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
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迪办发【2022】30号
各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党委和管委会,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州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属驻州各单位:
《迪庆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日
(此件正文公开发布,附件不公开)
迪庆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
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文件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努力推动迪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省“两会”和州第九次党代会、州“两会”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市场主体的实际感受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对标先进州市的营商环境水平,紧扣促进市场主体倍增,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一体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按照打响“云南效率、云南服务、云南诚信”营商环境品牌要求,全力打造“迪庆效率、迪庆服务、迪庆诚信”营商环境新品牌,力争3年实现全面提升并进入全省一流水平。
(二)工作要求
打响“迪庆效率”营商环境新品牌。牢固树立马上就办、最快办成的效率意识,坚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效能革命,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审批事项、再造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力求行政审批手续最简、办事效率最高,打响“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迪庆效率”。
打响“迪庆服务”营商环境新品牌。牢固树立“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服务意识,坚持营商环境好不好由企业和群众说了算,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实行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制,畅通企业反映问题诉求渠道,真正做到政府服务无处不在,为市场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打响热情好客、服务到家的“迪庆服务”。
打响“迪庆诚信”营商环境新品牌。牢固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意识,坚持政府说话要算话、承诺要兑现,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企业和个人以诚信立身兴业,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格局,打响诚实守信、说到做到的“迪庆诚信”。
(三)行动目标
2022年行动目标——攻坚突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标先进,补齐短板,推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指标取得突破性进展,部分营商环境单项指标进入全省前列,力争2022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综合排名取得较好成绩。
2023年行动目标——提质培优。围绕市场主体准入、准营、运营、退出等全生命周期服务,全面提升各环节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全力冲刺在年内进入“营商环境单项指标领先的标杆州市”名列,确保2023年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项目指标中有6个以上参评指标排名进入全省前10。
2024年行动目标——打造一流。建立完善的营商环境体制机制,全面巩固提升营商环境各项指标,持续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2024年内营商环境水平全面提升并进入全省一流水平,确保省级营商环境评价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力争“优秀”。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市场环境大提升行动
1.着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问题。扩大园区“一业一证”改革试点行业范围,推行医疗器械销售、药店、书店等行业“证照联办”,推行餐饮、超市等行业“证照联办”和“一业一证”合并改革。深化“一证多址”改革,着力解决企业增设经营场所需要重复登记办证的问题。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政策措施,推动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2022-2024年,全州市场主体数量年均增长11%以上。
2.提升企业开办和简易注销效率。依托省级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推进提供在线领用发票和税控设备、“五险一金”登记等服务,实现开办企业全程电子化、零跑动办理。全面推广实施企业名称告知承诺和住所、经营范围自主申报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登记“即报即办”,实现免费刻制印章、发放税控设备。进一步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压缩简易注销办理时间。2022年起,全州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压缩至20天内。
3.优化投资和工程项目审批。依托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升级,实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等相关平台互联互通,提供联合会审、联合监督检查和综合竣工验收等“一站式”服务。推行综合审批改革,实行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各审批阶段“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网通办、限时完成、一次发证”。深化施工图审查改革,推进BIM辅助审图工作。推进“多测合一”改革,分阶段整合规划、土地、房产、交通、绿化、人防等测绘测量事项,逐步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现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全承诺、拿地即开工”。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全面组织开展区域评估工作。2022年起,全州政府和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50个工作日。
4.加强获得电力用水用气服务。优化用电服务,压减低压非居民用户用电报装时间,减少非常规计划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办”。2022年起,全州低压非居民用户用电报装时间分别压缩到2.83个工作日以内。优化用水用气服务,按照省政企协同用水用气平台建设情况,加快推进“网络化、一体化、智能化”业务咨询办理,实行用水用气等市政设施外线接入工程城市道路及绿地占用、挖掘和临时性占道施工集中勘测、联合审批,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和降低办理成本。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全州市场主体用户用水报装时间、用气报装时间分别压缩至8天和8天、5天和6天、3天和4天以内。
5.提升项目用地保障水平。积极探索全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标准体系,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支持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土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对其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产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企业利用自有的存量和闲置土地、厂房、仓库等改造升级传统工业、发展新兴产业,实行按照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2022年起,全州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应保尽保、优先保障。
6.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开通不动产登记线上缴费服务,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并行办理。推动不动产登记业务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不动产登记“一站式”办理。推动不动产登记和水电气过户同步办理,探索建立户口迁移联动办理机制。按照省级进度,在全州范围内推行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预告登记等改革举措。2022年起,全州不动产登记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并持续压减时间。
