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迪庆州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 ||||
| 政策名称 | 享受对象 | 政策内容 | 申请条件 | 受理机构 |
| 社会保险补贴 | 我省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对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之外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1/2的标准给予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州(市)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和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58号)规定办理了公益性岗位延长安置期限的人员可延长至安置期满外,其佘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毕业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标准由各州(市)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各州(市)要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审核管理,灵活就业人员的月收入(以社保缴费申报工资额为准)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0%的,停止社会保险补贴。 |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并根据资金具体用途分别遵循以下要求: (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包括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和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等凭证材料(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还需出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证明材料)。 (二)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的离校1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由本人签字、所在社区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岗位、地址等内容的证明材料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账(单)等。 | 迪庆州就业局、香格里拉市就业局、德钦县就业局、维西县就业局 |
| 公益性岗位补贴 | 我省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就业困难人员”) |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其中,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为公益性岗位安置重点。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100%。具体标准由各州(市)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不同性质岗位的公益服务程度、服务时间确定。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以及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58号)规定办理了公益性岗位延长安置期限的人员可延长至安置期满外,其佘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符合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限证明材料、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凭证材料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 | 迪庆州就业局、香格里拉市就业局、德钦县就业局、维西县就业局 |
| 技能培训补贴 | 贫困家庭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五类人员中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每人每年可享受2次职业培训补贴,其佘人员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职业培训补贴。 | 按按照《云南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五类人员,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600元—16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培训后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600元—12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培训后取得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300元—1000元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属于我省深度贫困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可上浮30%。 对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垫付劳动预备制培训费的培训机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同时给予一定标准的生活费补贴。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办法按照省级有关规定执行。 | (一)“五类享受补贴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除外)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应提交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社会保障卡,下同)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下同)等凭证材料。由职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培训补贴的,除上述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供培训人员名单、代为申请协议书。 (二)职业培训机构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代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初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代为申请协议;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的生活费补贴申请材料还应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 | 迪庆州就业局、香格里拉市就业局、德钦县就业局、维西县就业局 |
|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 贫困家庭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简称五类人员) |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五类人员,按照初级不超过100元,中级不超过120元,高级不超过15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 五类人员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由职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鉴定补贴的,除上述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供培训人员名单、代为申请协议书。 | 迪庆州就业局、香格里拉市就业局、德钦县就业局、维西县就业局 |
