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广告法》中有关禁止绝对化用语的规定,不能机械地从字面上来理解,应当依据广告内容、具体语境综合判断是否属于绝对化用语,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广告经营户谨慎使用绝对化用语。
一、在各类广告中禁用的“绝对化用语”
1.与“最”有关的:不要带“最”就好。
2.与“一”有关的: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第一品牌、NO.1、TOP.1。
3.与“级/极”有关的:国家级、国家级产品、全球级、
终极、极致。
4.与“首/家/国”有关的:首个、首选、独家、全网首家、中国驰名(驰名商标)、国际品质。
5.与“品牌”有关的:大牌、金牌、名牌、王牌。
6.与“虚假”有关的:史无前例、前无古人、高档、超赚。
7.与“权威”有关的:老字号专家推荐、质量免检、无需国家质量检测、免抽检、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除外)。
8.与“欺诈”有关的:涉嫌欺诈消费者的、涉嫌诱导消费者的。
9.与“时间”有关的:限时必须具体时间,严禁使用随时结束、随时涨价、马上降价等。
二、禁止发布8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
1.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非金融单位和个人以支付或变相支付利息、红利,或给予定期分配实物等融资活动;
2.房地产、产权式商铺的售后包租、返租销售活动;
3.内部职工股、原始股、投资基金以及其他未经过证监会核准,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活动;
4.未经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活动;
5.地方政府直接向公众发行债券的活动;
6.除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发行的福利彩票、体育彩
票之外的彩票发行活动;
7.以购买商品或发展会员为名义获利的活动;
8.其他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社会集资活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强调,广告发布者由于未查验证明、未核实广告内容,导致非法集资活动广告发布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广告监管机关处理。公安机关认定涉嫌经济犯罪,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认为已构成或涉嫌构成非法集资活动的,广告发布者应立即停止发布与该活动有关的任何形式的广告,否则将受罚。
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