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农业农村局职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为积极响应国家、省、州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各项方针政策及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的风险,持续巩固我州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凡是出州到局办公室填报疫情防控外出报备表,经局党委同意后才出州;在返州后,及时打印“两码”及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交至办公室,同时完善疫情期间外出报备登记表(外出返回排查备案表)。旅途中全程落实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尽量驾乘私家车和错峰返乡,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避免多次中转和旅途中长时间停留,进出交通场站主动出示健康码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二、严格执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要求,使用微信、视频、电话等非接触式问候,防疫期间和节假日期间不串门、不聚集、不参加聚众等活动。严格遵守家庭私人聚会聚餐人数控制在10人以下,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单位报备的规定,并严格落实扫码验码、测温、戴口罩和场所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严格按照《中共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党委关于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不出入酒吧、茶室、KTV等人流量大、密闭、不通风的娱乐会所,避免人群聚集。
三、根据相关通报信息,近期我省发现多例涉物疫源及疫情。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时,佩戴一次性手套,打开货物前对其包装用酒精消毒,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四、严格落实“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个人和家庭责任,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 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执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
五、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测温、扫码、戴口罩、场所清洁消毒、疫苗接种等防控工作。参与开展好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带头践行“社交距离,勤于洗手、科学健身、分餐公筷、革除陋习、控烟限酒”健康文明新风尚。
六、不发布、转发不实的疫情相关信息,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疫情防控方针、政策的言论,做到不造谣、不传谣。
七、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发生突发事件时,服从单位的紧急召唤,确保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投入到应急工作中。
如违反以上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规定,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承诺人所属单位:
2022年1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