| 创业培训补贴 | 贫困家庭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 | “五类享受补贴人员”参加创业培训机构举办的创业培训,可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分为创业基础能力培训(SYB)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IYB)。 (1)创业基础能力(SYB)培训。创业培训机构组织“五类享受补贴人员”和高等院校毕业前2年的高年级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下同)开展创业基础能力(SYB)培训的,培训合格率达到90%(含)以上,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900元/人的标准申请培训补贴。培训合格率达到50%(含)—90%的,按6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培训合格率低于50%的,不给予培训补贴。 (2)创业能力提升(IYB)培训。创业培训机构组织对初创3年内的优秀小微企业主(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IYB)的,培训合格率达到90%(含)以上,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900元/人的标准申请培训补贴。培训合格率达到50%(含)—90%的,按6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培训合格率低于50%的,不给予培训补贴。 | 五类享受补贴人员”参加创业培训机构举办的创业培训,可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分为创业基础能力培训(SYB)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IYB)。 (1)创业基础能力(SYB)培训。创业培训机构组织“五类享受补贴人员”和高等院校毕业前2年的高年级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下同)开展创业基础能力(SYB)培训的,培训合格率达到90%(含)以上,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900元/人的标准申请培训补贴。培训合格率达到50%(含)—90%的,按6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培训合格率低于50%的,不给予培训补贴。 (2)创业能力提升(IYB)培训。创业培训机构组织对初创3年内的优秀小微企业主(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IYB)的,培训合格率达到90%(含)以上,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900元/人的标准申请培训补贴。培训合格率达到50%(含)—90%的,按6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培训合格率低于50%的,不给予培训补贴。 | 迪庆州就业局、香格里拉市就业局、德钦县就业局、维西县就业局 |
| 网络创业能力培训补贴 | 贫困家庭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简称五类人员),高等院校毕业前2年的高年级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 | 网络创业能力培训。“五类享受补贴人员”和高等院校毕业前2年的高年级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下同),参加网络创业能力培训的,可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 网络创业能力培训。“五类享受补贴人员”和高等院校毕业前2年的高年级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下同),参加网络创业能力培训的,可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 迪庆州就业局 |
| 求职创业补贴 |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3个涉藏县和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3个涉藏县和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按照省级相关规定执行。 |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所在高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及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等材料。 | 迪庆州就业局 |
| 失业保险核定 | 参保企业及企业职工 | 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及企业职工的失业保险参保核定相关业务。 | 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办理相关业务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 迪庆州就业局、香格里拉市就业局、德钦县就业局、维西县就业局 |
| 失业保险待遇 | 失业人员 | 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办理符合条件失业人员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其他待遇,医疗保险补助金、丧葬抚恤补助、生育补助、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 | 领取失业金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和材料。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其他待遇所需材料。 | 迪庆州就业局、香格里拉市就业局、德钦县就业局、维西县就业局 |
| 稳岗补贴 | 参保企业以及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 |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38号),迪庆州作为深度贫困地区,稳岗补贴标准提高到该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 根据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财务制度健全,并且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用的企业可以享受稳岗返还,具体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A、16号文件中规定的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 B、企业平均工资连续3个月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当年参保人数比上年减少不超过5%的企业。 C、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2018年迪庆州城镇登记失业率:3.57%)。 (二)、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 | 事业单位:(一)用于生活补助:(1)审批表;(2)生活补助名单及金额,加盖单位公章;(3)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4)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5)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二)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用:(1)审批表;(2)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三)用于培训:(1)审批表;(2)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4)培训计划(包含培训人员名单、培训资金预算),加盖单位公章;(5)培训所产生的相关发票复印件,金额不得低于补贴金额,加盖单位公章。(可后补)(6)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企业:A类企业:(一)用于生活补助:(1)审批表;(2)生活补助名单及金额,加盖单位公章;(3)16号文件企业类型认定材料;(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二)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用:(1)审批表;(2)16号文件企业类型认定材料;(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三)用于培训:(1)审批表;(2)培训计划(包含培训人员名单、培训资金预算),加盖单位公章;(3)16号文件企业类型认定材料;(4)培训所产生的相关发票复印件,金额不得低于补贴金额,加盖单位公章。