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迪庆州农村“两污”整治和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及时清运处置。推进厕所粪污、易腐烂垃圾、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按照中央要求,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就此项工作做了一系列的安排和部署。根据我州2023年农业农村领域“大提升”专项活动和州委州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对全州“两污”设施建设和运营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现存在1.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闲置率高,2.长效运维机制未建立,3.“两污”收费制度未建立,“两污”处理经费需求量大等问题。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应将我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乡村振兴的一场硬仗来打,逐一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堵点、痛点问题,完成农村两污治理任务。现将《迪庆州农村“两污”整治和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解读如下:
一、《指导意见》的指导思想
《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工作方针,按照“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截污、治污、控污的要求,提高全州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指导意见》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为接续推进新发展阶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指导意见》根据迪庆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际,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明确了农村“两污”整治和运行管理。
(一)工作目标。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应将我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乡村振兴的一场硬仗来打,逐一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堵点、痛点问题,完成农村两污治理任务。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是聚焦短板,加快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二是聚焦源头管控,做好“户减量”工作。三是聚焦村庄卫生,做好“组保洁”工作。四是聚焦定点收运,做好“村收集”工作。五是聚焦成本控制,做好“乡(镇)转运处理”工作。六是聚焦规范处置,做好“垃圾处理”工作。全州生活垃圾主要推行城乡、镇村一体化和就地就近治理模式。明确村组收集至乡镇、村热解站统一拉运和处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具体措施、建立制度和职责进行全面指导
(一)具体措施。从户减量措施、组保洁具体措施、村收集具体措施、乡(镇)清运、处理具体措施来指导农村垃圾及时处理。
(二)建立相关制度和职责。从制定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置办法、乡(镇)农村垃圾回收减量制度、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制度、乡(镇)人居环境垃圾分类处置与“奖优罚劣”挂钩结合制度、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废品回收员职责、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保洁员职责等方面进行指导。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