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发改社会〔2019〕3号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香格里拉市
巴拉格宗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
迪发改社会〔2019〕3号 附件:巴拉格宗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算表.xls
你们上报的《香格里拉市发展和改革局 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请求对香格里拉市巴拉格宗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给予审查的请示》(香发改发〔2019〕37号)收悉。根据《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巴拉格宗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迪发改社会〔2018〕18号),我委于2019年3月28日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巴拉格宗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和有关工程技术规范,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巴拉格宗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在下一步工作中请按照专家审查会的意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设计方案。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游客信息中心建筑面积2142.03平方米;
(二)步行道路631.81平方米;
(三)改造景区内道路1.92公里、停车场及相关附属设施。
二、项目概算
概算总投资:1330.09万元,其中第一部分费用(工程直接费)1113.11万元;第二部分费用(环保投资)60.50万元;第三部分费用(工程其它费用)121.97万元;第四部分工程基本预备费34.51万元,工程预备费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和核销。
三、其它
(一)招标。该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实行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二)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该工程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行工程建设监理。
接此文后,请项目建设单位尽快落实相关手续,尽早开工建设。
附件:《巴拉格宗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