(可后补)(5)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B类企业:(一)用于生活补助:(1)审批表;(2)生活补助名单及金额,加盖单位公章;(3)2018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工资表并加盖单位公章;(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二)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用:(1)审批表;(2)2018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工资表(每月工资表后计算出应发工资总额、平均工资,并说明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加盖单位公章;(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三)用于培训:(1)审批表;(2)培训计划(包含培训人员名单、培训资金预算),加盖单位公章;(3)2018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工资表(每月工资表后计算出应发工资总额、平均工资,并说明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加盖单位公章;(4)培训所产生的相关发票复印件,金额不得低于补贴金额,加盖单位公章。(可后补)(5)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C类企业:(一)用于生活补助:(1)审批表;(2)生活补助名单及金额,加盖单位公章;(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二)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用:(1)审批表;(2)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三)用于培训:(1)审批表;(2)培训计划(包含培训人员名单、培训资金预算),加盖单位公章;(3)培训所产生的相关发票复印件,金额不得低于补贴金额,加盖单位公章。(可后补)(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 迪庆州就业局、香格里拉市就业局、德钦县就业局、维西县就业局 |
| 技能提升补贴 | 企业参保职工 | 依法参保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并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按相关规定,由省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同时明确补贴标准,即初级工不超过1000元、中级工不超过1500元、高级工不超2000元,原则上可按高限发放。围绕我省“五网建设”和“八大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各地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由各州市人社局公布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报省人社厅备案。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补贴标准上浮30%。 | 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将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一寸证件照2张、《云南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报表》一式两份,交所在企业,企业有责任和义务,无偿在2个月内,代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 迪庆州就业局、香格里拉市就业局、德钦县就业局、维西县就业局 |
| 就业见习补贴 |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 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参加见习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费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材料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 迪庆州就业局、香格里拉市就业局、德钦县就业局、维西县就业局 |
|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 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 | 对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可根据工作量、专业性和成效等,给予一定的补助;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含技工院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可根据服务人数、成效和成本等,给予一定的补助 | 对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担的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可根据工作量、专业性和成效等,给予一定的补助;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含技工院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可根据服务人数、成效和成本等,给予一定的补助,具体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另行制定。县级以上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具体范围和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另行规定。 | 迪庆州就业局、香格里拉市就业局、德钦县就业局、维西县就业局 |
| 创业补贴 | 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省内创办经营情况良好、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实体 | 给予最高3万元的创业补贴扶持,以前享受过“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人员不再享受 | 培训机构凭经批准的开班申请报告、培训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培训合格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前2年的高年级学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和学籍证明复印件、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培训机构的银行账户证明和代为申请协议书等 | 迪庆州就业局、香格里拉市就业局、德钦县就业局、维西县就业局 |
| 创业吸纳就业补贴 | 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的初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达到一定数量的 | 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补贴 | 对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的初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达到一定数量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补贴,具体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 迪庆州就业局、香格里拉市就业局、德钦县就业局、维西县就业局 |
| “贷免扶补”与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服务补助 | 在省内创办经营情况良好、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创业实体 | 通过给予政府贴息贷款的方式支持初创企业创业 | 1.贷免扶补:①大中专毕业生:持《毕业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在校大学生出具在校大学生的学校证明、休学创业大学生出具学校证明;②农民工:持《农民工服务手册》或《就业创业证》原件;③复转军人:持《军人退役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④其他自主创业人员持相关证件证明。以上创业人员除按所属要求的证件外均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用带税务登记证)、《房屋租赁合同》(餐饮行业需提供卫生许可证)原件。经审核符合申请贷款的填写《创业计划书》一式二份、《云南省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创业担保贷款:①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工商注册所在地或创业经营场所所在地的有关承办单位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生证明等);就业状况材料(如《就业创业证》等);婚姻家庭情况材料(如《结(离)婚证》、居住地址等);经营情况(工商营业执照或场地租赁协议、《税务登记证明》,经营地址等);担保情况(如反担保人、反担保证明等);承办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②填报《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③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审查、审批。④办理借贷手续,签订担保合同、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 香格里拉市就业局、德钦县就业局、维西县就业局 |
