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1日至4月20日期间,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了迪庆州审计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于2022年8月11日收到了《审计报告》,在本次审计过程中,共计反馈我局5个方面9个存在问题。州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快速行动,积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目前9个问题中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完成整改率达77.77%。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专题会议,迅速研究部署
收到《审计报告》后,我局党组及时召开了党组会议,党组书记和文宏同志严格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安排专人制定整改意见。要求各党组成员必须高度重视,把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对《审计报告》中反馈的5个方面9个存在问题必须照单全收,对号入座,主动认领,认真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抓紧时间落实整改,力求做到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扩大审计整改成效,进一步规范和提高财务和资金管理水平和效能。2022年8月至9月局党组书记和文宏同志针对部分问题多次向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问题。2022年9月我局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了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并要求各责任领导、责任人要按照既定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完成问题整改工作。2022年10分管领导听取了各责任人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并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再次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进度和整改成效
问题一:预算编制不细化。
审计建议:责令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规定将支出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开展明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和约束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鉴于2021年的决算已完成,在整改过程中我局采取向州财政局提交《关于申请调整部门经济分类科目的请示》,走“预算资金调整”程序,在包干经费中细化了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实现了按程序将支出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公共取暖费全部调整细化为电费,在编制2023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时已经在《2023年一般公用经费项目书》中进行了细化,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和约束力。
问题二:预算执行未达标。
审计建议:责令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预算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鉴于2021年决算已完成,2022年我局加强预算资金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效率,采取了“调整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调整项目资金使用用途”的方式,加快了执行速度,截止现在,资金支出进度达77%,到年底争取实现本级项目资金清零。
问题三:隐形债务186.29万元未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管理。
审计建议:责令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改,及时将上述债务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管理,并积极筹措资金化解债务。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纳入“问题四”说明。
问题四: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审计建议:责令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厘清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州纪委监委、州财政局,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注:这两个问题是我局目前难以整改落实到位,现将两个问题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合并进行汇报)
1、该项目审批、实施和造成问题的情况说明(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1)项目审批和估算投资情况:2014年5月29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迪庆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投资[2014]700号)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工程估算总投资为223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投资1726.4万元(其中:食品检验实验室1000万元,食品检验仪器设备配置672万元,实验室信息化网络建设54.4万元)、地方配套511.6万元。
2015年11月14日,《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迪庆州食品药品检测所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迪建复[2015]62号)批准项目初步设计,投资概算2238.06万元
(2)项目建设、投资完成情况:迪庆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由原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项目主体工程于2016年3月8日开工建设,2016年9月15日通过迪庆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竣工验收;装修工程于2016年11月12日开工建设,2017年6月29日通过迪庆州工程质量监督站竣工验收。
2018年9月该项目已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该项目批准的投资概算2238.06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991.9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11.4万元;地方资金280.5万元,未完成投资246.15万元。
(3)项目造成问题的情况说明:由于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中相关工程变更和增加部分(消防水箱、弱电、实验柜、房屋拆除及零星工程)无法纳入2018年9月竣工审计部分。未到位资金189.89万元形成隐形债务,于2019年移交给新组建成立的州市场监管局。2019年10月11日,经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云南旺达会计师事务所)对移交的工程和债务进行竣工结算再审计,审计结果为: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零星工程定审投资186.29万元(项目核减3.6万元),即目前实际欠款为186.29万元(应付云南康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83.09万元;应付云南圣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车库洗车场拆除工程3.2万元)。
(4)项目承接方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情况报告:该项目工程承接方(云南康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向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提出依法判令被告(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830910.17元工程款的诉讼请求,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6日立案,于2022年8月2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迪庆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原告云南康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830910.17元,此款于2022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
2、我局针对审计问题作出的整改情况:
(1)我局已多次向州财政、发改和审计等相关部门反映请求解决欠款问题,2022年7月1日我局已向迪庆州人民政府提交《请求解决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欠款的请示》,目前尚在等待政府协调解决中(已转财政和审计分别提出意见报政府研究解决)。
(2)根据审计建议我局已于7月12日将隐形债务186.29万元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管理,同时根据审计建议及《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资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变更和增加工程183.09万元计入单位在建工程,将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房屋拆除3.2万元计入单位费用,同时将183.09万元在建工程和合并前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在建工程1991.91万元合计2175万元纳入固定资产房屋管理,建立了固定资产房屋卡片。
问题五:账务处理不规范。
