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1680968E/201900037
文  号
来 源
州市场监管局
公开日期
2019-08-21
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虚假违法广告警示(2019年第四期)
发布时间:2019-08-21 13:52     浏览次数: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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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注:申请表可通过网址http://gsxt.ynaic.gov.cn/webportal1/download/zlxz?number=01下载或到受理窗口领取。

广告发布登记办事指南(简版)

(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830日发布)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广告发布登记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从事广告发布业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二、许可条件

(一)新办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具备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报刊出版单位,由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2.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

3.配有广告从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

4.具有与广告发布相适应的场所、设备。

(二)变更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具备条件

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广告发布单位应当自该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三)注销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具备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1.广告发布登记有效期届满且广告发布单位未申请延续的;

2.广告发布单位法人资格依法终止的;

3.广告发布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被吊销的;

4.广告发布单位由于情况发生变化不具备上述新办条件的;

5.广告发布单位停止从事广告发布的;

6.依法应当注销广告发布登记的其他情形。

三、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

受理地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珠大道29号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科

受理时间:星期-星期,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四、申请材料

(一)新办广告发布登记需提交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材料来源

其他要求

1

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见附件 )

■原件

□复印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填写完整齐全、文字清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

媒体批准文件

■原件

■复印件

1份

由新闻出版部门或广电部门核发

复印件加盖公章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提交《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报纸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报纸出版许可证》;期刊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期刊出版许可证》

3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原件

■复印件

1份

由市场监管部门、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核发

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法人登记证书。

4

广告业务机构证明文件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

■原件

■复印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加盖公章。已有正式文件的提供其原件复印件;无正式文件的,提交关于广告业务机构及其负责人的情况说明,由申请单位盖章确认(原件)。

5

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

■原件

■复印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出具的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

6

场所使用证明

■原件

■复印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变更广告发布登记需提交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材料来源

其他要求

1

广告发布变更登记申请表(见附件 )

■原件

□复印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填写完整齐全、文字清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

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文件

■原件

■复印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加盖公章。变更法人的提供变更后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变更媒介内容的提供变更后的媒介批准文件;变更场所的提供变更后的场所使用证明文件;仅办理减少广告发布媒介的变更不用提供材料。

注销广告发布登记需提交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材料来源

其他要求

1

广告发布注销登记申请表(见附件 )

■原件

□复印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填写完整齐全、文字清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注:申请表可通过网址http://gsxt.ynaic.gov.cn/webportal1/download/zlxz?number=01下载或到受理窗口领取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依据《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八条)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六、许可收费

本许可事项不收费。

七、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准予登记的,将准予登记决定向社会公布;不予登记的,书面说明理由。

八、咨询

(1)窗口咨询: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珠大道29号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科

(2)电话咨询:0887-8288720

2.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电话投诉:0887-8222986

网络投诉:

广告发布登记办事指南.docx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长征大道21号 运维电话:0887-822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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