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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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迪政办发〔2022〕155号
来 源
州政务服务局
公开日期
2023-01-11
关于《迪庆州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地区互通互认 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1-11 10:18     浏览次数: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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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进一步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地区互通互认15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2号),推动电子证照在更多领域应用并实现互通互认,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更好发挥电子证照应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中的支撑保障作用,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结合实际,形成了《迪庆州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地区互通互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中包括了: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推进落实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强化电子证照应用支撑保障三个方面和12个具体工作任务,推进我州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跨地区互通互认工作,其中主要包括:

(一)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制发。按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电子证照有关标准、签发规则,推动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经营许可证、职业资格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学历学位证等常用电子证照全面实现标准化。

(二)推进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统筹本行业、本领域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

(三)推进企业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鼓励、支持企业使用电子证照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逐步实现企业办事基础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

(四)推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依托省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统筹下,聚焦社会多样化需求,围绕合同订立、人员招聘、交通出行、文化和旅游等场景与领域,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动电子证照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社会化应用。

(五)加强电子证照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云南政务服务网、“一部手机办事通”、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及线下服务窗口等渠道申领电子证照。

(六)推进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应用。推动各级部门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电子证照制发和应用,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电子证照标准,抓好本行业、本领域电子证照应用,为企业和群众跨省使用电子证照提供支撑。

(七)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使用国家、省垂建系统制发和应用电子证照的部门,按照省行业主管部门部署安排,组织推进本行业电子证照标准的实施。

(八)推进电子证照与省政务服务平台互通互认。省平台电子证照库是全省电子证照互通互认统一数据源。省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向上联通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受理服务系统,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受理服务系统联通国家部委和其他省市有关电子证照系统。

(九)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平台整合。原则上州级及以下部门不再新建电子证照系统。

(十)做好印章采集和签章关系配置。根据省平台电子证照系统中本行业部门的证照清单,完成电子印章和证照的签章关系配置,确保各部门向省平台电子证照库推送的电子证照文件具备法律效力,可应用于相应业务场景。

(十一)提升电子证照应用安全管理和监管能力。加强电子证照签发、归集、存储、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管理,提升电子证照系统追踪溯源和精准授权等能力。

(十二)广泛开展电子证照应用宣传引导。多层次、全方位宣传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和使用方式,为推广电子证照应用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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