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5029R/202300272
文  号
来 源
州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23-10-18
迪庆州水务局关于准予香格里拉 巴拉格宗小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10-18 16:50     浏览次数: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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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水务局关于准予香格里拉 巴拉格宗小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云南文产香格里拉巴拉格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398日向我局提出香格里拉巴拉格宗小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20-533401-90-01-038194,我局于202398日依法受理,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我局组织对该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审查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单位香格里拉巴拉格宗小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

    我局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香格里拉巴拉格宗小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意见》。

 

 

 

 

      迪庆州水务局

      2023 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迪庆州水务局关于香格里拉巴拉格宗小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意见

 

    《云南文产香格里拉市巴拉格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审查〈香格里拉巴拉格宗小镇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云文产巴拉格宗发 [2023] 7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香格里拉·巴拉格宗小镇建设项目位于香格里拉市尼西乡巴拉格宗景区巴拉村,地理位置属于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尼西乡。项目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99°27'42.01",北纬28°20'25.75"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7.5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83公顷,临时占地14.68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巴拉村民居恢复、风貌提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生态治理恢复。其中新建民宿6栋、员工用房3栋、音乐吧1栋、餐厅1栋等特色小镇设施,配套公共用房(休息场所、智慧厕所等)、道路、电力电信、消防、给排水管网及景观绿化等设施;项目占地类型包括草地建设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和其他土地,其中占用草地面积为3.98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0.1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0.09公顷和其他土地面积为13.33公顷

项目建设产生一般土石方开挖14762立方米(其中表土剥离690立方米,建筑物拆除1704立方米,土石方开挖12368立方米),其中土石方回填14762立方米(含表土回覆690立方米,自然方,上同),无永久弃方产生。

项目静态总投资17956万元,其中土建费用为12936.12万元。项目建设工期2020年6月~2021年4月,本项目已完工。

项目所在地属于金沙江岷江上游及三江并流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青藏高原区建设类项

目一级标准。

二、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等技术标准要求。

    三、基本同意本工程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17.51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本项目

建设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量为47.11吨。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一)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保功能的措施包括:

1、建(构)筑物区:表土剥离150立方米。

2、道路及硬化区:表土剥离285立方米,盖板排水沟1256米,植草砖144平方米。

3、景观绿化区:表土剥离60立方米,园林绿化0.40公顷。

4、配套设施区:表土剥离195立方米,雨水管网1447米迹地撒草绿化0.58公顷。

5、生态治理恢复区:植被绿化14.68公顷。

6、施工营场地:临时苫盖232平方米。      

7、表土临时堆场:临时拦挡80米,临时苫盖225平方米。

六、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方法、时段、频次及监测点的布设。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6528.15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水土保持投资为6503.51万元,本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24.64万元。

在水保总投资中,工程措施费72.01万元,植物措施费6431.51万元,临时措施费0.35万元,独立费用22.00万元(其中监理费3.00万元、水保监测费9.00万元),基本预备费0.6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98万元。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拟定的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85%,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0,表土保护率达到90%,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5%,林草覆盖率达到18%。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组织和进度安排。

十、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项目工程已完工,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各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完善。

(二)应当自行或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及时向州、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三)委托第三方开展水土保持方案验收总结报告编制工作并尽快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于2024年3月前向州水务局备案。

(八)建设单位主动接受州、市水务局的监督检查。请香格里拉市水务局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督促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督促建设单位做好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工作。 

附件: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特性表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特性表

项目名称

香格里拉·巴拉格宗小镇建设项目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区

云南省

涉及市或个数

迪庆州

涉及县

或个数

香格里拉市

项目规模

工程建设用地总面积17.51hm2。工程建筑总占地面积2.83hm2,总建筑面积11813.08m2,恢复景区河滩、村庄、道路沿线生态治理14.68hm2

总投资

(万元)

17956.00

土建投资

(万元)

12936.12

动工时间

20206

完工时间

20214

设计水平年

2023

工程占地(hm2

17.51

永久占地(hm2

2.83

临时占地(hm2

14.68

土石方量(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14762

14762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金沙江岷江上游及三江并流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地貌类型

高山峡谷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青藏高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t/km2·a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17.51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47.11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青藏高原区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

防治目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85.0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87.0

表土保护率(%

90.0

林草植被恢复率(%

95.0

林草覆盖率(%

18.0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防治区及措施类型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建(构)筑物区

表土剥离150m3



道路及硬化区

表土剥离285m3,盖板排水沟1256m,植草砖144m2



景观绿化区

表土剥离60m3

园林绿化0.40hm2


配套设施区

表土剥离195m3,雨水管网1452m

迹地撒草绿化0.58hm2


生态治理恢复区


植被绿化14.68hm2


施工营场地



临时苫盖232m2

表土临时堆场



临时苫盖225m2,临时拦挡80m

投资(万元)

72.01

6431.15

0.35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6528.15

独立费用

(万元)

22.00

监理费(万元)

9.00

监测费(万元)

3.00

补偿费

(万元)

1.98

方案编制单位

海南云端环境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建设(创建)单位

云南文产香格里拉市巴拉格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斯那定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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