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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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4-01-24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3:49     浏览次数:1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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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围绕省委、州委工作部署,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住建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全面落实相关规定,完善主动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持续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政务信息需求。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以来,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多种有力措施,加大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职责、监督和保密等相关规定;一是2023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条,其中:工作动态6条,通知公告23条,职称评审信息4条,财务预决算信息6条,政策文件16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8条,行政执法和行政强制信息24条,规划信息2条,住建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重点民生领域信息34条,重大审计信息2条。二是受理12345政府热线13件,回复处理率达 100%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3依申请公开(其中:2件为线下申请,1件为线上申请)。根据住建部门职能职责,3件依申请公开内容不属于住建部门办理,已按相关工作程序驳回,办理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64号)相关要求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规范办理,能做到公开渠道畅通、办理程序规范、答复形式规范、答复内容规范,依法履职。3件依申请公开未出现补正及延期告知的情况。我局2023年未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23年未涉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监督保障。

一是实行政务公开责任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绩效考评办法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牵头科室和具体要求,各科室(站、中心)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并明确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分级审核程序,对所发布的信息先审后发,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三是认真对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要求,强化保障措施,完善监管机制,努力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四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重新修改完善《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审核公开信息,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2023全年未发生敏感信息和保密材料上网公开的情况。

(五)平台建设情况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自建网站、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信息发布均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发布,由专人进行日常监管,信息发布严格审核,规范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1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是公开的渠道和载体还需不断丰富;是政策文件解读质效还需提升;是门户网站部分栏目存在更新缓慢的问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发挥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实现新发展,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坚持从落实科学发展、推进管理创新、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细化工作责任和措施,强化督促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目录和指南的完善、内容的更新,确保社会公众能完整、真实、及时、便捷地查阅政府信息。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多渠道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利益较多的公租房分配、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等信息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受理情况,不断深化住建领域“应公开,尽公开”事项。进一步提升公开实效。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日常监督管理,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实行全面公开、动态公开、结果公开,增强政务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发出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0件,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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