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州属企业
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州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国资国企监管体制,提高国资国企监管效能的决策部署,现将《迪庆州州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州属企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对进一步规范投资管理及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投资计划报送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州属企业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国企改革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指导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企业投资管理的相关工作,严格项目审批,规范企业内部决策,加强投资管控,推进州属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前,各州属企业所报送的2022年度投资计划均不符合要求。各州属企业要认真学习本次印发的《实施细则》,加强年度投资计划编制的预见性、科学性、严谨性和执行性,提高计划编制水平,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工作,年度投资计划规模应与企业经营规模、负债情况、融资能力、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相适应。各州属企业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投资计划报州国资委。
三、州属企业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中关于特别监管项目的要求,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科学决策,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报州国资委审核,州国资委原则上不再对投资项目单独审核。
四、各州属企业要牢牢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严控投资风险,严管非主业投资,严控高溢价并购,严禁接盘高风险项目,高负债企业严控投资规模,做好风险管控。要严格投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对于金融类或交易结构复杂的投资,应穿透到基础、底层资产。建立健全投资风险管理机制,评估、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及时监督管理企业所有层级的投资活动,加大对投资项目的穿透监管,切实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
迪庆州财政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