚,更让农民有稳定的收入,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十七)提升就业增收质效。落实稳岗就业政策,坚持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两手抓 ”,确保年内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万人以上。积极搭建就业供需对接平台,加强与上海等劳务输入地的沟通对接,有针对性加大技术技能培训,让务工人员至少掌握1门技能,更好择业就业,获取技能红利。落实就业奖补政策, 建好“ 家门口 ”的务工车间,让更多群众有活干、有钱赚、顾好家。持续推进支持青年创业兴乡三年行动,增加西部志愿者岗位100 名左右, 确保返乡青年能安下心、创好业,因地制宜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村级寄递物流公共服务岗位,统筹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建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强化就业服务站点建设, 拓展线上零工市场, 持续加强就业“ 幸福里 ”社区、零工市场等建设。加强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和关爱帮扶 。
(十八)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坚持产量产能 、生产生态、增产增收协同推进,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完成粮油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迪庆州立体气候优势,科学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重点推广稻麦轮作、烟后套种玉米、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高效模式,扩大稻鱼共生、稻鸭共养等生态种养规模, 确保粮食稳产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力争农民经营净收入占比稳定在 50%左右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 ,落实“ 三个组织起来 ”要求,探索创建业态机制,把资源、党员、农民组织起来,统筹农村资产资源、本土人才潜能、社会各方资源,培育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学习借鉴塔城镇启别村、建塘镇尼史村等 5 个村的成功经验,在依法依规前提下,鼓励农户通过房屋出租、土地入股、合作经营等方式参与发展乡村旅居产业,拓宽增收渠道,重点推进尼西乡汤满村、永春乡永春村乡村旅居产业发展。
五、不断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十九)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统筹推进整村规划、整村开发、整村运营,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构建农民作为决策主体、建设主体、经营主体和受益主体的乡村建设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科学划定 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生态保护“ 三生空间 ”,强化村庄规划 编制、审批和实施全流程监管,建立规划执行评估机制,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落实乡村建设负面清单制度,坚决落实“ 十个不得 ”硬性要求,建立农村建筑风貌管控长效机制,制定地方特色建筑风貌导则。规范农房建设审批流程,全面推行“ 轻介入、微改造、精提升 ”的乡村建设理念。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制度体系, 建立分级分类保护名录。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严守“ 三区三线 ”管控要求、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和永久基本农田基本稳定的前提下, 以县域为统筹单元、乡镇为基本实施主体, 稳妥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 整治 。
(二十)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抓好“ 四好农村路 ”高质量发展建设, 实施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 年度建设 30 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 880 公里, 完成 11 座以上农村公路危桥改造, 建设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358 公里, 完成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178 公里以上。提升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水平,巩固提升建制村直接通邮成果, 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覆盖 80%以上建制村。持续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加快农村地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村委会驻地年内实现 5G 和千兆光网全覆盖。实施好农房抗震改造 45 户、危房改造75 户 ,常态化开展住房安全排查整治 ,推动住房安全问题动态清零 。
(二十一) 补齐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推进农村供水“3 +1 ”建设和管护模式,努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快推进拉多阁、三岔河、忠太、下他洛水库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进度, 推进给初楚、哈达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压实农村供水管理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力争县域统管农村供水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 50%左右 。深入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行动 ,强化水质规范化检测监测, 配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健全水质保障体系 。年度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19 件,改善1.03 万人农村人口和牲畜用水问题 。
(二十二)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深入实施教育振兴二十条措施,扎实推进“组团式 ”教育帮扶,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流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供餐质量。着力提升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保持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动态达标,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完善“编外院长 ”管理机制,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年内实现所有中心乡镇卫生院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和康复科室全覆盖。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网格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100%参保, 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提高大病报销最高支付限 额,确保新生儿“ 出生即参保、出院即报销 ”,稳步提高城乡 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加快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档升 级,重点加强老年人日间照料、妇女儿童关爱、残疾人康复等 专项服务能力建设, 实现特殊群体服务全覆盖。
(二十三)强化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统筹开展第三轮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 ”和城乡生活污水治理“ 三年行动 ”,推进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 生态宜居 ”的要求 ,聚焦“ 1 +1 +5 ”重点实施任务 ,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农村改厕工作,完善县乡日常监管、农民参与的长效管护机制, 确保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 96%, 农村污水治理率达 58.28%,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自来水覆盖率达95% 。学习运用好“ 千万工程 ”经验 ,有序推进14 个“ 乡村 振兴村 ”和 255 个“ 提升村 ”建设。以纳帕海和金沙江流域 为重点, 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项目 。确保全州秸秆综合利用率在 90%以上 ,全州废旧农膜回收率稳定在 84%以上 ,严格管控和安全利用措施落地覆盖率达到 100%,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0%以上。坚持不懈推进长江十年禁渔。
六、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二十四)提升党建引领效能。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筑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严格执行乡镇公务员最低 5 年服务期限相关规定, 强化换届前乡镇领导班子分析研判, 调优配强基层带头人。持续培育储备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扎实抓好村“ 两委 ”换届工作。推进党支部“ 扩先提中治软 ”行动, 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从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致富带头人中储备后备力量,把更多懂政策、懂产业、懂经营、有责任心的人才充实到村“ 两委 ”班子。抓好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选派年青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锻炼。持续抓好村党总支书记能力素质提升工程, 推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加强新型农业经 营主体党的建设。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强化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 ”人员管理监督。持续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农村集体“ 三资 ”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对村巡察。
