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审计局:
按照州审计局反馈问题,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高度重视,逐条对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措施。现将我中心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项整改
中心高度重视审计反馈问题,把审计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专门成立已注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并逐项加以整改,按期全面完成了整改落实工作。
二、聚焦问题,稳步推进整改工作
(一)关于预算编制及批复方面存在的问题(预算执行进度未达标)
整改情况:以后在年度的预算编制中,规范责任分工,增强工作合力,早下手早准备,用充足的时间做到预算编制的细化;积极与上对接,及时掌握来年工作计划,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见性;预算编制细化到“项”级科目和落实到具体执行项目,减少财政性资金的二次分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我中心将制订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责任,压实压细项目支出内容和标准,加大内部审核力度,确保2021年项目执行率,从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和项目执行进度。
(二)关于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导致决算报表反映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2020年决算报表已经报财政审核通过,无法修改。为保证以后决算报表反映单位收入支出情况的真实准确,我中心将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财政部令第71号)相关要求将单位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全面清理核实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并办理年终结账的基础上编制决算。
(三)关于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领导直接分管财务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对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岗位职责、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严格执行一把手不分管财务制度,保证财务核算的独立严谨,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云南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确保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单位财产安全。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四)关于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务卡使用范围。在差旅费、手续费、招待费、零星购置费、零星办公费等原需现金支付的有关商品和服务活动中要求优先使用公务卡结算,杜绝非公务卡结算行为发生;二是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公务消费活动事前审批制度,做到公务卡结算支付的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消费交易刷卡凭条,各类支出票据信息全面、真实、准确;三是明确了现金使用结算范围。对部分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以及在县级以下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等零星费用可使用现金结算并加强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减少违规现金支付方式,做到单位公务消费行为有据可查、有迹可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刻思考,举一反三,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健全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后续跟进检查。
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