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情况
2024年,办理行政许可28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检查11次、行政征收0件,行政征用0件,行政裁决0件。
行政许可28件中,包括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4件,取水许可申请7件,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6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1件。
行政检查11次,分别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1次,对单位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1次,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及其检测活动的监督检查3次,对防汛抗洪工作的行政检查2次、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4次。
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一)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
迪庆州水务局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目前全局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30人,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在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系统中及时注销已退休的执法人员、新增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按照《迪庆州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聘请法律顾问,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在水利工程合同、协议签订及作出重大决策前,均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建议进行法制审核。法律顾问完成本年度合同、协议等合法性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19份,确保重大水利政策文件及合同管理程序规范、决策合法。
(三)案卷评查情况
根据《迪庆州司法局关于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迪司发〔2024〕3号)要求,我局对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办结的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共计58件进行评查,评查结果均为合格,无不合格案卷。
(四)受理投诉举报情况
为确保水行政执法公正廉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没有投诉举报情况。
(五)“两法衔接”情况
全面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本年度没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案件。没有追究行政机关责任和追究行政执法人员责任的情况。
2024年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3、附件4).xls