(二十五)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全面建立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破解基层“ 小马拉大车 ”问题, 切实为基层减负 。持续巩固违规借调县(市)、乡(镇)工作 人员清理规范成果。严控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精简优化涉农考核方式及考核指标。健全完善“ 一票否决 ”和签订 责任状事项准入、退出、日常管理机制。清理整合面向基层 的政务应用程序,持续深化整治“ 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完善 党建引领网格化管理机制,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 ,合理配置编制资源 。
(二十六) 培育新时代文明乡风。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 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星级文明户等群众身边文明实践,推进和睦家庭与和谐邻里建设 。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 、站)、县(市)级 融媒体中心等作用, 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落实“ 戏曲进乡村·文化进万家 ”等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推动农家书屋提质增效,促进群众性文体活动健康发展。推进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深入实施乡村文物保护工程。加大非遗“ 传统技 艺+现代创意 ”传承创新力度 。
(二十七)推动农村移风易俗。 充分发挥各级妇联、共青团等组织桥梁纽带作用, 通过搭建婚恋交友平台、组织联谊活动等方式,为农村适婚群体提供专业化、公益性的婚恋指导服务, 切实加强情感关怀和生活帮扶。持续深化“ 高价彩礼、厚葬薄养 ”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约束机制,稳妥有序推进殡葬领域改革,倡导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尚。加强对农村宗祠活动的规范管理,依法开展农村演出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抵制低俗文化传播。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 大科普 ”工作格局,整合农业科技 、卫生健康等各类资源,通过科技下乡、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养和现代生产经营能力,为乡村振兴注入持久动力。
(二十八)维护农村稳定安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 ”,加快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力做好“ 防风险、护稳定、精治理、强基础、优法 治、抓队伍 ”六项重点工作。落实矛盾纠纷分级分层多调联 动、多元化解“333 ”、“321 ”机制, 持续深化普法强基补短 板专项行动。严防命案和个人极端案件发生。 建立健全农村 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结合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彻底铲除“ 村霸 ”、家族宗族黑恶势力 ,深挖彻 查涉黑涉恶腐败和“ 保护伞 ”。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 ,依法妥善处置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 依法打击处置邪教及非法宗教活动。深入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 筑牢农村禁毒防 线。严厉打击涉农领域传销、诈骗、非法金融活动等经济犯 罪。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自建房等领域风险隐 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学生溺水等重大安全风险。
七、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
(二十九) 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妥有序推进香格里拉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试点工作,确保延包政策平稳落地。建立健全土地承包合同信息变更动态管理机制, 加快推进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严格禁止通过行政命令、指标考核等方式强制推动土地流转。采取土地经营权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农民合作社联合经营等多元化方式, 盘活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三块地 ”。立足区域特色 ,重点发展农业生产托管 、统防统治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模式,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经营水平, 切实增加农民土地收益和农业综合效益 。
(三十)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 严格执行农村“ 一户一宅 ”规定, 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和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和成员权益保障机制 ,因地制宜推进闲置农房盘活利用试点,通过租赁、合作、入股等方式发展特色产业, 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不对村集体收入提硬性指标,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坚决杜绝新增债务。完善新增耕地验收、备案等管护制度,确保新增耕地规范管理和高效利用。
(三十一)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落实好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政策,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 。引导社会资本有序投入“ 三农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领域的支持。完善金融支持“ 三农 ”和乡村振兴联席会议机制, 总结推广“ 活体贷、取水贷 ”等做法,持续创新完善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 三农 ”信贷投入力度,推动金融更好服务“ 三农 ”。落实水稻、能繁母猪等 15 个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质。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着力整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等问题,强化农业农村领域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 。
(三十二)强化乡村人才支撑。深入实施“ 头雁 ”、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教育培训计划,加快培养一批农业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技能带动型和社会服务型人才 。通过精准选派 、团队协作 、资源整合的“ 组团式 ”帮扶,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培育一批乡村工匠,培养一批带不走的 “ 田秀才、土专家 ”,精准服务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落实“ 三支一扶 ”、“特岗教师 ”、“西部计划 ”、科技特派团(员) 等基层服务项目。深化“ 万名人才兴万村 ”行动, 优化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培育乡村振兴人才。打造涉藏地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 ”为主的精品人才项目, 大力培育选拔青年人才, 全面落实“ 三区三州 ”职称评聘倾 斜政策,组织引导社会各领域人才服务乡村。
(三十三) 统筹推进林业和供销社等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林业经营者实行林木采伐限额 5 年总额控制,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充分释放经营自主权。健全农用地国有产权制度,规范流转交易与权益保障。加快供销社综合改革,强化惠农服务功能。全面推进农业水价和用水权改革, 严格水资源管控, 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实现节水降本双赢 。
(三十四)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向推进市民化成效显著、城镇化率提升较快、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有力的地区重点倾斜的长效激励机制。完善户籍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行常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并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持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比 例。全面取消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条件。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原有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 分配权等合法权益,稳妥探索市场化有偿退出实施路径。
全州上下务必坚持不懈把做好“ 三农 ”工作作为重中之重 ,以“ 主动想 ”谋篇布局 、以“ 扎实干 ”攻坚克难 、以“ 看效果 ”检验实绩 ,进一步夯实州 、县(市)、乡(镇)、村(社 区) 各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 完善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体系机制,切实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政策宣传、督促指导作用,推动落实好“ 月调度、季推进 ”机制, 有力有效学习运用“ 千万工程 ”经验,千方百计实现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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