| 省级创业园区建设补助 | 创业孵化基地 | 根据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实体数量和孵化成功户数,在已认定的60个省级创业园区中,每年重点培育建设3个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并给予每个基地最高500万元的补助资金 | 省级创业园区升级计划评审认定条件 (1)孵化机制健全。园区运行机构与平台内的创客团队均需与运营机构签订2年以上的孵化协议并且应有6个月以上免费孵化协议和完善的创业服务协议(为发挥孵化基地资源集聚和辐射引领作用,为创业者提供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对确有需要的创业企业,公共创业孵化基地可适当延长孵化周期,延长期最长不超过2年)。园区设立有不低于200万元的创业投资扶持资金,有完善的创业项目评估机制、创业指导及培训机制。创业场地应在5年内不改变使用性质,平台内应提供创客必须的会议室、洽谈室、项目路演等公共办公场所,有与省内外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相连接的同步路演视频系统。 (2)服务措施完备。园区有帮助创业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人事代理、商务信息和市场拓展等专业服务的流程与设施。有多形式为创业者提供线上线下技术研发指导、融资对接、团队融合、产品发布、项目推介、培训辅导等创业服务的记录。有固定的创业政策宣传区域。有为园区创业者提供服务的机构,配备了5人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建立了不少于50人的创业导师队伍。 (3)管理服务规范。园区有规范的创业项目审批程序,有项目评估准入、退出机制。有创业项目孵化流程和创业投资资金使用制度。有完善的创业园管理和运作机制。平台功能区域划分合理,创业孵化平台具有滚动(循环)使用的功能,企业免费孵化期不超过2年,园区项目孵化稳定率不低于60%(项目孵化稳定率=园区内创办2年以上企业数/园区入园企业总数)。 (4)帮扶举措明显。园区运营服务机构有为入园企业提供“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平台内创业团队获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数量达到入园总户数40%的,评审时给予2分的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和为创业者落实相关税费减免的记录。有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投资及担保机构建立的合作协议。有对园区孵化项目实施的项目投资服务记录(平台内创业团队获得社会投资资金扶持数量超过入园总户数20%以上的,单笔投资资金应不少于8万元,评审时给予2分的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平台有定期开展创新创业论坛、创意设计大赛、技术项目对接会、创业辅导培训、专题论坛讲座、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服务活动的台账资料(年度活动开展次数应不少于10次,每次参加活动人数不低于100人)。 (5)创客团队聚集。园区内创客团队数量不低于50户(每增加10户团队,评审时给予0.5的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园区内创业团队在园区所在地工商部门注册率不低于80%。园区同创业团队带动就业的比例不低于1:3。园区内创客团队有参加各类创业大赛的参赛记录(每个项目获得市级大赛前三名加0.3分,获得省级大赛前三名加0.5分,获得国家级大赛前三名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 | 迪庆州就业局、香格里拉市就业局、德钦县就业局、维西县就业局 |
| 创业示范基地一次性奖补 | 社会投资机构 | 对社会投资机构通过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符合条件且通过评审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 (1)基础设施完备。创业场地租用时间不低于5年。场地面积应不少于2000平方米(农业创业园区用地不低于100亩)。园区(基地)可采取一园多区(农业创业园区可根据当地农业经济发展规划采用一乡多村、一村多户)的形式开展创建。平台功能区域划分合理,有必备的会议室、洽谈室、项目路演等公共服务区域。有与省内外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相连接的同步路演视频系统。具备完善的供电、供水、道路、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附近有配套的公寓、饮食服务中心等辅助设施,能为创业实体提供基本生活公共服务。 (2)服务功能齐全。设立有不低于200万元的创业投资扶持资金。有完善的创业项目评估、创业培训指导机制。有公共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专区和企业工商税务登记,人事代理、商务信息推荐,市场拓展的服务流程。有多形式为创业者提供线上线下技术研发、融资对接、团队融合、项目推介等创业服务的记录。 (3)园区制度规范。园区管理制度健全,及时上墙。有创业项目准入、退出、创业资金扶持项目审批程序。有园区创业孵化相关优惠政策、创业团队管理制度以及完善的园区日常管理机制。创业孵化平台具有滚动(循环)使用的孵化制度,园区内的创客团队均需与运营机构签订2年以上的孵化协议并且应有6个月以上免费孵化协议。园区项目孵化稳定率不低于50%(项目孵化稳定率=园区内创办2年以上企业数/园区入园企业总数)。 (4)服务机构专业。申报单位必须为社会投资机构。申报单位应设立有开展创业服务的专门机构,需配备5人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建立不少于50人的创业导师队伍,能够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公共服务。 (5)帮扶成效明显。运营服务机构有为入园企业提供“贷免扶补” 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平台内创业团队获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数量达到入园总户数40%的,评审时给予2分的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和帮助园区创业者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的记录。有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等投融资基金及担保机构的合作协议。有运营机构对园区孵化项目实施的投资记录(平台内创业团队获得社会投资资金扶持数量超过入园总户数20%以上的,单笔投资资金应不少于10万元,评审时给予2分以内的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平台有定期开展论坛、大赛、项目对接会、创业辅导培训、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服务活动的台账资料(年度活动开展次数应不少于10次,每次参加活动人数不低于100人)。 (6)创客团队聚集。社会投资机构创办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内创客团队数量应不低于40户(每增加10户团队,评审时给予0.5的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园区内创业团队在园区所在地工商部门注册率不低于50%。园区内创业团队带动就业的比例不低于1:3。园区内创客团队有参加各类创业大赛的参赛记录(每个项目获得市级大赛前三名加0.3分,获得省级大赛前三名加0.5分,获得国家级大赛前三名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 | 迪庆州就业局、香格里拉市就业局、德钦县就业局、维西县就业局 |
