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MB1680968E/201700002
文  号
来 源
州市场监管局
公开日期
2017-04-19
消费警示 (第二期)
发布时间:2017-04-19 14:20     浏览次数: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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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选择 愉快出行

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有很多消费者准备出去跟团游、自行游。在此迪庆州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1、选择旅行社应注意资质信誉,注意资质材料与签约主体名称是否一致,慎重选择旅行社。

2、签订合同前注意查实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旅游合同文本,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与自身权益相关的条款合理合法。

3、购物时不要盲目冲动,做到科学、理性消费。

4、旅游时务必保存各种票据和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可以凭证据维护合法权益

迪庆州工商局在此提醒消费者在旅游的同时一要注意风险,做到科学、理性消费。当您在消费或接受服务时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果不能自行协商解决,请及时向迪庆州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887-12315)

迪庆州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

2017年4月19日

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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