7.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推进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推行主要税种纳税人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100%网上办理,公众和纳税人主要涉税业务100%“一网通办”。推行智能型个性化服务,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纳税缴费人的实际体验、个性需求,精准提供线上服务。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自动推送税费优惠政策信息,促进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2022-2024年,全州市场主体缴纳税费时间持续压减。
8.提升获得信贷质效。综合运用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鼓励更多金融机构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用好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政策,落实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引导融资担保公司聚焦支小支农业务。建立完善“金服云”、“信易贷”、“一部手机云企贷”等金融数据平台,巩固完善“银税互动”成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金融科技手段创新产品。2022-2024年,全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户数、金额不少于80%。
9.提升招标投标透明度。持续进行制度清理,破除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制度,动态更新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持续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整合共享,严格执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定,大力推行在线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持续升级综合评标专家库,实行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加强招标投标事中事后监管,做好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回应、查处工作。2022年起,全州在线开标率保持在95%以上。
10.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动态更新并公布现行有效的政府采购制度文件目录清单。全面公开政府采购意向,推动迪庆州政府采购信息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探索采购合同预付款制度,积极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推进政府采购交易电子化,规范电子卖场交易规则。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全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分别达到70%、80%、90%以上。
11.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按照省级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迭代升级推进情况,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开评标和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工作,强化全州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推进目录内公共资源平台交易全覆盖。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监管,制定州、县(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提升监管平台自动预警、辅助投诉处理和围标串标行为查处效能。2022年起全州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程度保持在95%以上。
12.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拓展“单一窗口”功能,推进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及检验检疫证书等全部通过“单一窗口”办理,实现通关全业务领域一体化和无纸化通关,促进贸易通关便利化。着力推进海关、税务、银行等多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提供全程可跟踪物流信息服务及电子支付、外汇结算、信用保险等金融集成服务。加强与口岸管理部门交流合作,推动实施对等通关便利化措施。2022年起,全州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持续保持与各地州一致。
13.提升交通物流便利度。加强多式联运物流网建设,推进公铁、铁水、陆空等多种联运方式并行发展。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全州范围内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一律免收车辆通行费。按照全省调整优化高速公路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清理、规范我州通行费减免政策,与省级同步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持续推动ETC发展应用,进一步降低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2022年起,全州交通物流成本持续降低。
(二)实施创新环境大提升行动
1.加大企业人才引育和服务力度。定期发布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持续抓好“彩云英才荟”等引才品牌建设,实施“云岭大学生就业护航行动”。支持职业院校、园区和企业联合办学自主培养人才,鼓励企业依托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等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项目引育人才。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监测平台建设,提高劳动力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2022年起,每年分别引进12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州农业农村局引进农业中小企业急需紧缺人才2人,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引进工业中小企业急需紧缺人才2人,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引进建筑业中小企业急需紧缺人才2人,州商务局引进商贸中小企业急需紧缺人才2人,州发展改革委引进服务业中小企业急需紧缺人才2人,州文旅局引进旅游业中小企业急需紧缺人才2人。)
2.提升创新创业活力。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设立并推广“人才贷”、“成果贷”、“研发贷”等科技金融创新产品,提升科技金融服务和创新创业孵化能力。依托省级创新创业平台,并加大对新获认定的孵化器、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补助资金支持。围绕重点领域组建一批技术创新中心,建立本地区“孵化基地”,引领带动重点产业和区域实现创新发展。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全州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达5户、7户、9户以上。
3.大力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产业园区优化提升和转型发展,尽快完成园区管理机构职能职责设置。加快推进标准化园区建设,引入专业团队提供专业化运营服务。按照省级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搭建情况,支持产业园区按市场化原则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引导创业投资等社会资本支持高成长企业发展。建立产业园区重大项目综合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制定重点招商项目专项服务清单和个性化服务清单,提供全流程服务。2022年起,全州园区主营业务平均增速保持3%以上。
(三)实施政务环境大提升行动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依托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与权责清单联动调整机制,动态调整州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2年分级公布州、县(市、区)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2024年全面实现同一事项在全州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2.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便利度。按照省级要求不断更新升级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各部门业务系统对接打通,全面实现“一次登录、全省通办”。依托全省政务服务移动端总门户,持续提高全州“一部手机办事通”注册率和使用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利用全省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中心,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相关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有序流通和共享。加快推动电子证照、电子证明、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推广应用和互信互认,推动电子凭证在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全覆盖。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全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分别达97%和70%、98%和80%、99%和85%以上。
