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联发文《云南省公民民族成份变更业务“只进一扇门”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开发区分局: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联发文《关于转发<云南省公民民族成份变更业务“只进一扇门”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接此通知后,请结合本职工作,开展好相关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治安支队。
附件:《关于转发<云南省公民民族成份变更业务“只进一扇门”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迪庆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2021年10月28日
云南省公民民族成份变更业务“只进一扇门”服务暂行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