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立足迪庆“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核心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特殊定位,以“生态立州”战略为引领,围绕法治引领生态保护主线,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深度融合,为筑牢滇西北生态安全屏障、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全局工作突出位置,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二)深化法治思想学习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干部教育体系。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重点内容,全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6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执法业务骨干培训1批次,参加全省生态环境执法业务培训3批次,参加全州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州级)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班1批次,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复杂环境问题的能力。
(三)严守依法决策程序
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并充分发挥聘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谋把关作用,为合同、政策文件审查、法律风险防范、诉讼法律事务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参考。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生态法治保障
(一)衔接上位法与地方实际
紧密结合迪庆生态保护特殊需求,积极配合州人大常委会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地方立法,开展座谈会1次,研究探讨当前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及地方立法空间。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发布实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成果,将63.26%的国土面积纳入生态红线管控,为环境监管提供刚性依据。
(二)健全执法制度规范
完善执法程序制度,规范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操作流程,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执法公示“三项制度”,全年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5件,执法公示率、全过程记录率均达100%。
(三)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协调推进全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1次、业务培训2次,州级6个主要办案部门业务水平得到提高。全年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2件,覆盖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水务、林草5个部门。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一)创新执法监管模式
严格制定检查计划,不断优化检查方式,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并推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强化非现场检查,减少非必要的现场执法检查,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规定,减少困扰企业发展的多头执法、随意执法、过度执法等情况,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依法明确检查范围和检查主体,公布执法主体和涉企检查事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建立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全员轮训制度,现有执法人员持证率达100%。严格检查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使用统一的执法办案平台,做到检查标准统一,法律文书统一,自由裁量标准统一。强化信息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及行政执法数据分析报告等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明检查纪律,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和“八个不得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公示《自查自纠情况表》,组织全州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及其他业务科室监管人员签订承诺书71份。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在微信公众号上转载公开《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集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迪庆州司法局 迪庆州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征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征集线索,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放《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集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37份,全年未收到执法检查不规范、不文明、不科学、乱作为、不廉洁等问题线索。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检查企业300余家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件,行政许可41件,无一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印发《迪庆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机制改革方案(试行)》,开展项目技术咨询及现场帮扶50次,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全年完成41个招商引资项目和21个新能源储备项目要素复核,完成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环评三本台账调度,下发环评服务单169份,完成项目审批31个,登记备案12个。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禁“两高一低”项目落户迪庆,从源头上守住生态环境底线。
(二)创新监管服务方式
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将非强制人性化执法方式作为首选,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和各环节,引导和促成行政相对人自我纠错、自觉守法,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积极推行服务型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工作准则,杜绝以罚代管,避免只管不教。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
(三)畅通政企沟通渠道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12345热线、网络举报平台等渠道受理群众各类投诉件147件,办结率、回复率均达100%。主要领导接访17次,积极听取并及时解决企业及群众诉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五、加强普法宣传,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一)聚焦重点节点宣传
印发实施《迪庆州生态环境宣传教育2025年工作计划》,开展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500余份,宣传品400余份,宣传展板4块;开展“美丽中国我先行”为主题的“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品、宣传册2000余份,并开展宣讲,进一步提升公众生态法治意识。
(二)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强化媒体宣传报道力度,接受州融媒体中心采访13次,康巴卫视采访1次,新华网专访1次。强化新媒体宣传教育,通过微信(微博)发布信息551条,撰写约稿3篇。深化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政务信息217条,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完善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同时开展网站信息维护工作,梳理全州生态环境网络舆情敏感词库,开展敏感信息自查自纠,确保信息发布工作严谨规范。配合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明实践活动,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品、宣传册500余份。
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建设均衡性不足
基层执法、普法队伍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有待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与新形势下生态环境监管需求存在差距,信息采编制作技术水平偏低,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
(二)制度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保护与开发的矛盾依然突出,部分企业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环境管理能力薄弱,发展粗发,绿色高质量发展仍有差距;个别区域、领域环境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部门协同,联合监管方面有差距。
(三)法治保障能力仍需提升
生态环境领域法律顾问、法律专家支撑力度不足,重大复杂环境案件法律论证、风险评估能力有待加强;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仍需完善,科技赋能法治监管的作用未充分发挥。
七、2026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强化法治责任落实
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将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深度融合,细化责任清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
(二)健全生态环境法治体系
配合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地方立法工作,完善“三线一单”实施机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环境信用评价等制度。加强执法制度建设,优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加强基层执法装备配备及业务培训,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四)深化普法宣传教育
探索创新藏汉双语普法宣传形式,丰富新媒体宣传内容,开展针对性强的普法活动,提升公众生态法治意识;加强企业环保法律法规培训,引导企业自觉守法,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五)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环评审批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强环保服务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为建设美丽迪庆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