3.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按照省级要求,统一规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站)的名称和标识,规范功能布局、窗口设置、人员配备、服务流程,推动各县(市、区)、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全部纳入同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整合地理信息数据和政务服务资源,配合省级要求共同建设云南“政务服务地图”,推进使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探索“受办分离”改革,全面落实帮办代办、延时服务、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优化服务措施,推动更多事项当场办结。2022年梳理公布全州统一的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清单并完成进驻。2023年实现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2024年建成政务服务“15分钟办事圈”。
4.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完善“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线上专区与线下专窗建设,提升业务支撑能力。按照“异地代收代办”和“多地联办”业务协同机制,推动更多事项“全程网办”,推行“异地受理、无差别办理”服务。深入推进“政邮合作”,为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提供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的寄递服务。2022年实现140项“跨省通办”事项、100项“省内通办”事项异地办理。2023年进一步拓展“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2024年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5.大力推进政务服务集成服务改革。按时公布全省统一的企业和群众“一件事”集成服务清单和办事指南,按照优化再造后的“一件事”办事流程,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信息共享和并联审批,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口发证”。统一线上“一件事”办理入口,设立线下“一件事”综合窗口,实现线上线下同标准、无差别办理。2022年完成线上专区、线下专窗建设并梳理公布“一件事”集成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分批次推出企业和个人集成服务事项。2024年实现高频事项“一件事”办理全覆盖。
6.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持续推进各有关部门自建业务系统、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业务系统与“好差评”系统全面对接,确保服务窗口和渠道全覆盖,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探索推广“好差评”非现场评价,引导企业群众参与线上评价或离场评价。建立全州“差评”问题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推进评价和回复公开。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全州政务服务事项主动评价好评率和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分别达到97%和100%、98%和100%、99%和100%.
(四)实施法治环境大提升行动
1.完善营商环境法治体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制定地方性政策法规,并定期清理废止不符合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制度,确保行政行为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省级把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列入“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要求,切实在全州推进普法宣传和培训。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2年加大《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律法规宣传。2023年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法治体系建设。2024年持续完善营商环境法治体系,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
2.提升监管执法水平。依托省级统一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各县(市)各部门要制定职责明确、边界清晰、标准统一的监管清单,实现信息共享、联合监管。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建筑工程、交通、矿产、应急、特种设备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全过程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各领域监管免罚清单。2022年全面推进联合监管。2023年大力推行智慧监管。2024年实现州直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监管全覆盖。
3.提高执行合同效率。依托司法公开平台,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供多种立案服务方式,畅通立案渠道。大力推行诉讼前调解、繁简分流、简案速裁等工作,提高审判效率。完善执行难长效机制,加强执行联动合作。严格执行送达地址确认制度和多元纠纷调解机制,推行电子送达和委托送达,继续扩大与政府部门、行业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2022年起,全州合同案件审理天数一审不超过180天、二审不超过90天。
4.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进一步发挥投资者教育基地的作用,畅通中小投资者维权渠道,降低维权成本。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严格督促上市公司公平对待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诉求,鼓励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推广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绿色通道,强化线上诉讼服务,组建专业化团队集中高效审理中小投资者案件。2022年推行证券期货纠纷调解管理机制。2023年推行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4年持续提升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能力。
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按照省级修订的《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规范海关、网络版权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完善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地区,设立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和知识产权法庭巡回审判点。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建立迪庆州促进职务发明实施运用和产权激励机制。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作,实施版权创新发展、版权运营体系建设和植物新品种创新工程,加快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建设。强化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协作,健全知识产权海外纠纷指导应对机制。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全州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持续提升。
6.提高企业破产办理便利度。按照企业破产府院协调联动机制,推进破产案件协同办理。按照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推进执行转破产,推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积极探索破产预重整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破产制度挽救功能,依法支持市场化债务重组,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推动企业再生。参照省级破产管理人协会,推动成立州级破产管理人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2022年起,全州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的破产案件180天内审结并持续压缩时间。
