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015285328P/202300395
文  号
来 源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3-02-02
迪庆州“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乡村振兴专题发布会发布词
发布时间:2023-02-02 17:41     浏览次数: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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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乡村振兴

发布会发布词

202321日)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州住建局,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迪庆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和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持续巩固提升农危改成效,2022争取到位4522.2万元实施完成3356户的农房抗震改造,进一步提升农房抗震能力;争取7个村民小组673户列入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试点范围,总投资1346万元;完成动态新增危房改造任务155户;完成政府救助平台住建系统窗口申请服务事项279办理工作。同时,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州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4.62%、建制村垃圾设施覆盖率达76.76%、自然村垃圾设施覆盖率达74.73%14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2023年,全州住建部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2023年政府总体工作计划,确定从以下6个方面为目标持续抓好具体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一、我们将提高住房抗震能力为目标,全力推进农房抗震改造。

紧紧抓住住建部和财政部关于做好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积极向上争取农房抗震改造项目重点对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不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房进行全面提升改造,不断提高我州农村农房抗震能力,2023计划实施2380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纳入改造范围对象主要有6类:一是优先解决动态新增住房安全有隐患的房屋和监测户危房,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二是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相关抗震技术导则(指南)鉴定为抗震设防标准达不到抗震设防烈度目标要求的农房已取得相关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的新建农房,农户意愿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并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可以纳入补助范畴三是优先支持抗震设防烈度 8 度及以上地区住房不满足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房,纳入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和部分农户积极性高、政府推动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较好的7 度抗震设防地区,可一并纳入中央和省级计划任务支持范围四是根据《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 5 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云退役规〔20201 号)的要求,退役军人、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三属(户籍在本州行政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纳入补助范围,有条件的县(市)可将现役军人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中的特殊困难人员纳入帮扶援助范围五是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通知》(云民社救〔202021 号)的要求,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动态新增低保和特困人员家庭数据,对再次认定属于 CD 级危房的对象,按照农房抗震改造相关要求,开展基本住房安全改造六是因受自然灾害影响、房屋达到正常使用年限后不能满足当地抗震设防要求或因自然灾害导致无房、不愿意易地扶贫搬迁等原因,经村、组排查统计上报新增农房抗震改造农户,经农户申请、村组评议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住建部门审批后,可提前实施改造并纳入以后年度计划范畴内。对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且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一户多宅且有安全住房、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住房、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农房等5类情况不得纳入改造范围。

二、我们将提升住房使用功能为目标,试点推进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项目。

为解决住房内部空间分区不合理、功能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在2022实施基础上,总结经验,积极争取列入试点项目,进一步提升住房条件

三、我们将巩固农村危房改造成效为目标,适时动态解决“住房安全有保障”问题。

为持续巩固我州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成果及成效,及时有效解决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问题,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健全完善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管理,持续重点动态监测住房安全质量问题,一旦出现危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造,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一是对农户房屋周边地质是否稳定,特别是地质灾害隐患区域,以及临近池塘、河道、不稳定边坡、高填方区上的房屋进行监测二是加强对找政府”APP的宣传、培训、实际操作运用等方面的宣传工作,持续加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统筹调度,做好各项预案准备第一时间对农户申请服务事项的住房安全有保障问题进行核实处理保证群众住有所居、所居安全。

四、我们将消除农房安全隐患为目标,全面排查整治农村房屋安全隐患。

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区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以及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长效管护”的要求,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对存在特别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采取管控措施工程措施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我们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积极推进“两污”治理。

结合迪庆州污水垃圾三年行动计划,筹划11个项目,总投资11.07亿元,2023年计划实施9个项目、投资2.9亿元。一是进一步规范管理运行垃圾处理设施,建立完善“户分类、乡镇村运输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推行城乡、镇村一体化和就近就地治理3种农村垃圾治理模式,针对全州已建成的78座垃圾热解站、1座垃圾中转站,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全力推进投入试运行和维护管理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将生活垃圾治理从简易治理提升为有污染控制措施的有效处理,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到2025年,乡镇区村庄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5%以上。二是积极推进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以“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四个统一”模式,加大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持续推进各县(市)镇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确保乡(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70%以上三是清理整治农村房屋违法户外广告。结合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组织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民管委成员分组、包片组织村民开展农村户外广告乱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六、我们将保护好传统村落为目标,开展保护工作。

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坚持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有力有序推进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健全传统村落监测评估、警示退出、撤并事前审查等机制保护特色民族村寨实施好拯救老屋行动;加强对名村和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投入,建设消防水池、室外消火栓系统,配备手台机动泵、水枪水带等器材,加强农村自救能力,加大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增加兼职及志愿消防队伍人员组建培训巡逻工作;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严格履行规划审批程序并加强执行监管,制定出台标准和保护办法,对重要历史建筑进行建档和挂牌管理保护。完善准入与退出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名村和传统村落的认定,积极开展已公布历史建筑的测绘建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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