审计建议:责令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执行会计法和政府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鉴于2021年的决算已完成,收入和支出都不允许改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会计管理制度规定,规范工作程序,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问题六:绩效目标未及时调整。
审计建议:责令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鉴于2021年决算已完成,2022年已按审计组建议加强预算管理,已在8月、10月对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导致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按程序报批调整预算明细及预算绩效指标的方式加强管理和提高执行力度。
问题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未完成整改)
(1)未按照规定对合并的固定资产进行整体清查。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全面启动了原三家单位合并统一办公后所有固定资产的清盘和完善更新卡片动态管理信息工作,该项工作将于11月内全面完成。
(2)未及时更新资产卡片动态管理信息和划转固定资产5201981.97元。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多次与州国资委和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接,由于接收主体不明确,故一直未能得到妥善处置,现根据审计整改相关要求,我局已与州医保局、州退役军人管理局、州应急管理局、州药检所沟通并在预划转的资产表上请相关单位签字盖章(不包括土地)(其中:州医保局现使用资产价值4203109.97元、州退役军人管理局现使用资产2650元、州药检所现使用资产37970元、州应急管理局现使用资产958252元),将按规定程序上报国有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审批后办理资产划转,并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及时更新管理信息,尽快完成整改落实。
(3)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20110.9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16年拆除时未做下账处理,2019年移交我局后无相关下账依据,故未能处理。根据审计建议,2022年度《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纪要第11期》我局于2022年9月19日按程序将资产编号FW2005000002的房屋下账同时调整了相关账务。
(4)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未结转固定资产20430540.03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审计建议及《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资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变更和增加工程1830910.17元计入单位在建工程,同时将1830910.17元在建工程和合并前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在建工程19919097.09元合计21750007.26元纳入固定资产房屋管理;将食堂欠款111442.94元计入单位在建工程,同时将欠款111442.94元在建工程和合并前食堂工程在建工程400000元合计511442.94元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其中:240032.94元纳入固定资产房屋管理,271410元纳入家具用具及装具-厨卫用具管理。根据《迪庆州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书》[2019]第8号、《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纪要第11期》我局按规定程序上报迪庆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食堂资产划转事宜,2022年9月30日收到迪庆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根据《迪庆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划转事宜额批复》(迪管复[2022]30号)文件,10月8号我局将食堂240032.94元固定资产房屋划转州药检所、将食堂271410元厨卫用具划转州医疗保障局,食堂债务111442.94元与医保局签订转移债务协议。10月13日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将食堂资产无偿调拨至州医疗保障局州和药检所,同时将资产和债务做了下账处理。附件详见:2022年7月4号凭证、2022年7月2号凭证、《迪庆州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书》[2019]第8号、《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纪要第11期》、《迪庆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划转事宜的批复》(迪管复[2022]30号)、《食堂资产划转情况表》、《食堂负债(债务)转移情况表》、执行单编号czzx2022101300000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执行单、执行单编号czzx2022101300000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执行单、2022年10月2号凭证、2022年10月3号凭证。
(5)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审计建议,2022年度《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纪要第11期》调整了相关账务及按程序调整了房屋资产卡片。
(6)固定资产产权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资产划转完成后我局将根据资产划转情况,督促资产使用单位尽快办理产权证并定期上报整改情况。
问题八:未使用正版软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核查,23台台式机均达到报废年限,我局将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报废处理。下步工作中将按照审计建议和相关规定要求采购和使用正版操作系统的计算机。
问题九:超编制配备车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按有关程序对其中2辆车辆进行了拍卖,已通过第三方完成拍卖。2张按有关程序调配至两个下属事业单位使用。
三、尚未整改的问题及其原因
问题三:隐形债务186.29万元未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管理。
未完成整改原因:已将隐形债务186.29万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管理。并多次向州财政、发改和审计等相关部门反映请求解决欠款问题,2022年7月1日我局已向迪庆州人民政府提交《请求解决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欠款的请示》,目前尚在等待政府协调解决中(已转财政和审计分别提出意见报政府研究解决)。
问题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1)未按照规定对合并的固定资产进行整体清查。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已完成对现有固定资产清理盘点,目前正在清点已达到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下步将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2)未及时更新资产卡片动态管理信息和划转固定资产5201981.97元。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已与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接,按照要求已与州医保局、州退役军人管理局、州应急管理局、州药检所沟通并在预划转的资产表上请相关单位签字盖章,下步将按规定程序上报国有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审批后办理资产划转,并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及时更新管理信息。
(6)固定资产产权不清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待上报国有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资产划转后,由州医保局、州退役军人管理局、州应急管理局按照实际使用资产办理有关证件。
四、继续整改的主要措施、完成时限及相关责任人
问题三:隐形债务186.29万元未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管理
整改措施:2022年7月1日我局已向迪庆州人民政府提交《请求解决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欠款的请示》,下步积极与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请示汇报。(责任领导:和文宏,责任人:姚江涛,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问题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照有关程序对已达到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二是积极与州财政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接,按规定程序办理资产划转。三是待资产划转后,督促州医保局、州退役军人管理局、州应急管理局、州药检所按照实际使用资产办理有关证件。(责任领导:和世荣,责任人:姚江涛、文永菊,完成时限:12月31日前)
五、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情况
在积极整改现有问题的同时,我局将开展全面自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制定完善了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二是制定完善了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规范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会计法》、《采购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法规水平和业务水平。
六、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的情况
无。
七、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清单
附后。
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