7.建立清理拖欠市场主体账款长效机制。定期对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实施审计监督。建立通报批评机制,定期发布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偿率排序情况。探索实施惩戒措施,持续跟踪督促2021年之前企业投诉件的办理落实,对2022年后新增拖欠严重、因处理企业投诉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启动追责问责。2022年完成200万元以下无分歧投诉件全部清偿和实现200万元以上无分歧投诉件签订还款协议。2023年持续推动清欠投诉处理工作。2024年开展清理拖欠工作回头看。
8.加强涉企法律服务工作。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按照全省优质法律服务资源调配情况,持续深化“万所联万会”机制,创新法律服务产品,加强涉企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商会调解工作,推进商会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联动。优化公证服务,加强中小企业融资贷款公证服务。积极配合省级搭建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平台,加强国际性、联盟性跨境法律服务协作。2022年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使用。2023年建立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机制。2024年形成解决多元纠纷综合联动制度。
(五)实施社会环境大提升行动
1.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州、县(市、区)、乡(镇)三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外来企业常态化工作机制,采取政企沟通协商、召开座谈会、定期走访调研等方式,加强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沟通。全面推行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依托州、县(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帮办代办服务窗口,建立协同、高效、便捷的帮办代办服务机制。认真落实云南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强化正面清单引导与负面清单约束,规范政商交往行为。2022年起,全州政商亲近度、政府廉洁度、政府诚信度、政策透明度、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逐年提高。
2.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强化教育保障服务,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保障机制,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位方式就近入学。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子女就学教育优待政策。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全州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含政府购买服务)的比例分别达到85%、86%、87%以上。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依托网上挂号预约服务和医疗健康信息互认共享功能,加大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力度,为外来务工人员就医提供更多便利。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全州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分别达到62%、65%、68%以上。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不断丰富企业文化生活。2022年起,全州企业文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3.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归集、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的信用信息。深入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公共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的应用,强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中的应用。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业务需求为导向,逐步将纳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进出口、水电气、不动产、知识产权、科技研发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依托全省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广“信易贷”模式。2022年持续扩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范围。2023年推动重点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2024年推动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4.完善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机制。依托营商环境问卷调查平台,加大线上线下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收集意见建议,按照省级反馈下发整改要求,定期梳理上报整改落实。按照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流程要求和工作原则(24小时接受企业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实时自动分办投诉举报问题、全程网上跟踪办理三大流程,坚持问题不解决不予审核、投诉人不满意不予销号的工作原则),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努力做到投诉举报件件有回复、件件有落实。2022年起,全州营商环境问卷调查和投诉举报平台整改率、办结率分别达100%并持续保持。
5.加强惠企政策兑现服务。依托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按照打通现有工作平台并整合涉企数据的要求,实现惠企政策一库汇聚、一键申报。制定州级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建立统一的惠企政策数据资源目录。利用大数据技术,为企业精准画像,实现企业画像一码查询,政策推送精准匹配,推广普惠性政策“免申即享”服务。2022年按照省级惠企统一发布政策平台,实现全州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咨询。2023年实现目标政策精准及时推送、动态追踪。2024年配合做好政策平台信息完善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委、州政府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州级牵头部门,按年度研究细化具体目标、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制定任务清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责任到人。各县(市)要相应建立或调整本地区优化营商环境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
(二)严格督查考评。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提高营商环境在年度考核中的占比,将其作为评价部门单位及其负责人的重要依据,对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或进展缓慢而造成考核结果差的单位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予以通报表扬。要坚持动真碰硬,在营商环境这个问题上,州委州政府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决不允许因为局部利益而影响迪庆发展大局、损害迪庆形象。
(三)注重典型引路。全州要大力弘扬“典型引路法”,主动对标先进州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推动制度创新。各指标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按照国内领先、省内最优的标准确定本系统、本领域对标学习地区,到对标地区开展实地考察学习,逐条逐项分析研究,在行政审批标准化、政务服务便利化、网上办事智能化、市场监管精准化等方面大胆创新,形成本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力争打造具有迪庆特色的“单项冠军”。
(四)大力宣传推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会同宣传部,全面开展营商环境和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常态化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州宣传工作重点,加大对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总结提炼各县(市)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经验,依托客户端、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拓展传播渠道,持续推介典型案例,推动营商环境宣传进园区、进企业,集中展示营商环境改革成效,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