| 就业扶贫补贴 |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委会和农村劳动力经纪人;2.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创建就业扶贫车间的企业 | 1.鼓励组织劳务输出补贴;2.—次性交通费补助;3.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4.就业扶贫车间一次性奖补 | 1.鼓励组织劳务输出补贴时应提交: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委会和农村劳动力经纪人组织输出后已实现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人员名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输入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三个月以上劳动用工登记名册、企业提供的三个月以上有效劳动合同及三个月以上的工资发放证明等凭证材料。申请材料经输出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机构或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2.一次性交通费补助时应提交:跨省务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身份证明、与企业签订的三个月以上有效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和本人实名车票。申请材料经输出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3.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时应提交:符合享受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上岗工作时间、享受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年限证明等凭证材料。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4.各地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需满足以下条件:吸纳5人(含5人)以上贫困劳动力在乡镇和农村就业,与其签订6个月(含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累计工作时闾不少于6个月且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香格里拉市就业局、德钦县就业局、维西县就业局 |
| 就业失业登记 | 1、进行就业登记的劳动者;2、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劳动者;3、从用人单位失业的劳动者;4、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劳动者;5、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者;6、农村家庭有转移就业要求的本地户籍劳动者;7、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以及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劳动者;8、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劳动者;9、非本地户籍人员在本省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劳动者;10、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11、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12、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情况。 | 1、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用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以及其他从业劳动者进行就业失业登记; 2、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统称用人单位; 3、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要求的本省行政区域内没有就业经历或就业转失业的城镇户籍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省户籍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 4、劳动者稳定就业6个月,是指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工作6个月以上,或者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连续就业满6个月。 | 劳动者在申请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应如实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二寸照片、户口簿(户籍证明),符合以下情况的劳动者,还需提供相应材料:(一)已就业的本地户籍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就业证明;(二)已就业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属于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提供用人单位信息、就业时间、订立劳动合同的证明;属于从事个体经营或者灵活就业的,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从业证明;(三)学校毕(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毕业证书或学校毕(肄)业证明;(四)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五)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停业的人员,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六)土地被征用的失地人员,提供相关失地证明;(七)复员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八)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教的,提供司法(公安)部门证明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证明;(九)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 迪庆州就业局、香格里拉市就业局、德钦县就业局、维西县就业局 |
|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 | 高校毕业生 | 1、鼓励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的见习岗位,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从2015年7月1日起将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2、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创业培训范围从毕业年度大学生放宽到毕业前2年的大学生。3、继续加大对困难家庭、少数民族(3个涉藏县和8个人口较少民族)、残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将享受政策对象范围拓宽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4、离校1年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并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可以享受最长不超过2年、数额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社保补贴。5、在云南省财政安排500万元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资金的基础上,再增加500万元,作为补助资金,鼓励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企业、高校等组织通过自建、合建、联建等方式,建设以大学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示范园。每年评审10个省级示范园区,给予每个示范园区100万元的资金补助。6、对毕业学年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经营实体,经项目评审后,每年评选200个,给予3万元-5万元无偿资助。对经“贷免扶补”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稳定经营2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偿还贷款记录良好、并按期纳税的优秀大学生经营实体,通过项目评审后,每年评选1000个,协调金融机构再次给予2年期50万元以内的贷款扶持,并按人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 | 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身份证及需享受相关政策要求的其他资料 | 迪庆州就业局、香格里拉市就业局、德钦县就业局、维西县就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